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巧妙周旋小混混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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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子在餐馆越做越顺手,顺得就像天上下雨,地上积水一样自然;顺得就象顺水行船一样的不费力。英子成了小餐馆的顶梁柱,老板娘刘敏离不开她,有了她,可以放心、放手,乐得清闲自在;餐馆离不开她,有了她,顾客多,生意火。
    英子在城里,在餐馆找到了自我,有了乐趣,有了追求,整个人也像变了似的,平日里的聪明、灵气全在这小餐馆的工作中释放出来。
    老板娘是个聪明人,她心里非常清楚,自从英子来到餐馆,她这一个小小的餐馆生意就慢慢火起来,这是摆在面前不争的事实。她不得不佩服这个乡下女人的能力、聪慧。她生怕英子像其它的人慢慢的做熟了,就会要求涨工资,不涨就会走人。所以现在的英子在她的眼里是即爱又忧。换句话说:就是放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飞了,处于两难选择的境地。
    老板娘是一个颇有心计的女人,她开始对英子格外开恩,她想通过怀柔之策,感化英子,让英子舍不得离开她,不愿意离开这个餐馆。
    在平日里上街买菜抠得要命的老板娘有些时候对英子也显得大方。她会把自己穿了两三水的衣服给英子。起初英子不想要,老板娘说:
    “妹子是不是嫌弃了,那我给你买一件新的。”
    英子听了老板娘这么一说,就在心里想,人家对我这么好,不要狗戴帽子不服人尊敬。其实人家给的衣服随便一件也比自己从家里带来的最好的衣服漂亮。这样一想,也就接受了。
    俗话说:人是桩桩,全靠衣妆。英子身材原本就不错,随便一件衣服,往她身上一披,什么线条、轮廓都在了,胸脯小山包似的在前面支棱着,显出一股诱人的气质。
    只要她往餐馆里一站,来餐馆就餐的自然都会把眼盯在她身上,特别是一些小青年经常来餐馆里吃饭,一双贼眼总是在她的身上扫来扫去。他们来这里说是吃饭,说得不好听,就是一举两得,口福、眼福双饱。有时甚至还会说一些话来挑逗英子。每当遇到这种情况,英子并不是给他们黑脸,因为她不想得罪这些混混,不想因为自己在餐馆闹得不可开交,这时她总是带着笑容比作念念地说:
    “他小叔这样,他小叔那样。”
    通过话语来告诉他们自己经是一个当妈妈的人了,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了。
    这一招还挺灵验,尽管他们同她说三道四的,毕竟收敛了许多,她仍是笑着说,这样做又没有得罪人,又不能让他们在嘴上占了自己的便宜。
    如果换了在村里,英子才不怕别人占自己的便宜。开浑玩笑,英子从没有输过,本来一般女的都不爱说这些,但英子试了好多次,你越让这些人,心里越软,他们就会以为你好欺负,越说越离谱。但只要你不怕,他说一句你有两句等着他,他们也就不敢再造次。这些男人,嘴上说得八大金刚,其实骨子里都是软蛋。
    但在城里,在好又来餐馆,英子知道不能用对付村里那些男人的方法,得讲究策略。话既不能说轻,亦不能说重。轻了达不到回驳的效果,这些小混混还要纠缠;说重了会影响餐馆的生意,下次就没了这些回头客,如果说得更重,势必会引进事端来。所以英子对这些人若即若离,使这些混混心里痒痒的,但又不敢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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