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自由如我遇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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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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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蝶,我要出宫。”刚到寝宫她便劈头一句。
千蝶显然不知其所云,楞楞不知该怎么反应,许久,她仿佛才转过弯来:“公主,您、您要出宫干什么?”
没想过要出宫干什么,是该好好想想,反正不要待在这里就是了。
千蝶问出口便后悔了,自己怎么能管公主的事呢,何况是这位公主。她见魂良久不说话,便慌忙下跪:“公主,奴婢知错了,奴婢知错了……”
魂叹了口气,这是她不想待在宫里的主要原因啊。不习惯,更不想习惯。她上前扶起千蝶:“千蝶,你几岁跟着我的?”
“回公主,奴婢五岁就跟着公主了。”虽然有点不知所措,但她还是老实地回答了魂的问题。
“我可曾亏待你?”
“没有,公主对奴婢很好……”
“那你想跟我一起走吗?”
“公主……奴婢是绝不会离开公主的!”从她的母亲从老太监手里救了自己的母亲,母亲把她送给她时,她便知道,从此以后,她是她的人,永远都不会改变,即使是死,她的魂也会跟随她,保护她,为了保护她,从跟随她那刻起,她便开始练武,从没有一天荒废。她想去哪,她就到哪。
“好,那么,我们明天就走吧,你能弄到太监服吗?我们混出去,我去收拾细软。”
千蝶应声便出去了。
魂正考虑着该拿些什么,千蝶就带着一个包裹进来了,她顺手带上了门,把包袱放在桌上,悠声说:“公主。”
“咦,这么快。”魂有丝惊讶。
“我和阿登比较好,他给我的。我没有告诉他我们要走。”她不能让任何人威胁到她,即使她变了,其实,她变也不是第一次,六年前烈妃死以后,她就变了。
“恩。”她应了声,没有多说什么。
过了一会儿,千蝶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般开口喊了声:“公主……”
魂回过头,平静无波地看着她,她是完全可以信任的,这是她给她的唯一感觉,有时候,直觉对于一个侦探来说也是很重要的。
“公主,我们为什么不晚上走?白天不是……”
“所有人以为晚上摸黑才看不清人,其实越黑,那些守卫就越仔细,毕竟谁都不敢拿自己的脑袋开玩笑。白天他们必以为贼人没有那么大胆,就会松懈很多。”
“公主,您说自己是……是贼人啊……”
“没什么,我们这个样子,确实像极了贼人。”魂咧了咧嘴,继续说道:“以后就别叫我公主了,叫我公子吧。”
“公子?”千蝶十分惊讶,“您准备扮男装吗?”
“呵……是啊,你说我扮男装,会不会迷倒一群美眉呢?”她有点调笑着说。
“美眉?”
“少女。”
千蝶脸一红,低下头,轻声说道:“那是一定能的。”
看着她害羞的样子,她不由咯咯地笑了起来。看得千蝶又是一阵迷恋,反应过来,更觉不好意思,脸更红的娇艳。
第二天,两人收拾好一切,学着太监的样子走出了皇宫,守门的人只问了她们是哪个宫的,要去干什么,并没有为难她们,她们胡诌了几个理由,就这样出了来。
大街上人声鼎沸,人来人往,人山人海,叫卖声,砍价声,甚至是调笑声,都不绝于耳。
大街上出现两个身影,走在前面的少年一袭白衣翩翩,面若颜玉,潇洒无比,他手执纸扇,有一下没一下的扇着,纸扇上赧然写了三个大字——逍遥游,微笑地缓步走着,可这微笑却没有达到眼底。他后面的却是一身红衣的少女,少女亦是娇艳如花,不可方物,她貌似前面那人的丫鬟,亦步亦趋地跟随前面的那个人。
白衣少年时不时地跟身后的少女说句话,逗得少女一会儿“咯咯”直笑,一会儿又满脸羞红,好一派令人幻想的画面。
突然少年在一家名叫“阿阿食楼”的酒楼前停了下来,他看着酒楼前写的两行字啧啧称奇,那两行字分别是:吃天吃地吃美食,吟勇吟智吟才子。少年抬高头,看见居然还有一个横批:斩将过关。他觉得自己细胞里的不稳定分子正在蠢蠢欲动,勾了勾绝美的唇角,跨步走了进去,红衣女子尾随而进。
没错,那少年便是墨守魂。
酒楼布置地极为优雅,墙是鹅黄色的,桌椅是鹅黄色的,地板也是鹅黄色的,整一个鹅黄色的世界,少年的唇再次勾了勾。周围发出众人倒吸气声,在短暂的寂静以后,人群发出窃窃私语声:
“好俊的人啊……”
“是啊,从来没听说有这号人物,不知道是哪来的。”
“说不定是隐居山林而今初出江湖的青年才俊……”
“有这个可能……”
“……”
“这位公子是来闯关的吗?”一个穿着淡蓝色衣服的书生模样的人走上前来。
少年似笑非笑地轻轻点了点头。
“不知道公子如何称呼?”他十分恭敬地看着面前这个有如天人的公子,从他一进这里,他就开始恍惚。不是没有见过比他优雅文儒、相貌俊俏的人,可是他给人的感觉有如是冬天的寒梅,纯白无暇,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良好的修养却让他在稍稍闪神后恢复了自如,却怎么也忍不住对他恭敬。
“墨弦。”简简单单两个字,就让所有的人以为听到了天籁之音。他温柔却又让人遥不可及。
“墨公子,可需跟您解释闯关的规则吗?”书生低头轻声道,他觉得即使是大声说话也是对他的一种亵渎,不知道他和我们老板比,谁能更胜一筹。
“有劳。”
“我们共分三关,分别是体关、智关和情关……”
“体关?”千蝶奇怪道。魂也挑了挑眉,抬起左手用中指摸了摸鼻尖。
“所谓的‘体关’即是比武。”
千蝶白眼一翻,差点晕倒,搞那么神秘,原来是比武啊。
“但这个比武有点不同,平常的比武是真刀真枪运用内力的比试,可这里我们的公子说,‘若吃顿饭就受伤,那便不好了。’所以,此比试不准用兵器,也不准用内力,更不准用暗器……”
魂不禁想,原来这里的老板居然也是个和平爱好者,这最好了,他又不懂什么内力,武器也只是枪,正合她意。
“对战的对象是武林盟主的公子杨簪杨公子,若能打败他,就可以七天享受本店提供的贵宾服务,除了吃,还有住。若输了,您也可以在这里吃住七天,不过,您要加倍付七天的房钱饭钱。”
这儿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来的,没武功的不能来,没钱的,更不能来。
“那如果我们发现钱带的不够呢?”魂微笑着问道。
空气中又响起一阵抽气声,似乎所有人都不能接受,这么一个风度翩翩的气质公子,能说出想吃霸王餐的话。
书生楞了好一会才出声:“一般是由官府解决,但如果此人能承诺自己在一个月内有能力偿还欠账的话,我们就会任他自己解决。”
果然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