正文  别梦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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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在梦中惊醒了。
    于是,一夜无眠亦无梦,直至天亮。
    我想,那个梦中的男子是谁,我是不是应该去找他。
    我想,我是无论如何要离开的了,我来这里,是一定要出去闯闯才甘心的。
    我想,我要凭借什么为生呢,或者只能当个小偷吧;转瞬又灭了这个主意,什么小偷啊,要当也要当侠盗,那种劫富济贫的女侠,月黑风高,衣锦夜行。不偷老,不偷少,不偷贫,不偷女。只偷那些达官显贵,吃喝嫖赌的男人,偷的一毛不剩。然后吃喝玩乐,浪迹天涯。
    呵呵,只可惜上次那么大带的钱包,竟白费了,一样也没买。不过,花别人的钱,就是不心疼啊。而且都是送了老百姓的,倒也好。只是下次花钱,一定要吃到东西。我们可以奢侈,但决不浪费。
    那么想着,天就亮了。
    阿妈照常端了水来给我,我一边绞着帕子一边想,阿妈照顾了我这么久,第一笔钱一定先给她,算是谢谢她的照顾。想想我也真是肤浅,只能拿别人的钱来摆弄。
    但我一直以为,钱的确是个好东西,这一点,你不得不承认。什么爱情,生活,灵魂:没有钱,你就是一具骷髅,还谈什么明天后天的,至少要先填饱肚子,才有远大前程。
    我喜欢钱,但不只喜欢钱;需要钱,但不只需要钱。
    只要饿不死,我就不会去做自己不愿意的事;有些事又是即使饿死也不愿做的。
    我是一个矛盾的人,不过,人都是矛盾的,多我一个也没有关系。
    跟阿妈说了一声就上路了。
    今天特地换了农夫的打扮,行事总比女装方便一些。脸上也抹黑一些。
    走在街上,竟又看见昨天的那只肥猪,可恶。
    就偷你的吧,给你一个小小的教训。
    我从他的身边擦身而过,手上已多了一个鼓鼓的荷包。
    不由得笑出声来,怎么这么简单啊。
    古人有句话是对的不能再对了,那就是乐极生悲。
    我还没得意完,就有一只瘦瘦的小手把我的手连同钱包一并钳住了。
    我吃痛,大叫道:“哇呀呀,痛死了,你快放开啊。”
    他一下子放开了手,很无辜的说:“我没有用力啊。”
    “天啊,我的手差一点就残废了,你要是再用一点力,我哪里还有命啊?”
    他忽然提高了声音:“你怎么可以偷人家的钱啊?”
    做贼心虚是什么样的我现在总算体会到了。
    我连忙下意识的扯住他的衣袖,“那个什么,小孩子家家的,别瞎说。”
    “我没瞎说,我明明看见你……。”
    “那个什么,小弟弟啊,哥哥请你吃东西好不好啊?”我特地用了哄小孩子的温柔声音。
    “这个,我”他皱一皱眉毛,圆溜溜的眼珠子朝天上转了一圈,“我可以考虑一下。”
    呵呵,小孩子果然还是比较好打发的,美食对于小孩和女人都有相同的诱惑力啊。
    我乐滋滋的把他往一个小摊子拉,两腿一放,架子一摆,桌子一拍:“小二,给咱来一碗阳春面。”
    “不对,是两碗。”他郑重地补充道,脑袋朝天,鼻翼一闪一闪,朝我点点头。
    呵,小大人。
    差点把你忘了。
    他看起来真有一点营养不良,瘦到枯干的样子,看起来也只有15,6岁,也难为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难道人的气力是合人的长相成反比的?模样却是虎头虎脑的,怪可爱的。如果脸蛋可以圆一点就更好了,不过这并不影响我想捏捏他的小脸的意思。
    最特别的是他的眼睛,眼珠子如一颗水润润的黑丸子,那黑色是真正孩子的纯净,没有隐藏,没有深沉,灵动的打转,倒使整个人从羸弱中透出异样的光彩来。
    我忽然觉得,有那样一双眸子,真的是很幸福的事;管你是乱世还是盛世,管你是皇帝还是穷人;管你是阳光还是下雨,我就是一个什么也不懂得的孩子。我只知道吃东西,玩泥巴,睡大觉,做美梦。和我玩的是好人,不理我的一定是坏人。下雨可以玩水,晴天就去河里游泳,下雪就最好了,可以打雪仗,堆雪人。呜啦啦啦啦啦,我就是这么开心快乐的没心没肺。
    当初这样羡慕孩子的时候,还被老师批,说我没思想: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社会怎么会有进步啊?
    我不愿跟大人争辩,只是拿了本子,很宝贝的,走掉。
    至今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如果可以,我就是不会管什么前程,什么祖国复兴,什么社会进步,只做一个永永远远的傻孩子就好了。
    在我神游回来之后,眼前的小鬼已经吞下了一小碗面条,我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好笑的把筷子拿起来。
    命中注定我是吃不到传说中的阳春面了。
    因为那个小鬼,已经把那碗抢过去了,边呼啦呼啦的吃边埋怨我:“干嘛抢我面,我点两碗,当然是吃两碗。”
    吃饱喝足之后,用衣袖把嘴一擦,吐了一口气,很奇怪的看着还在发愣的我:“咦,你点的那一碗面还没有来啊?”小嘴一撅,眯着眼叹道:“好慢啊”顺带着,伸了个懒腰。
    那么无辜的理所当然的表情,我没被气的胃疼就很好了。
    我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吃饱了吧?肯走了吧?”
    我刚打开偷来的钱包,他的小手就搭在上面。然后,看着我的钱包,摇了摇头。掏出钱来放在桌上,很大人的说了一句:“我来付。”
    然后又一脸严肃的看着我:“偷钱不好啊,如果你没钱的话,我可以带你回家啊,我的二哥很好的,他可以给你饭吃的。”很肯定的点点头,“把偷来的钱还回去。这样才是好人啊。”
    “对啊,还钱去吧。”自言自语之后,就把我往街上扯。
    我停下来,对他笑一笑,然后干了一件我一直想干的事,就是,捏他的小脸,“你好可爱啊。”
    他一下子不好意思起来,扭开脸去。
    我就趁这个时候,溜之大吉。
    小家伙,再见了。
    回到家,确切的说,是被阿妈领回家。因为我从小到大,方向感就是出了名的,差。路痴一号。
    阿妈像平常一样,做饭,洗碗,我就在一旁看着,心里一直在说,阿妈,再见。
    以后不会遇到,像你一样善良的阿妈了,哪会有人,像你一样傻傻的把一只小狗一样的姑娘领回家,给她吃,给她喝,把你所有最好最爱的东西都给她。哪有人像你一样傻傻的疼爱这个来历不明的人,宠得她像公主小姐,更像自己的女儿;哪有人会为一个任性的孩子担心,害怕她受伤,迷路,难过。
    呵,既然你那么好,我为什么要离开你呢?
    因为我很贪心,很自私,不止只希望别人对我好,还希望有很值得骄傲的人生。我知道你的不舍,却不能顾及你的不舍;因为我想要的真的太多了。你怎么可能承受我的贪心?我也不肯要求你陪我去这样的乱世漂泊,你是习惯了安稳的。所以,只好我一个人走了。
    阿妈,我的心想漂泊,不想为任何东西停留,即使是母亲的爱,你可以原谅我的年少任性吗?或许等我累了,倦了,我可以回来,和你在这样一片柔和的阳光里,细数每一片落叶的记忆。
    那时,你老了;我也同样的老了。
    那么,我们都是骄傲的。
    那么,阿妈,真的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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