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人口贩子?!(修细节,不影响阅读)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299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方臻在黑暗里坐了一会儿,随即搓了把脸,将他下午翻出来的长衫塞回炕柜里,干脆和衣躺到炕上去。
    在部队里很少有安稳休息的时候,经常是半夜突然紧急集合,或者在野外执行任务,睡觉都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在这里,从原身摔跤导致死亡开始,到现在都没有任何人来看一眼,可见这家伙,不是在村里不受人待见,就是没什么存在感。
    眼下人生地不熟,需要他费神的地方很多,难得有一个夜晚能如此平静,方臻自然是决定先好好的睡一觉,养精蓄锐。
    可惜天不遂人愿,方臻的眼睛刚闭上,就听到远处隐约传来人声和脚步声,还不止一个人。
    放一般人身上,很难察觉到这点细微的动静,但方臻多年练就出来的本事和直觉,远非一般人能比。
    他一个挺身翻下炕,原本按照他的能力,双脚落地间只会激起一层浮尘,仿佛最灵巧的猫咪,悄无声息。可惜啊可惜,现在这具身体实在是不给力,他一个翻身跳跃,就差在地上跺出两个坑,比秤砣落地也没好上多少,整个裤腿上沾满了扬起的黄土。
    方臻“啧”一声,显然对自己十分的不满,摇着头将地上的脚印抹除,随后抄起凳子贴在墙边,探出半个脑袋用单只眼睛从门板的缝隙中观察外面的情况。
    外面坡地上有两个人举着火把,中间还用绳子捆着一个。举着火把的两人装束和方臻差不多,中间被捆着那个披头散发,穿的是方臻下午才见过的长衫。三人拉拉扯扯向着方臻家的方向走来。
    下午在屋里发现长衫,晚上就有相同衣着的人上门,在这么个破地方,很难说是巧合。
    只是那穿着飘逸长衫的人被绳子捆着,总是有缘由的,方臻不能单凭眼前所见,就判断自己到底属于哪一方。他不清楚这三个人的底细,也不敢轻举妄动,直管举着凳子待命。
    那三人走得慢,方臻的胳膊举得发酸。他嫌弃地瞥了一眼自己这娇气的胳膊,心里抽空琢磨着,等这两天搞清楚状况,一定要把上辈子的体能练回来。
    “老方!老方?在不在老方?”
    那三人走到大门前就不动了,其中一人扯着嗓子喊道。似乎是中间的人有心要跑,另一人叫了一声,“老实些,还想跑?”
    方臻放下板凳,将下午从厨房带出来的厨刀别在后腰上,做出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打着哈欠揉着眼睛,骂骂咧咧晃晃悠悠从屋里出来,“谁啊大半夜的,吵吵什么?”
    “去你娘|的大半夜,这才什么时辰,懒死你,婆娘跑了都不知道……咦,你头咋啦?”
    “没事,下午摔了一跤。”方臻敷衍过去,他裤子上的土也加了分,让整个人的形象看起来的确是摔得不轻。
    走近了看,三人身形明朗起来。举着火把的两个,一个着蓝布衣,一个着灰布衣,背上背着弓箭,腰间别着小刀,打扮得比方臻要干练很多,很轻易就能判断出,他们两人应该是村里的猎户。
    至于中间那个,披头散发看不清脸。那一身白色长衫在他身上说不出的合适,只是此刻被弄得破破烂烂,蹭得脏兮兮的发着黑。他人也显得不堪,满身的碎草屑间或夹杂着细小的枯枝,身上被划出一道道血痕,口子深浅不一,有的已经干涸,有的还在微微渗血,几乎是被两人用绳子提着才能保持站姿。
    “你娘|的,都是你这婆娘,不是遇上俺俩,给她跑到翻过山头!”蓝布衣的猎户开口道。
    “可不是咋,俺哥俩今个遇上她真真倒霉,逮兔子成了逮人,弄个空着手回来。”灰衣猎户补充道,说着就要打人,手伸到一半,到底顾忌是别人的老婆,将手收了回去,“什么烂婆娘,嫁进俺村就是俺村的人,死也得死在俺村,你就是下手不够狠,打老实就不敢跑啦。”
    方臻从两个猎户的话语中听出了大概,心里咯噔一下,怎么着,原身还是个人口贩子?这个和这里格格不入,八成被拐到深山里的人,竟然是他的老婆!
    “臭婆娘,天天想着跑。哼,有本事就叫他跑,我看她是嫌死得不够快,喂了野兽才好啦!”方臻从方才的对话中揣测着自己的角色,气哼哼地骂着,一边将人从两个猎户手里抢过来,一把抱住。
    “娘|的,非得学周大户从城里买,天天叫村里人帮你抓人,死球算啦。”蓝衣猎户满脸嫌弃地打量着方臻夫妇。
    “可不咋,长得好有啥用,要能干活能下蛋,半多年,俺家狗都下两窝崽啦。”灰衣服的猎户在一旁帮腔,从各个方面将方臻的媳妇儿贬的一文不值。
    “我这不就图她细皮嫩肉嘛,行啦行啦,赶紧回吧,改天请你们喝酒。”怀里的人挣扎得越发厉害,要不是方臻有擒拿的手法,还真没那么容易制住她。想不到一个城里拐来的姑娘,力气竟然还挺大。
    “你?”蓝衣猎户嗤笑一声,显然没将方臻的话放在心上,“不是俺村的,谁稀罕。走啦。”说着,两个猎户勾肩搭背朝外走去。
    不怪猎户瞧不上方臻的酒,就他现在这个样,上顿吃了没下顿的主儿,等他的酒,可不得等到猴年马月去。
    两个猎户转过身,灰衣服的怎么琢磨怎么不对劲,飞速地耸了下脖子,问蓝衣那个,“哥,俺咋看姓方的不大对?”
    “咋?”
    “人像是没咋变,俺想想……”灰衣猎户琢磨琢磨,“哦,你听他说话,不是个俺村的话。”
    “……”蓝衣的也琢磨起来,“娘|的,可不定是他婆娘教的,撺掇男人跟她一块里回城哩。”
    两人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个理由,遂不再疑心,加快脚步朝自己家走去。
    等猎户走远了,方臻才压着怀里的人进了屋。
    猎户留下的绳子还绑在女人身上,方臻就着现成的绳子,转眼将人绑得更加结实。随即抽下自己的腰带,在女人张口的瞬间塞进她嘴里,将人一把扔到炕头上去。
    开玩笑,多年实战经验告诉方臻,人在激动的时候根本不会听你说话,与其费力气与她搏斗,忍受魔音穿耳并且被她挠出几道血印子,不如先绑起来等着对方冷静下来再说。
    显然对方也没料到,自己怎么就在眨眼之间被捆成了粽子,有一瞬间愣神。
    方臻也不急,屋里太黑,他先是上炕挑起窗上的帘子,让月光照进来,随后倚窗坐下,静静地等着。
    说实在的,有老婆对方臻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他上辈子是没对象,可部队忙也只是一方面。像他们队长,就是儿女双全的人。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他从没对人说过,那就是他喜欢男人,理想型是那种斯斯文文,却带点小脾气的。
    单是想想有那么一个人,平时一本正经,客客气气的,偏偏对着他,小脾气一发,眼睛一瞪嘴一抿,口是心非的模样,方臻在梦里都能笑醒。
    只不过,部队里都是糙老爷们,而且战友情大于一切,他没想过。在外面,他也找不到一个各方面都合适,并且愿意安生过日子的男朋友,这才导致了他前一辈子一直单着。
    眼下突然冒出来个老婆,方臻的第一个念头,是干脆离婚,反正这女人也不喜欢原身。再说人好好的姑娘,天降横祸被拐到大山里给人生孩子,这比死还让人难受。这般生不如死的日子,她能挺下来,而且从没放弃过反抗,心性之坚韧,令方臻肃然起敬。
    两人就这样各怀心事地默默对峙着。
    方臻用的是对待俘虏的捆绑方式,绝没有挣脱的可能。逃跑被抓早已让她筋疲力尽,女人的挣扎渐渐停了下来,她耗尽了最后一丝气力,身不能动口不能言,只剩眼睛还不甘地瞪着对面的人。
    “你最好省省力气,免得伤口越裂越大。”她这点眼神威胁方臻还不放在心上,要是眼神能杀人,他上辈子不知道被犯罪分子们杀死多少回了。更何况她的眼睛被头发糊住了一大半,要不是足够明亮,几乎都发现不了她的目光。看她不再挣动,方臻才开口道:“我摔了一跤,之前的事记不清了。”
    女人的神情松懈了一瞬,方臻没有错过。看来他的判断没有错,这个女人也发现了他的问题。他没有保留原身的记忆,对方是个什么人,经历过什么,他一概不知,只能靠着失忆的说辞糊弄对方。
    在猎户将人送到方臻手上时,他的心思就已经转过一圈。毕竟是朝夕相处过一段日子的人,或许刚才的两个猎户没发现,但女人一定能从他说话的方式中发现破绽。再者,即使今晚不发现,明天、后天,十天、半个月,他早晚会露出马脚,女人也迟早会识破伪装,到那时,无论他怎么解释,她潜意识里始终会记得他是个骗子。这样一来,对方臻反而没有好处,就算是要帮她,她也不一定会信。
    “只要你把知道的一五一十交代清楚,我跟你还能相安无事,我猜你肯定也不想过以前那种日子。”两厢权衡之下,方臻决定将主动权一开始就掌握在自己手里。最好这可怜的女人能把原身的老底儿都翻出来,才好叫他做事有个心理准备,“说不定我心情大好,还能把你送回去……”
    “唔唔……”女人口齿不清地发出声音,示意方臻拿掉堵嘴的布条。
    月光从窗外照进来,正照在女人身上。方臻从窗边的阴影里爬出来,伸手替她拨开眼前的乱发,盯着她的眸子瞧了瞧,又悠闲地坐回去,隐在月光照不到的地方,“骂人的话省省,等你想清楚再叫我。”

    作者闲话:

    听了文编太太的建议,细节方面不合理的地方完善了一下~

2024, LCREAD.COM 手机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