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意乱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768  更新时间:14-09-15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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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将手放在他的左胸膛,感受着他的心跳,那律动透过我的手一跳一跳的传递到我的身体里,就像我们之间无形的牵绊,我第一次感谢上天,让我穿越到这里遇到他。
    朦胧中,有人握住我的手,那么轻那么缓那么小心翼翼,我受宠若惊的一抖,继而僵硬。大概过了半分钟,我忍不住眯着眼向他的方向望去,幸好,他还睡着。可是,就只这一眼,我已经深深陷入难以自拔。
    好想靠近他,再近一点,再近一点。我轻轻的呼吸,静静的看着他,即使离得那么近,他的脸依旧白净无瑕,而我再也移不开自己的目光。
    那紧闭的双眼忽然睁开,明亮的双眸与我相对,我以生平最快的反应速度坐直,奈何我的右手还被他握住,他一使劲,我便又向着他怀抱落下,哪知他的右手臂抱住我,一个反转,躺在床上的成了我,低头俯视的成了他。
    “你……你怎么在我床上,快放开我。”我被他牢牢锁住,动弹不得。
    “昨晚你梦魇。”他的声音离我那么近,穿透我的鼓膜,引得我的心一阵酥麻。
    他慢慢俯下身,近到快要鼻尖相碰的地方才停住,我不好意思的将脸转向一旁,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他依旧面向我,不得已,我又转了一个方向。“别动!”他发令,我着魔的立刻停止,任由他将我的双眼牢牢锁住。
    我的脑袋里全是自己突突的心跳声。
    一吻落下,我感到自己的灵魂已然出窍。
    那吻像蝴蝶一样轻轻的停留,我大口呼吸着重获的自由空气。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初吻的场面,然而,即使是预计了那么多版本,终究没有这次始料不及:时间:古代的某个清晨;地点:床上;人物:一个古人,绝对的极品优质男;方式:蜻蜓点水;感觉:身体像有无数只蚂蚁在爬,酥麻奇痒;结论:我爱上他。
    他轻轻一笑,抚摸着我的脸,动作里夹杂着轻微的颤抖与生疏。“等我忙完公事,就来找你!”那白晰的脸上透着淡淡的红晕,他的呼吸虽然极力控制但依然乱了频率。
    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喂,陶思如,你没事吧?怎么一会儿叹气一会儿笑的?”孟菀的声音穿透我的思绪。
    “没事啊!”我回过神,“话说回来,你怎么一大早跑我这里来了?”
    “昨晚书房有刺客,你被挟持了,我来关心关心你嘛!”越泽的离开,反而拉近了我跟孟菀的距离。她忽然靠近了我几分,俏皮的说道,“刚才我来的时候,发现舅舅居然在你屋外,你说怪不怪?”
    “怪?有什么怪的?”
    “当然怪了,万一被人误会他夜宿你房间那还了得?”孟菀嘟着嘴,表示不满。
    “为什么?”一阵甜蜜涌上心头。
    “我舅舅可是辰国有名的美男子,喜欢他的姑娘能从弦月城能排到都城去,要是被你玷污了名誉,那可如何是好?”孟菀一本正经的说道,全然没看到我愤恨的眼神。
    “姑娘,这些是你让我做的东西!”依兰将东西呈上。
    “咦,这些是什么东西啊?”孟菀好奇的凑过来。
    我才不会跟她们解释那些是Bra、吊带睡衣、还有拖鞋什么的,虽然样子跟期待的有很大的出入,但我已很满意。
    “孟菀,咱们一会儿去街上玩吧!”好多天都待在府里,真难受。
    “不行啊,我还得学刺绣呢。”
    “你以前不会吗?”古代女子会做针线刺绣,在我的认知里,就像现代的小孩儿都会上学一般。
    “我不喜欢做女红,不过,为了越泽哥哥,我会好好学的!”每每提到越泽,孟菀的双眼都会显得格外明亮,那应该就是爱情的容光吧。可,为所爱之人放弃原则做不喜欢的事情,真的值得吗?我禁不住的想,如果是他,要求我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我又会怎么回应他呢?
    “孟菀,你舅舅今年贵庚呢?”我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
    只见她伸出手指,“让我算算,我娘今年三十八,他比我娘小八岁,恩,三十八减八,算出来了,舅舅今年三十!”
    我傻傻愣住,这姑娘,上过幼儿园吗。
    “那他为何还没有娶妻?”我低头喝茶,小心的打听。
    “这我就不是很清楚了,其实舅舅跟我们家来往很少。”她喝了一口茶,“我还是第一次来他这里呢。”
    “喔……”我心里盘算着如何再深入的问下去,只见孟菀像发现新大陆般的大叫道,“你怎么一直打听他的事?该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刚入口的茶差点没喷出来,“你胡说,我才没有。”我别过头,生怕她看出破绽。
    “真的?”孟菀继续追问。
    我赶紧点头。
    “那还差不多。不过,就算你喜欢也没用,我舅舅是铁定不会喜欢上你的。”孟菀认真的说道。
    “为什么?”
    “因为我舅舅可是辰国有名的美男子,喜欢他的姑娘……”
    我赶紧捂住了她的嘴。
    “陶思如,跟我一块学女红吧!”孟菀向我发出邀请。
    “你可饶了我吧,我对那个没兴趣。”屋外浓厚的夏日气息迎面扑来,庭园里的花开得娇艳欲滴,莫负了室外大好风光。“把兰馨借我!”
    “姑娘,你为什么要打扮成丫环的模样呢?”兰馨不解。
    “这个呢,你就不用管了,我今天保证让你吃好喝好玩好!”出门不带人,我肯定找不到回去的路,而且,虽然我暂时不打算离开,但越泽的住所我还是得向兰馨打听打听。
    “这样好吗?”她有些不好意思。
    我亲昵的挽住她的肩膀,“别跟我客气,我又不是你家小姐,咱们是朋友!你就叫我名字好了。”
    “叫名字?”
    “是啊,叫我陶思如就行。”我左看看右看看,“虽然比不上五月节那天,但还是挺热闹的嘛!咱们先找个地方喝点东西!”想想以前周末的丰富生活,再看看眼下的景象,也不知我还能坚持多久?
    “哎哟…”只见兰馨捂着手臂叫喊道。
    “怎么啦?”
    “刚刚有个人撞了我一下。”
    这个场景电视剧里重复播过无数次,“你快看看少了什么东西?”
    “啊?我的钱袋不见了。”兰馨左摸右掏,指着前面,“那穿黑衣服的人是小偷。”
    那人警觉性果然高,兰馨一出声,他撒腿便跑,多立刻追了过去。在此,我得承认,本人的体育成绩实在不怎么好,特别是长跑,弱项中的弱项,可是抓小偷这种彰显道德高尚的行为,倒也能激发我不少潜力。
    “死丫头,你都追我三条街了,不要命啦?”那人边跑边叫嚣。
    哼,快跑还说话,不仅伤身更损耗体能。古人就是古人,不上体育课,不打球,不跑步,还不懂养身。好吧,让这些鼠辈见识见识现代女人的厉害。
    果不其然,瞧对方那副小身板,气喘吁吁的跑进死胡同里举手投降。
    我迅速的调整了一下呼吸,不疾不徐的向他吼道,“把东西扔过来。”
    “哎,我……没力……气了,你过来……拿吧。”他扶着墙一副快要歇菜的样子。
    “别废话,把东西扔过来。”对方毕竟是男人,我可不能掉以轻心。
    “那……好,我扔了。”那人一抛,我退后几步,轻松将钱袋接住,却没想身子被重重的撞了一下。
    真疼,我回头才发现撞我的竟是一个肥胖的大汉。
    那小偷喘着大气,笑道,“死丫头,你没想到吧!哈哈……”
    我望着那大个儿,死的心都有了,真不敢想象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你们两个男人欺负一个弱女子,算什么英雄好汉?”
    “呵呵,我们可不是什么英雄也不是什么好汉。”小偷慢慢的向我这边移步。
    我紧张至极,“你们别乱来,我的朋友马上就会找到这里来。”我边说边移步,远离大个儿,与他们形成大角形。
    “哼,我已经盯了你们许久,哪来什么朋友,就你们两个黄毛丫头。”
    “呵呵,没见识,你看看我们身上的料子,像是寻找人家的吗?”我一边与他们周旋,又不停的向胡同口张望,祈祷着有什么人路过,可以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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