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番外二阳光正好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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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的伙食很难吃。才住了两天,便想回家。回家后,可以自己做着吃饭。
    我是从小很贪吃的孩子,爸爸很会做饭。继母并不喜欢爸爸做饭,她希望自己的老公也可以成为有出息的人。
    在我小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什么是有出息。只知道,做饭是件最没出息的事情。但是,我还是喜欢做饭,我希望以后自己可以当厨师。这样可以一直做饭,还能吃很多好吃的东西。
    我想以后当那种换不同地方的厨师,每年走一个地方。等到老得走不动了,要么回到家乡,要么就走哪算哪,安安稳稳地在那边呆到佛祖招呼我。
    我没当成厨师。
    父亲在我上高一的时候去世了,继母带着我改嫁了。这次,她嫁了有钱又有本事的男人。
    男人有钱有本事,脾气也很大,动不动冲继母喊吼着,就像以前,她吼我爸的时候。
    最开始,我是高兴的。看到有人收拾她了。很快,我就不高兴了。因为继父吼继母,会经常提到我,提到我是个没有一点用处的人。
    我大概是没用吧。父亲很穷,穷到什么程度呢?他这一辈子都没有买得起房子。他和我妈是租房子结婚的,后来我妈嫁给了别人。我不想我妈,也没有恨过她。因为平时都不会想起来她的存在。
    继母没读过书,户口本上写着文盲。她最多可以写自己的名字,还歪扭着,要费很大的劲。你爸是高中毕业,在她眼里,知识分子。教了半辈子的书,堆了半房子的书,是个文化人。更重要的是,我爸是城市户口,虽然挣得工资少点,也够日常开支。偶尔还有学生和家长送点礼物或者请吃个饭可以打打牙祭。
    继母家很穷,属于越生越穷,越穷越生。想要一个儿子。不过,还是没有如愿。我没有舅舅。只有一堆姨,日子都过得不怎么样。
    继母说我是男孩子,以后能给她养老。所以她得带着我嫁人。她说,有儿子在,没有人敢欺侮她。
    我从来不叫她妈,甚至很长时间里连阿姨都不会叫她。一直是叫她“那个谁”!
    继父之前是有儿女的,儿女年龄也都大了。拿我的继母当保姆,拿我当要饭的一般又讨厌他,又防着我。
    尽管如此,我还是读了大学。甚至于考中了研究生,只是没有钱再供我读下去。考研那年,我的继父去世了。我和继母都让轰了出来。继母与继父没有结婚证,用民间的话来说,这是“搭火”。
    我带着继母,租个间普通的平房,还小院的那种。不过院子里住着不只我们一家人。继母老了,连保姆也没有用她了。她戴着老花镜,在家里串珠子,绣鞋底的,做着手工,拿去地摊卖。或者卖给周围的人。我呢?先是在一家眼镜店打过工。是的,和专业没关系,好听点,是店长助理,实质就是打杂,连保洁的活都是我的。
    后来,我又摆书摊。是的,是地摊。我爸不是有半屋子的书么?他去世后,老家房子也没有卖,一直空着。不过我爸是死在那屋的,租没有人租,卖也没有人买。这几年,只是放着,等拆迁。嚷嚷了很多年,却一直没有等到拆迁。那个房东倒也有钱,也索性把那间变成的库房。
    我回去,把那些书都打包搬走,然后分类。百分之九十八的书卖掉,有几本自己保留了。我爸有些书还是有一定的收藏价值的。
    那堆书,我赚了点钱。就是那点钱,加上继母的全部存款。我租了个旧书位。再后来,一步步,我居然也混成了企业家。再再后来,我不只是企业家。我还是交际家。虽然不是外交官,却是公认的社会活动家。
    我也想知足啊。想回来炒菜做饭带孩子。想回家看上几本书,养两本株植物。去钓鱼,去健身房里流着汗看美女。
    可是呢,小铃铛说她觉得,有绳子牵着她,一步两步三步走,不能回头。
    我呢?我也一样。我比小铃铛还走得勉强,还要艰难。她还能停下来喘口再走,我呢?我不能啊。
    前面是什么,我不知道。后面是什么,我知道。
    曾经网上有过很流行的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说,今天能和你一起喝这杯咖啡,我付出努力与艰难是你难以想象的。
    很多人都看完感慨,我看完也感慨。我今天能坐在这里,坐在这种高大有档次的地方,摆投是古董。凭得是什么?
    所以说,兄弟,人都是一样的啊。
    只要你努力,你只会得到的,比我现在还要更多。怎么样?
    马佳音倒了一杯茶,轻轻放在桌子上面。
    对面的年轻人,举起了茶杯,重重点了点头,喝下了这杯茶。
    午后,阳光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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