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八章 妖孽和妖孽必须一起修炼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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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挺意气风发的跟许无忧开玩笑:你老人家最近雷厉风行的挺闲呀,不知道我忙吗,真是,那厮马上排山倒海的给我灌水:秦朗,你有异性没人性,肯定去上海一趟就彻底被男人们俘虏了,把阶级兄弟们弃之于不顾,我马上用最最甜蜜的答应声音堵住了这连珠炮,跟黄继光似的,我容易吗,那妖孽最后总结性发言:这星期天爬香山吧,再不去天气就热了,我一想爬山就脚底发麻,但不敢不从也,我说:没问题你通知泡泡他们吧,那厮马上发挥联系的主观能动性:我叫上陶志翔吧,我马上说叫吧我正想和他聚聚呢,许无忧说没问题就这样,电话马上挂掉,我估计那边应该分点儿分片的联系众多阶级兄弟去了。
    我对陶志翔的感觉有点特殊,但很清楚的是那绝对不是爱情,许无忧总说秦朗你丫就不懂爱,其实对于爱情我的理解很复杂,老妈总说:秦朗你只要找个好人,爱你的好人就行。
    我妈不愧是我妈,始终非常了解我,我没有许无忧那么大的野心剑指女强人的宝座。记得小时候在老爸单位的图书室看过一本书,很简单的一首散文诗这样说:爱情是什么,就是年轻的时候携手,年老的时候并肩。写的多透彻,这粘土,能年轻时候携手的都不多了,年老时候并肩的估计更凤毛麟角。
    我坚持我自己的原则,有这样一个男人,不需要什么甜言蜜语,只需要让我们牵手许久后我还有心跳的感觉,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永远给我一只手,哪怕瘦弱,哪怕苍白,我们还会握的很紧绝不松开。年老的时候,我们坐在水池边悠闲的看两只鱼吐泡泡,学习相濡以沫的温馨。我一直在寻找这样的男人,陶志翔对我很好,非常好,特别好。却始终让我没有爱情的感觉,为了我,他本来可以出国却继续在国内读博士后,为了我放弃广州的高薪甘愿留在北京的研究所工作,我记得他说过不喜欢北京这个城市的。对他,愧疚太多了。
    周末的天气总还算春意盎然,我是喜欢爬山的,许无忧这厮以前挺讨厌爬山的,还阐述一什么美白公式好像是太阳照一下对比没照得得皮肤癌的几率是多少,毛孔粗大的几率是多少,挺隆重的,我挺幸灾乐祸:许无忧你这数字要真精确实用你以后出门就跟阿拉伯神秘小女子似的带个头套呀,等哪个有眼无珠的男人手比较痒痒,好奇心还有点儿浓重的一揭你那头套你就赶紧要人负责任呀,这样皮肤铁定嫩白的跟婴儿一样,穿婚纱跟婚纱一个颜色,那才天人合一的。
    许无忧一边追杀我一边说:秦朗你想象力也就这境界了,你怎么不想我一过银行武警手里那百年不用的威武钢枪肯定朝我进攻,我笑嘻嘻的玩儿未完待续:就你这样的还打劫,估计视钱财如粪土的你肯定一看人家小武警长的挺水灵的直接就花枝招展的奔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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