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五章 大丫鬟燕七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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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天好像特别晴,我打开窗子想透透气,清雅端着一碗燕窝进了屋,看见我打开窗子,笑着道:“也该透透气了,这场雪从前儿个一直下到现在,叫人哪儿也去不了,真是闷死人。”
    “那是你同郡主跑野了,没事就想出去玩,也不嫌累得慌。”我搓了搓手,虽说天晴了,但外面却很冷。朝露取笑道:“看看,就你不禁冻,要我说你才是了不得,一整天坐在屋子里也不嫌闷,反倒是要你出去走动走动,走不了几步就喊累。”
    我冲清雅频繁眨眼,眨的她一脸莫名,这才缓缓道:“清雅,你手里的燕窝凉了。”
    “哎呀,你这要死的,怎么不早点提醒我!”清雅忿忿瞪了我一眼,里面传来墨雪浅笑的声音:“你们两个一大早上的也不安静点,我的燕窝不是真的凉了吧!”
    “哪儿能呢,郡主,你别听燕七贫嘴!”清雅冲我挤了挤鼻子,我便向她一龇牙,她“扑哧”一笑走进了墨雪的卧房里间。我跟着进去看见墨雪放下手中的书,接过清雅手里的燕窝一口气喝光,吐了吐舌头说:“我还真是不爱吃这口,母亲却一定要我每天喝一碗,要不是燕窝补身体,我肯定一口都咽不下。”
    清雅我们相对而笑,墨雪每天要处理的事情很多,光是王公贵族的宴会就出席不完,为了多结识一些人多些门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最近西南方宣守附近出现了强盗,专打结过往商贾,墨雪的绸缎生意受到不少损失,也正是最劳心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要熬到深夜,所以这燕窝尽管她不爱吃,却坚持着吃了这么久,我简直无法想象她之前的日子也是这么过怎么受得了。
    墨雪把空碗交到清雅手里,对我们说:“今天好不容易晴了,我要到‘聚贤楼’里走一趟。”聚贤楼是景京第一的酒楼,集英居次之,再接着是寒寳楼,聚贤楼和集英居相互之间的竞争很激烈,“聚贤”出名了立刻就有一个“集英”出来对抗,菜色花样叫着劲儿出新,可是当我知道这两间酒楼墨雪都是幕后大老板的时候恨不得出个杂志将墨雪评为年度最佳女精英!不过墨雪可是很谦虚的,她曾说过酒楼不但可以赚钱,而且是最好的耳朵,不管有什么事情在酒楼里都能听得到,可却偏偏忘了还有另一个好地方,她说烟雨楼不愧是江湖上第一的组织,他们的消息能那样灵通恐怕很大程度上得力于暖风阁这个地方。
    暖风阁还好好的立在那做它的京城第一青楼,因为四大公子没有一个人愿意去招惹这么庞大的一个江湖组织,烟雨楼不过做的是拿人钱财才替人消灾的事。当墨雪中毒的时候三大公子护送她回了世子府,凌霄和书剑留在那里寻找解药,可暖风阁里压根儿就没有烟雨楼里一个人的影子,不论怎么问那些阁里的姑娘她们都摇头说不知道,所以无功而返。
    “清雅,你去把我那件青绿色的男装拿出来,燕七,你去叫车夫准备马车。”墨雪收拾停当就这样吩咐,我点头应是就往外走,刚一推门就差点撞到一个人身上,抬头一看是白如风,连忙欠身问好。
    “你这是要去哪?”他笑吟吟的问,我老老实实回答了,他便叹口气道:“你家郡主还真是个不安分的,阮公子临走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叫我看好她,却不知道这可是个管也管不住的主儿。”
    “郡主就是这么个性子,奴婢们也劝过,都没用。”我扁扁嘴,“这些日子要不是白公子用内力帮衬着,不知身体怎么样了呢!依我看郡主倒是有点怕白公子的,不如公子去劝劝。”
    “你这丫头,我那可不是怕他,是怕他那吓死人的药丸!”墨雪从屋子里探出头来,见白如风站在门外没好气地叫道:“又来了又来了,跟个鬼似的缠人!”
    白如风叹气道:“堂堂一个郡主,就不能文雅一点么?看看你穿的什么样子,抽空学学人家闺阁里的小姐们。”
    “呦,还人家闺阁里的小姐们,你不如直接说让我学冯姐姐。”墨雪白了他一眼,“你还当谁都有冯姐姐那种气质呢,要我住在那家里,被那两个混账姐姐这样欺负,早就往她们喝的水里放上泻药,不泻死她们也要泻个半残!”
    我和清雅都很给面子地笑出声,白如风想笑又要装,咳嗽了一声:“你怎么就能想出这样的点子?以后不要和冯小姐走动了,我怕你把她带坏。”
    “谁带坏她了?是我还是你?别以为我不知道白如风白公子的性子,你在江湖上什么样子冯姐姐恐怕是不知道吧?我的暗探可也不是吃素的。”墨雪做了个鬼脸就要走,被白如风一个锁腕就制住,白如风看好戏似的笑着说:“我可不想在你这浪费时间,只是郑公子吩咐了下来,凌公子情也求了,阮公子走得时候更是送我一份大礼,他们三个的面子都在这,我再怎么不愿意也得来。”
    “不用!不用!怎么敢劳您大驾?”墨雪用力抽手没抽出来,一脸愤恨和沮丧,“行了,你直接把药丸拿出来给我吧,就算是又酸又臭又苦我也照吃还不成吗?”
    于是白如风再一次战胜了墨雪,将带来的药丸放到了墨雪手中,看着墨雪将药丸吞下去后满意地离开了。
    白如风和墨雪是两个很相似的人,他们骨子里都有着自在随风一般的性子,带着点叛逆,带着点迷糊,却是比谁都想的周全,比谁都面面俱到,没想到在这段日子里四大公子只剩一个留在京城了,郑清和凌霄去了晋州,阮世扬到罗摩做生意也有一个月了,三十天已经过了,墨雪的毒一直没解,可也没有毒发,一直都是白如风拿来的各种药丸和他的内力控制着墨雪体内的毒,无论是拿到药丸还是灌输内力肯定都不是轻松能做到的,对白如风来说为了墨雪这样一个几乎陌生的人付出这么多是奇怪的,原因我不清楚,墨雪的意思好像白如风是郑清手底下的人,我很奇怪白如风这种人应该不会为郑清做事,他为什么愿意屈居人下,为什么会参与郑清这种俗世呢?他既不像求财也不像求权的人,到底为了什么呢?难道同书剑一样欠郑清一份情?
    我曾想过用烟雨楼楼主的那三个许诺救墨雪一命,可是我比较自私,觉得那三个许诺将来说不定有大用处,墨雪的毒并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若真到了那时候再说吧。
    虽是冬季,聚贤楼里却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墨雪一进门就被店小二迎进楼上的雅间,不一会掌柜的就来报告最近酒楼的情况和有价值的小道消息,其中一条我听了以后不由得愣了愣。
    “公子知道最近皇家大喜吗?”
    “自是知道的,”墨雪淡淡道,“皇上册封雁妃的大典。”
    “那雁妃其实是世子府里的舞姬,是原来的郑世子现在的晋州侯送给皇上的。”
    “这些还用你说么,”墨雪的表情仍然淡淡的,但语气里却好像多了点冷气,那掌柜的弯腰道:“公子教训的是,是我多嘴了。那个雁妃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说……”他顿了顿,“这雁妃册封为妃却很是不容易,中间有很大的曲折。”
    “哦?”墨雪只发出一个音节便再无下音,掌柜的接着道:“皇上本意早就想册封雁妃,却遭到了别人的阻挠。”
    清雅在一旁开口:“皇上是世上权位最高的人,还有谁能阻挠皇上立个妃子?莫要胡说!”
    “这也是听人说来的,”掌柜的语气平淡,不愧是在墨雪手底下做事的,“听说是太子和五皇子联合起来阻挠皇上纳那舞姬为妃,因为,太子和五皇子都看上了那名舞姬。”
    我的脑袋里的一根筋“嘎巴”一声断了,听掌柜的继续道:“这消息是一个食客聊天的时候说的,他说他的亲戚是五皇子的一个贴身侍卫。”
    墨雪点点头,继续听掌柜的说完其它的消息后就离开了。坐回庆王府的马车时,墨雪才缓缓说:“没想到郑清的这一个美人计也是一箭三雕,推波助澜封了晋州侯,安插了一个宫里的眼线皇上的枕边人,竟然还造成了这样的结果,想来也是出乎他的意料。”说完看着我笑了,“你也算得上他的福星了。”
    “奴婢只是做了自己的本分。”我这样回答,墨雪却叹了口气:“你在我面前始终还是没有放得开,也难怪,在世子府做了那么久又在霄哥哥手底下做事,放不开难免的,何况我也正是看重你这一点。”
    墨雪在我面前总是说实话,我知道她信任我但并不像对清雅那样把我当做贴心人来看待,因为我始终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不能像清雅那样遇到好的主子便真的感激涕零忠心不二。
    因为我的行为虽然是奴隶,可我的心底却不是奴隶,虽然我被困在这个时空,可我的心是完全自由的。这让我的行为始终无法像清雅她们一样,尽管我努力模仿,可我想大概是从根本上就散发出略为微妙不同的感觉吧。
    等我们回到庆王府,就直接被叫到庆王爷的书房了,庆王见墨雪后关心地微责她大冷天往外跑,然后就丢给墨雪一句:“皇上的册妃大典你知道了吧?”
    “女儿知道。”
    “册妃大典那天另外三国的使臣都会来,皇上想让你到宫里住些日子,教导媛淑公主礼仪。”庆王抬起头笑道:“这可有点苦,你愿意去吗?”
    “既然皇上开口了,女儿不愿意也得愿意了不是?”墨雪笑着摇摇头,“这下子我的日子可就热闹了。”
    庆王大笑起来,墨雪退出书房以后清雅问要不要现在就收拾东西,墨雪点点头,清雅便一个人先行快步走了,墨雪对我说道:“这次到宫里住你也跟来吧。”
    “是。可是郡主,皇上为什么要让你进宫教公主礼仪?宫里不是有专教礼仪的女官吗?”
    墨雪哼笑一声:“刚刚在聚贤楼里你不是已经听到了吗,这次各国来使不是普通的人,来的都是些皇子公主,你以为这其中皇上没有什么打算么?”
    “打算?”
    “皇上多半是有心联姻,却怕那个让人头疼的媛淑公主不肯老老实实听话,叫我去做这费力不讨好的媒人。”墨雪轻轻笑着,阳光下尽是纯真的美丽,可下面说出来的话却与她的表情一点也不相配,“这次拓沙派来的就是那个五皇子,若是皇上将媛淑嫁给他,就是承认了五皇子拓沙继承人的地位,这次我们进宫正好可以看看皇上的意思,要是那五皇子真的挡了霄哥哥的路,也可以顺带帮上霄哥哥一个忙。”
    这女人真是纯真面具下的一个杀手啊!
    清雅给墨雪上妆,我把她要的白玉簪子递过去。墨雪酷爱白玉簪,首饰盒子里有各种各样的白玉簪子,衬着她那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让我想起白雪公主的故事,等清雅给她上完妆,帮她披上桃红色及地暖裘以后,我忍不住赞美:“郡主,你的模样真可以称得上天下无双了。”
    墨雪轻轻一笑:“瞧你嘴甜的。”然后从首饰盒里拿出一支白玉簪,“我看你总是带着一支木簪,这个赏你了。”
    “郡主,这万万使不得——”我话还没说完清雅就把我打断,指着自己头上的玉簪说:“这也是咱们郡主赏的,人人有份,你还推辞什么?再说进了宫你还想让人觉得咱们庆王府寒酸不成?还不快接了去!”
    我只好接过簪子说了几句“多谢郡主”“铭记郡主对奴婢的恩义”之类的话,主子赏的东西不能不戴,于是就将那根白玉簪与木簪并插在头上。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女人对美得东西没有抵抗力,可我就是觉得那根木簪是好东西,比玉簪好很多,可能因为这是武大哥临终前留给我的,加之他说这是他的爱人最喜欢的簪子,就更显得意义重大。再加上经过这么多事我对叶红裳不但好奇,更是敬仰,这个女人到底有多传奇?她与武默轩、萧远、凌霄和烟雨楼楼主又有怎样的故事呢?
    墨雪的东西不多,这一点我很是欣赏她,很少有女人能做到像她这样能舍能弃,不在小的事物上浪费时间和精力,记得我在大学每次放假都信誓旦旦地说这次绝对只拿一个背包,可哪次都是大包小包地提着,深受其害,所以我决定学习墨雪,只带上了几件衣服,《万草术》和我的“小叮当”——装满各种药的腰包,就钻进马车同墨雪向皇宫驶去。
    第一次来这里发生的事还历历在目,总觉得我和皇室犯冲,希望这次换了主子情况不同吧。我突然想到,现在我不正是陪着墨雪进宫了?不就是终于作为女主身边的大丫鬟与女主一同进行50%穿越小说必备之宫闱恩仇了吗?实在是脱离穿越情节太久,几乎都把那一百部穿越小说忘到脑后了,看来百部穿越的穿越女主轨道我是无望了。
    可这并不代表墨雪不会走上这种轨道啊!
    终于,终于,我还是不可避免的即将开始黄金强档拍摄产地No。1——皇宫。
    勾心斗角,腥风血雨,后宫争宠,皇子夺权……一时间,所有关于皇宫的故事在我脑子里形成一幅凌乱的图画,晕化了我的眼角。
    既然无法避免,那就去见识见识吧,反正我那一本本清穿也不是白看的……呃,就算是白看了也没关系,有墨雪这个万能女主顶着还有什么搞不定的吗?我突然间又充满了信心,面对着庞大宏伟的皇宫,镇定地走进了它张开的血盆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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