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求过了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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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开门,明亦坐在老板桌后面,慵懒地倚在椅子上,以往这个时候,我都会过去给他按摩肩膀和头。
    今天我站在门口,连门都忘记关,明亦,你看,我这些天憔悴不堪,面目可憎,而你,却依然风采依旧,神采飞扬,难道,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吗?
    "明亦,我"我刚一开口,明亦就伸手阻止了我。
    "坐。"他点点面前的椅子。
    我坐下,关于爱的表白与哀求被阻,开始绝望。
    他说:"晨晨,我一直觉得你是个聪明的人,聪明的人应该知道怎样对自己最好,我已答应给你一套房产和存款,你当初为了跟我,也吃了不少苦,我自是不会亏待你,可你怎么却这样不明事理?终日在公司给我这样闹腾?晨晨,你现在让我很失望。你还是离开公司吧。"
    "明亦,我爱你。我只是爱你。"我干巴巴地说着。
    他嗤笑了一下:"晨晨,你我都不是16岁少女,干嘛还玩这种爱情游戏?"
    明亦,原来,你一直认为爱情是游戏,怪不得这两年多来,每次我说"我爱你",你都只是笑笑,摸摸我的头说"傻孩子"。
    事以至此,我已无话可说。
    芬姐通报,说:"向先生,唐先生来了。"
    向明亦脸上立刻挂满我熟悉的宠溺的微笑:"啊,他来了啊,快请他进来!"语气里居然充满快乐。
    门开了,一个漂亮得不象话的男孩走进来,笑着喊:"亦~~"那笑容,差点闪伤我的眼睛。
    我悄声地退出,至此,在向明亦的感情舞台上,我真的是唱到了剧终。
    "啊,亦,刚才那个人是谁啊?"男孩的声音很甜。
    "哦,一个员工。"
    "…"
    "…"
    其实,明亦,你错了,你对我,一点儿都不了解。
    哪里还用收拾,这幢大楼和那栋房子一样,现在没有任何东西是属于我的。
    "许先生,你还好吧?你的脸色好难看。"不知是谁说。
    我哪里还能说话,只是胡乱对她笑笑,只想快点离开这里。
    走在大街上,明明是大晴天,可我却觉得天空都要压下来,走,走,走,到最后我走不动,蹲在路边抱着腿大口喘气。
    晴姐打电话问:"你干嘛把东西快递我这里?"
    我说:"我去你那里住几天。"
    她说:"你跟向明亦怎么了?"
    我没有回答,挂断电话。
    明亦,一想起你的名字,我都心痛到难以复加。
    你看,你许我一栋市中心的房产和一笔肯定超过我想象的巨款,因为你也知道,当初我为了跟你,也吃了不少的苦头。
    可何止是苦头?明亦,为了你,我连家连亲人都不要了,现在,轮到我被你不要了。
    忘记在哪里曾经看过的:一开始就不堪的感情,自然不会善终。
    认识明亦的时候,我还是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学校组织一场演讲,请了典范的成功男士向明亦。
    我在学生会任一小职,自然在这场演讲中担任一工作,因为卖相较好,被推出去端茶送水。每次向先生都对我颌首表示感谢,眼中有些许意味,因为之前已拿到他的资料,又被别人灌输了八卦,知道他是同道中人。
    而我的性向,除了晴姐,没有别人知道,夜半睡不着幻想着一个男人自慰的时候,也曾憧憬会有一场何等绚丽的爱情,但却从来是不敢去圈子里实践的。
    即使想象中我已身经百战,而事实上,在他的眼光中,我还是菜鸟一只,不争气地绯红了双颊。
    然后,自然是私下里向先生打电话来约吃饭,约逛街,约旅游,不消几日,我便全面缴械。
    毕业后,向总裁让我去向氏任职,我自然是喜出望外,同学也为我如此好运红了眼。
    去向氏最大的好处就是,只要他想,随时都可以一个电话把我从9楼叫到28楼,卿卿我我,妖精打架。
    进入向氏两个月,我们的亲密照片被狗仔队在小报上曝光,即使不全是正面,我那书香门第的父母还是一眼就认出那个被男人搂在怀里的男人,正是他们22岁的儿子.
    我被父母十万火急地电话催回家,知道自己上了报,却还未曾看到报纸。一路上忐忑不安,明亦握着我的手说:"晨晨,不要怕,我一直跟你在一起。"
    你看,他当时说:我一直跟你在一起。
    就因为这句话,我义无反顾了。
    跪在父亲的书房,三面高大的书柜摆满了书,,我从小就在这个房间玩耍,这三大书柜的书我基本全看过,甚至现在我还能想起最左面那个从下往下数第二层架子的左边,有一本我的漫画书,我曾顽皮地把父亲最爱的<三国演义>的书皮撕下来贴到我的漫画书上,伪装成他的三国演义,在他又一次翻看的时候才发觉,先是暴跳如雷,然后是一笑置之,最后摸着我的脑袋说:"小诚,下次不要糊那么多胶水,你看,都没办法揭下来了。"
    然后那本三国演义书皮的漫画书,就被我放在架子左边,趴在地上看书的时候,一伸手,就能够得着。
    如今,这些高高地耸立的书柜给了我巨大的压迫感。
    父亲气得双手颤抖,指着照片问我:"你说,是不是你?"
    我看着他,低声说:"是我。"
    "是你,是你!"父亲的手抖得如同风中秋叶,"你给我马上离开他。"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不行,爸爸,我爱他,我不能离开他。"
    "你爱他?"父亲差点一口气上不来,"你居然还敢这么说!"
    他四处乱转,终于在角落找到那一戒尺,那是多年前祖父当先生的时候曾经用过的,小时候我也曾挨过它打手板。很痛。
    如今这戒尺,握在父亲捏了几十年粉笔无缚鸡之力的手里,劈头盖脸地抽了下来。父亲的力气大得出奇,他一直问我:"你离不离开他?离不离开?"
    直到戒尺被打成两截,我被打得遍体鳞伤,倒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我还是想着明亦握着我的手眼睛亮亮地说:我一直跟你在一起。
    我说:"不,我不离开他。"
    母亲在一旁痛哭,父亲终于颓然地扔下手中剩下的半边戒尺,瘫坐在椅子上:"你走吧,不用再回来了。"
    我挣扎着爬起来,又磕了个头,流着泪:"爸爸,妈妈,对不起,我爱他。"
    拖着身子走出门,一开门,明亦站在楼梯间,一脸焦急,我冲他笑笑,然后倒在他伸开的双臂中,那双手臂,有力而温暖。
    就这样搬进那座别墅,调养了一段时间,然后继续回向氏上班,跟明亦做爱。
    我都以为这样就会永远了,言犹在耳,我已被扫地出门。
    冷笑一声,我站起身。
    看,用不到十分钟,我以为的永远就回忆完毕。
    忽然想到明亦说"一栋房产,无数存款",再次冷笑,明亦,明亦,老天都不让我要你的房产和存款。
    我其实叫徐诚。明亦的家族在香港,他的普通话总有着些港味,甚至他的英文都比普通话说得好。
    当年我说:您好,向先生,我叫徐诚。
    他听成了许晨。于是从此我在向明亦的意识范围以及影响范围里,就变成了许晨。
    也正因为我不算向氏的员工,从来都是领现金工资,所以居然没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真名。
    明亦你看,老天都帮着你。
    过马路,感觉肋骨都叫嚣着挤向心脏,天似乎也更低了。
    这几天没有好好吃饭,我想,我可能要晕倒了。
    而就在地面旋转到天空时,我似乎听到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又似乎看到一个满脸慌张的面孔。
    好累,让我休息一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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