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苦涩而又铭记于心的初恋  第2节:心情街--日记(1)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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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累到一动不动,或许是在用劳累麻醉自己,或许是还没有习惯没有他气息的空间,不习惯不能再看着他的背影离去。
    让自己累,累到毫无空隙。这是,唯一能做的。
    ……
    晚上10点,习惯性地打开电脑,进入空间。
    习惯性地把自己的一天报告给心情街(日记),尽管在他离开后,一切都早已变得空洞。
    可是她不承认,把自己的每一天都排得满满的,然后在日记中记下一大堆毫无意义的废话,显示自己有多充实。
    可是,每次鼠标总会溜到,溜到那些有关于他的回忆……
    5。16
    只剩21天了那真的要说再见的时候,
    我会想他很久,,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更久?
    或是“负心”的我,可以忘却呢?
    他,心裏有没有我的一丝痕迹,一点记忆。
    我想,没有吧!可悲,到底。
    初见他时,我连样子都没看清楚。
    只记得你,穿了件宽松的黑色羊毛衫,
    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剪了一个风迷万代的发型,
    站在台上,一次次的报着幕。
    那时候,我锤足顿胸,为什麼不听老师的话,不
    去当主持人,要是答应了,我不就可以上台,近距离接近他了吗?
    但,我还是记住了,模样不详,衣服却一清二楚。
    记住了,直到现在。
    我一直以为我们不可能再相遇的。
    可,那一次,在我快要忘记你时,我确确实实看见了你。
    那一次,像梦吧!一切,都太巧了!我
    竟会只因为那些所谓的无聊原因而奔向饭店,我
    竟因为口渴而把姐妹们晾在饭店内,自己去买奶茶。
    不曾想,那就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看见你。
    要是晚那一分钟,就遇不见刚刚和同学们喝完后出来的你们。
    我对你一无所知,甚至连相貌都没看清,可我却一眼就认出你,认定你。
    也因此,我的记忆中有了那一家奶茶店,那一次相遇。
    那时,我天真的以为我只是对你有了一丝好感。
    过不了多久,我会淡忘,我会忘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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