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穿越定律果然是胡扯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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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着霞姐来到商队里已经三天了。
    那个在湖边救了我的女人就是霞姐,她是阮家较有地位的女管事,家里的丫鬟小厮都归她管,而那个男人叫阮雷,是阮家的护院,一身硬功夫再加上天生神力,很受阮家人器重,有他们两人罩着,商队里的人对我很是热情,听了我悲惨的遭遇后就对我更好了,我感叹那些穿越小说果然是胡扯的,什么魂穿我是没遇到,更别说穿到大户人家或着是后宫了。而且穿来就遇到一群居心叵测的人更是不大可能,这世界上还是有不少淳朴善良的人的,大多数人都是好的。经过几番打听,我确信我是遇到了所谓的架空,也就是平行世界。与大多数架空的穿越小说一样,都是四国鼎力的世界,正如大唐、大宋时期,中部的国家版图最大,囊括了东方和东南方,国力也最为强盛,文化繁荣,国号“景”;北方,就是这多隆草原归属的地方,是军事实力不容小看的游牧民族,国号“罗摩”,意为“勇敢的狼”;西南方一样是少数民族的聚集地,最大的国家叫做“月韶”,意为“比月亮还美得地方”风景最为美丽;西方都是我们常说的胡人,应该是新疆人之类的,最大的国家叫“拓沙”,意思是“沙漠中的绿洲”。没想到这种俗套到要死的架空四国还真的落到我的身上,我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阮家的生意做的很广,现在就是阮家当家的大少带领阮家的商队到罗摩来做布料生意,霞姐和雷大哥这才救了我。
    第四天的时候,霞姐找到我,说主子要见我。
    根据穿越定律,我这种穿过来的女主就要遇到不知是男一还是男二还是男N的帅哥了,可是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兴奋,只是说不出的紧张,脑袋里闪过无数念头:要是主子不喜欢我怎么办,我除了这里还真的没地方去了。然后又想到穿越女主都会引用一些华丽丽的诗词,我现在除了李白的《静夜思》这种简单到死的诗什么都不记得了,那个最经典的穿越必用辛弃疾的《青玉案》是什么来着,我只记得“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一句了。
    我还在想的时候,霞姐停了下来,我只好深吸一口气,对霞姐点了点头,霞姐轻轻敲了敲雕花的木门,“公子,燕丫头带来了。”
    “进来吧。”里面传出一个低沉的声音,说不出的好听,我都忍不住想看看这个男N了,说不定还是我以后感情上纠缠的对象呢……停!什么时候了还在YY,真是不知死活!
    霞姐推开了门,我跟着她走了进去,这时一间只有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古香古色的书房,我从小就对这种古式的东西没有抵抗力,一进到这里就被眼前符合我心中的“美景”震撼到了。
    这间书房里挂满了字画,都是些很有意境的手笔,木制镂空雕花的书架,漂亮得不像话的案几,光滑刻花的木椅……
    “你就是霞姐救的那个新来的丫头?”
    我赶紧看向案几前的白衣男子,果然男N一出场就是要穿白衣的,那男子站在案几前,明显在作画,头也未抬地问我这么一句。阳关透过窗子丝丝缕缕照在他身上,映出他漆黑光亮的长发和修/长有力的手指,我竟有点看呆了,咬了咬唇答道:“是,公子。”
    “听说你的家人都不幸丧生在强盗手上了,”他好像完成了最后一笔,满意地舒了口气,放下笔,抬头看向我。
    在哪一瞬间我确实被他电到了,原谅我用了这么一个现代词汇,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实在太帅了(原谅我又用了这么一个现代词汇破坏这里的意境)!我还真没面对面见过这么帅的男人,简直可以媲美谢霆锋陈坤那些偶像明星!上天怎么可以造出这么一个又帅又有钱声音又好听又赢得全阮府上上下下所有人称赞的男人呢!
    他看见我的时候露出了痛惜的表情,说道:“真是难为你了,”然后对霞姐道:“她的身世悲惨了,不要让她做厨房那些重活了,就安排她每日来打扫打扫我的书房吧。”
    “知道了,公子。”霞姐给我使眼色,“还不快谢过公子!”
    “谢公子。”我赶紧跪在地上,可是除了过年给爷爷奶奶磕头外我还从来没跪过人,而且那也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所以现在碍于形式不得不跪时,我腿上的动作不自主地犹豫了一下,但是终究还是跪下了。跪到地上的时候,我心里一阵反感,现代人的生活习惯不是那么容易消除的,幸而这里主仆见个面一般不用行这种大礼,不然我肯定从心里接受不了。
    “起来吧,以后你有什么需要就找霞姐,她就像我的亲姐姐,在阮府里,只要你踏实肯干,忠心为主,就一定不会亏待了你。”在这种时代说一个下人像自己的亲姐姐,可见这个阮公子真是个善良的好人,我心里对他的好感就又多了几分。从其他人那里打听到这个阮公子全名阮世扬,是家中的独子,今年二十六岁,尚未娶妻,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家是景国首富,正是最标准的钻石王老五,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我怎么觉得心里有一种捡到宝的感觉?
    如果穿越定律是真的,那过不了多久这阮公子就该爱我爱到不得了了。
    事实证明,穿越定律果然是胡扯的,从那天开始,我就负责打扫阮公子入住的阮家遍布天下的宅院里的书房,商队从生意做完一直到回京城的路上,一个月过去了,我甚至连“公子好”,“公子奴婢告退”这两句话之外的话都没和他讲过,因为我必须在他不在的时候才能到书房打扫,而他一旦进来谈事情我就要告退,偶尔在路上遇到了也是和其他婢女小厮一样说一声“公子好”便罢。不过这也没什么,我到这里又不是泡帅哥的,我打听到景国境内有一间最大的寺庙“昭元寺”,相传寺里有一位得道高僧“了无”,能通得天地鬼神,世间万事,只是见他一面却简直比见皇上还难,可是我不能放弃,这也许是我回家的机会,而我不会放过任何回家的机会。
    好不容易进了京城的地段,我们这一大队商队浩浩荡荡进了京城,大街两旁早就挤满了人,京城不愧是京城,是我见过建筑最高级,最宏伟,也是最豪华的地方,街道两旁的大姑娘小媳妇还真如一百篇穿越小说通用桥段一样,一个个又羞涩又急切地观望骑在马上的阮世扬,我们这些坐在马车上的女眷也如动物园里的动物一般是街上男子观望的对象。待到进了阮府我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豪华!
    这哪里是一个商贾家的庭院?这简直是现代拍宫廷剧里的皇宫!不说数不清的这“院”那“苑”,不说数不清的亭台楼阁,更不说让人迷路的大路小路,光是那一个个大大小小人造湖就不知要花费多少人力财力!回到阮府有专门负责打扫书房的小厮,我一下子失了业,我好求歹求才让霞姐答应我帮着负责府里置办轻便物件的大丫环彩悦提些东西,这样一来我就能跟阮府的守卫混个面熟,一般府里的普通丫鬟是不能随便出府的,除了采办的大丫环和跟着少爷的几个贴心的丫鬟侍卫小厮,一年只有一次的假可以回家,可是我等不到一年了,混面熟了就可以说是出外采办东西到昭元寺去找了无大师。我的算盘打得很好,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计划赶不上变化,没想到我竟然遇到了突变。
    回到阮府的第五天,阮少爷出了门去,几个丫头聚在一起嚼开了舌根,我正好路过,就也加入了她们。
    “听说了吗,这次咱们公子是去参加皇家的狩猎。”杜鹃骄傲极了,好像参加狩猎的不是阮公子,而是她自己。
    “这有什么,咱们公子和皇家的关系好,哪年狩猎没有咱们家公子?”阮公子的贴身丫鬟流莺笑了,“皇家的狩猎,去的都是非富即贵,还能少得了咱们公子。”
    “流莺姐,你是见过大世面的,听说这次狩猎难得京城的四大公子都聚齐了,是真的吗?”有人问道。
    流莺点点头,“我也是听说的,郑王爷的世子一直到各国求学,前些时候赶了回来,凌公子是一直都参加皇家的狩猎的,听说白家的公子也从天庐山学武回来了,这次他学武的时间最长,两年都未归家,皇上特别要求四大公子一定要都参加狩猎。”
    “我没见过郑世子和凌公子,但是白公子却是见过的,”叫张巧儿的丫头神神秘秘地说,果然引得很多丫鬟都把耳朵凑了上去,只听她道:“这白公子是京城第二有钱人家的少爷,仅次于咱们阮府,但是听说白家其实在江湖上地位不小,所以这白少爷一年有半年是在外面学武,往往是一两个月不见人影,过些时候就又出现在京城,呆不上几个月便又走了。前些年我在街上看到他骑着马路过,真是好俊的人品,浑身那叫一个风/流!”
    流莺讪笑道:“比咱们公子还风/流?”
    “不是不是!”巧儿赶紧道,“谁能跟咱们公子比啊!咱们公子不但人品风/流,还温柔得很,我看四大公子里数咱们公子第一!”
    流莺故意取笑她道:“嘴上这么说,我看你的魂准都被那白家公子勾了去!”
    张巧儿又羞又急,追着流莺打,一边道:“流莺姐就知道取笑我!”
    突然又有一个丫鬟小云道:“我倒是见过凌公子,那人长得和我们这里的人不一样,听说当年拓沙国和我国交好,把一个皇子互换,拓沙的皇子要叫我们皇帝爹——”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个丫鬟打断了,“什么爹啊,人家那叫父皇!”
    小云瞪了她一眼,继续道:“那个凌公子虽然不是皇子,但是却和皇子一样的待遇,只是不能当皇上,也不能封王,皇上给了他好多钱,还让他当官,还给他一个公子府,所以大家就叫他凌公子了。他长得虽然和我们不一样,可真是好看极了,高高的鼻子,卷着的头发,我也不怕说,真是比咱们公子看上去英勇,他骑在马上威风凛凛的,好像一个大将军!”
    杜鹃笑道:“咱们小云那是看上凌公子了!”
    小云叹气道:“我看上了又怎么样?人家是京城四大公子,咱们是奴婢,看上他们的小姐都没个有机会的,何况是奴婢!”
    半响没人搭腔,大家不由自主都沉默了,我忍不住插嘴问:“还有那个郑世子呢?”
    好几双眼睛看向我,流莺淡淡道:“你不是京城人吧,那郑世子自小到各国游历求学,谁也没见过他。”
    看,穿越经典桥段,四男一女。我不禁心里有点得意,随后又不得不自己浇灭这股得意,小云说的没错,我不能总拿自己当小说里的女主,我现在和她们没有什么区别,而且我敢肯定我和大部分穿越小说的女主不一样的是,我下决心要回去就一定要回去,不可能为了任何人留在这里!
    尤其不能是男人!不过我应该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因为我可是身穿,连我这臃肿的身材和平凡的脸都随我一起穿来了,放在人群中都认不出来,男人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动物了。只是我奇怪的是我的眼镜掉到湖里了,可是高度近视却不治而愈,不过既然连穿越都能成真,一个不治而愈也不能令我惊讶了。现在我是叫燕七的小丫鬟,不知为什么当时我就说自己的名字是燕七,这个古龙书里我最喜欢女性角色,也许是因为我自己本身的名字叫做林栖雁的缘故,林中有雁,意为大雁深藏在深林中等待高飞,我虽然一事无成,却有一个蛮好听的名字,感谢爸妈,虽然我未能如他们所愿成为一个胸中深藏丘壑鸿鹄的人,但是我还是没有改变名字。
    同那些丫鬟嚼舌根是浪费体力的一件事情,所以我聊了一会便走了,到大门口远望彩悦姐回来没,结果竟然让我看到了惊人的一幕!
    只见四匹高大神骏的马风驰电掣般向阮府驶来,我吓得连连后退,那几匹马急停到阮府门口,马上的人一跃而下,可见这几人的骑术有多好!而当头冲进来的那个风风火火的白衣人不是阮世扬又是谁!我第一次见到那个温柔淡定,波澜不惊的阮家公子这样莽撞,更令我惊讶的是他怀里竟然还抱着个人!更更令我惊讶的是他身后跟着的三个人,竟然是这样的三个人!一个穿着象牙白色的衫子,剑眉星目,真是英俊得不得了,他的怀里竟然也抱着个人!一个竟然穿着火红的袍子,发微黄,轻卷,有西域人的模样,正紧紧盯着阮世扬怀里的人;一个蓝色的紧身装束,头发竖直绑成马尾,眉目含笑,怎么看都像侠士,我竟然一下子想到了楚留香。
    “你聋了!我问你人呢?!”那个西域人突然冲着我大吼,我愣了愣,呐呐道:“什……什么人?”
    “府里的人都到哪去了?!”阮世扬也着急了,但是没有对我大吼大叫,我赶紧回答:“公子你说今天放大家一天假,小厮们都出去了,丫鬟们在后厨。”
    “马上叫流莺去找胡大夫,”阮世扬对我说道,“然后你把几位公子的马牵到马厩去。”
    “是,公子。”我拼命跑到后厨告诉流莺公子带回了不得的客人,好像重病急诊,让她去请胡大夫,一刻都耽误不得。虽然阮世扬没这么说,但是瞎子都能看出来他怀里抱的是个女的,那个象牙白长衫公子怀里的也是个女的,再看他们的着急劲儿,要是耽误了还不牵连到我们这些丫鬟身上!听我这么说,流莺赶紧去请那位传说中为神医再世的胡大夫去了,我就又走回到大门口牵马,一看到那四匹神骏的马,我欣喜得什么都忘了。
    我从小便极喜欢小动物,尤其以马为第一位,然后是狗,所以看到这样漂亮的马,我真是由心里高兴。阮公子的人穿白衣,马也是白马,据说这匹马是从月韶买来的神驹,平日有马厩的小厮照顾,我是看不到的;那个象牙白衫子的公子骑着一匹黄马,我从未见过黄马,但是却真漂亮!西域的人骑的是黑马,全身一根杂色的毛都没有,黝黑铮亮,健壮得很,想来应该是西域良驹;最后那个江湖侠士的马是枣红色的,颜色很深,让我想起郭靖的汗血宝马,这样一联想就觉得这匹马最漂亮,忍不住就伸出手去摸。
    突然一声大喝:“摸不得!”我的手被人硬生生抓住,抓得太紧,我竟感到疼痛。扭头一看,旁边站着一个黑衣的年轻人,古铜色的皮肤,高高的个子,脸上一道浅浅的刀疤,也是紧身的江湖人打扮,人虽不是多么英俊,但是身上有种江湖的味道,身材却真是好啊……停!不许YY!
    “摸不得!”他皱眉道,“我家公子的这匹血玉是从罗摩得来的,脾气比狼还坏,除了我家公子谁都碰不得,碰了要倒霉的!你一个姑娘家可受不了它踢一下。”说完,才发现到现在还抓着我的手,赶紧松开,问道:“姑娘可是阮府的人?”
    “是。”我回答,他便问:“不知可见我家公子了没有?”
    “除了我家公子,我刚才看到了三个公子,不知你说的是哪一个?”我明知道他找的是蓝衣的公子,却实在忍不住想问他一句话。
    “我家公子姓白,名如风。”
    “是不是穿着一件蓝色的衫子?”
    “是的,就是我家公子。”
    “他刚刚同我家公子和另外几个公子一起进去了。”我说,话音刚落,就有一个人声响起:“其中有一位是不是穿着象牙白的衫子?”
    我回头时看到一个书生打扮的人站在门口,正直直看着我,便点点头,他笑着道:“在下书剑,是郑王府世子清的家仆,可否请这位姑娘带我进府见我家世子一面?”
    对于这位虽不是极品但也是帅哥的人的要求我还是可以满足的,见那位黑衣的人也有进府的意思,我便点点头,看见远处又走过来一个十分高大的身影,这人又高又壮,鼻高眼深,比刚才的那个红衣的西域人还具有西域的特色,我便问:“你是不是也来找你家公子的?你家公子是不是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
    那人刚到,没想到我会突然问这么一句,不过看来他是个老实人,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我说:“那你们三个就一起随我进来吧。”然后就领着他们进了府。名叫书剑的帅哥笑着问我:“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这就是帅哥的习惯,凭借一张帅脸,问问某位姑娘的名字,其实他根本不会记得,只是让那姑娘以为自己是特别的,不过是为了他将来方便。我也笑了笑,“我不过是阮府最低等的丫头,名字何足书剑公子挂齿?”
    “大家都是人家的奴才,怎么敢让姑娘称一声公子,真真是折杀在下了。”
    奴才?谁不知道公子的贴身小厮已经超越了小厮的身份,是这些公子们的心腹,是最得力的助手?我在心里鄙视,我这样的长相身材他还不忘问问名字,流莺那样漂亮的大丫环还不被他叼了去!
    “姑娘不愿说是不愿交在下这个朋友吗?”
    “怎么会,书剑公子千万别这么说,”我赶紧给人赔不是,“奴婢燕七。”
    “哪两个字?”
    “燕子的燕,七个苹果的七,爹娘不识得几个字,我排行老七,就叫这个名字了。”
    “哦。”书剑只是淡淡“哦”了一声,相信他本来准备好妖夸夸我的名字的,但是这个名字实在找不出什么可夸得地方,哪怕叫个牡丹之类的估计他也会说“姑娘真是人如其名啊”这种假话,可是燕七就实在是没的说了。想到这我忍不住偷笑了一下,一抬头发现那个穿黑衣服的正看着我,我偷笑都被他看到了。
    这情节怎么跟穿越女主后面跟着三个男N似的?不过我从小姐公主变成了丫鬟,男N从少爷王爷变成了仆人。
    哎!忍不住再次感叹,穿越定律果然是胡扯,是他/妈/的狗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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