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配角芭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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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角芭芘
(1)文敏的出现
我的脚一滑,身体无法把持平衡,眼看就要摔在走廊的地板上。一只有力的手揽住我的腰身,我就这样被一个人抱进怀里。他一只手揽住我的背脊,一只手握住我的腰。
他穿着黑衬衣黑牛仔裤黑球鞋,头发短短,一张脸棱角分明,眼神似剑一般锋利。他说,小心。
我说谢谢。
思林,少喝点酒,夜生活也不适合你。他依旧搂住我的腰。
他叫文敏,是宾格的哥们,刚从其他城市赶过来的。我看到看到宾格拥抱文敏的时候,眼角有泪。
我笑,已经习惯。文敏,你的名字像女人的。
他也笑笑,终于轻轻放开我,替我打开KTV包间的门,喧嚣的音乐立即从房间里猛烈地涌出来。
我走进房间,拿出一枝香烟坐在角落,点了很久,烟依旧未燃。震耳欲聋的音乐有节奏地撞击着我的心脏,我感觉心脏快要跳出身体了,我懊恼得想哭,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文敏坐到我身边,替我点燃烟。他的嘴唇靠近我的耳边,思林,抽女士烟,以后生小孩会很痛的。
他薄薄的唇碰触到我的耳边,一片灼热蔓延,我渐渐红了脸。
散场的时候,宾格说,思林,以后你就跟着文敏吧。
那是我最后一次碰触到宾格的手,他的手大而温暖,那也是他最后一次拥抱我,他把头埋在我的肩膀哭得一塌糊涂,眼泪流进我的颈项湿湿的粘粘的。
我说,宾格,你的手依旧很暖,但是你想牵的手一直不是我的手。
我说,宾格,你的眼泪那么多,你能不能告诉我有一滴眼泪是为我而流。
宾格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看了一眼文敏,说,快回去收拾行李吧,搭天亮后的第一班火车离开。
我就这样被宾格送给了他的朋友,文敏将我搂在怀里说,不用收拾行李了,思林要彻底抛弃以前的生活,思林不适合妩媚的烟熏妆,思林以后要做一个芭芘娃娃呢。
我笑笑,我说那宾格你帮我寄一封信吧。我从手提包里掏出一个信封放到宾格的手心。
张思林?宾格读出信封上的收信人名字。
是的,寄给过去的张思林。
(2)花朵女人
文敏说,思林,宾格对你不好,我来加倍偿还好不好?
文敏说,思林,你的鞋跟那么高,你的裙摆那么短,你不适合跟着男人去打架。
文敏说,思林,你要做高贵美丽的芭芘娃娃,不要烟熏妆,不要露脐装。
文敏说,思林,这些花朵图案的衣服很适合你。
文敏说,思林,你蓄直发比一头烟花烫好看。
我改变,我不断地按照文敏的要求改变。直发,花朵长裙,粉色蝴蝶结,粉色圆头小皮鞋,不抽烟不喝酒,他打架我站在旁边帮他拿衣服和手机,他吻我我就回吻……
我们睡很大很大的床,我睡在他宽阔的臂弯,他喜欢吻我的睫毛。
我戒掉所有的坏习惯,我终于有规律地吃早餐,只是我依旧睡不着。
失眠就像慢性自杀,让我渐渐对生活失去兴趣,或许即便不失眠,我依旧不能热爱生活,但是我努力支撑着生活下去,因为张思林,我还想再见到张思林。
那封寄给他的信里我只说了两点事:一是我过得很好;二是,哥哥,我想嫁给你。
我与文敏在一起很久很久之后的一天,我问文敏,为什么你不跟我做爱?
文敏回答,因为我是花朵,不是绿叶。
你是女人?我惊异,我们在一起那么多日日夜夜,我竟然没发现。是我一直没有关心过,还是他掩藏得太好?
文敏点头,说,我喜欢你,所以让宾格将你送给我。
我明白我不过是他们的物品,跟宾格在一起时,我是他的武器;跟文敏在一起时,我是他的玩具芭芘。
我终于明白宾格的眼泪是为谁而流。
我终于明白,即便我以自己为中心,在他人眼里,也不过是个配角。
(3)信仰
我找不到那封信,我用小刀将手提包小心划开,里里外外依旧翻不出那一翻信。
我突然记得文敏曾经轻言细语地问我,思林,你手提包里的那封信似乎很重要。
我答恩,那是我的信仰。
总有一天,我会将你的信仰烧得干干净净。他咬我的唇。
我冲上去抓住文敏的衬衣领角,我颤抖着声音质问,宾格,你烧了我的信?
我说过我要毁掉你的信仰,你要为我做一个没有过去的芭芘娃娃。文敏语气轻松。
我挥起手掌打在他的脸,你毁掉那封信就是毁掉我的生命,芭芘娃娃?文敏你到楼下去拾你的芭芘娃娃,请记得将她安葬。
我飞奔到窗户前,拉开窗帘打开玻璃窗,我越上窗台回头见文敏依旧站在原地发呆。
我说,文敏,你看楼下那个支离破碎的芭芘娃娃。我毫不犹豫地跳下去,三楼的窗户距离地面一点也不高,我一点也不害怕,真的……
多么不幸,我竟然没有死掉。我也不知道我是否渴望过死亡,我只是活得像一只飞虫,渺小得微不足道,我将所有的伤痛所有的爱埋葬在我的躯壳里,不知道我是否渴望死亡。
腿断了,医生说也许还有站起来走路的那一天。“也许”,到底是多大的机率?
文敏抽出很多的时间陪着我,他的手握住我的手,他的手指没有我的手指长,他手掌的茧纹比我的深比我的多。文敏,你将我的手握得那么紧,你还想我的手也残废么?
我那好几十双高跟鞋被静静地锁在大鞋柜里,它们一定很寂寞吧。
我对文敏说,文敏,我们退出江湖吧,我们安静地过日子吧。
文敏说,思林,你保证一辈子与我不离不弃,那么我愿意停止打打杀杀的生活。
从那之后我再也不劝文敏了,我明白我不会与他厮守一辈子,我渴望白头偕老的人是张思林。
所有坚持活下去的理由都只是想再与张思林相见。我快要忘记爱他的原因,我只知道他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4)青梅竹马
十五岁之后我再也没有过生日,当然再也没有收到成套的试卷作为礼物,我也一直没有得到一个生日蛋糕。宾格以前说要为我举办一个盛大的生日PARTY,我说我忘记了我的生日。
同文敏在一起的日子我依旧没过生日,文敏也没有过。文敏说她的生命中没有值得庆祝的事,文敏说他讨厌过节日。我知道文敏其实也害怕寂寞,我更确信文敏的内心深处有一道永不能愈合的伤疤,也许是因为朋友,第一次爱的人,或许是家人。
文敏从来没有哭过,他说他没有眼泪。其实我一直想问文敏到底是没有眼泪,还是没有值得哭泣的事?也或者是习惯了隐藏眼泪?
我开始给张思林写信,我说,我好想走路回家。
文敏开始接很长的电话,他藏在厕所里努力压低声音说话。
不久,收到张思林的回信,他在信里说,小妹,我在部队里干得不错,这一生都会留在戈壁滩。张思林说最近手受伤了,写的字不如曾经好看。张思林说,小妹,我很思念你。
我差点忘记我叫张小妹。如果我真的忘记自己的名字,是否就如同宾格说的那般,我再也回不了家,再也见不了想见的人?
张思林说,小妹,我很思念你。
我笑了。我那久不见阳光的脸终于绽放笑颜。
文敏将我搂进怀里,他说思林,你终于笑了。
他的唇角也扬起微微的笑意,眼里那深深的雾气渐渐消散。我问,那么文敏,你是在为谁开心呢?
为了你,他亲吻我的嘴唇,满眼深情。
文敏,你第一次撒谎。我伸出手指抚过他的脸颊,抚过他短短的黑发。
我向张思林寄去第二封信第三封信第四封信……每封信里都附上照片,我穿着缀满蕾丝花边的蓬蓬裙,长长的发柔柔顺顺。每一张照片里的我都坐在椅子上,各种各样的椅子。每一张照片里的我都笑容恬恬,我甘愿藏起所有的沧桑与疼痛扮演一个芭芘娃娃。
张思林一封一封地回,他对于过去的事绝口不提,我以为他是害怕伤害到我。
我很开心,我对文敏说,我想跳舞,我想穿高跟鞋。
文敏就为我穿好十厘米的高跟鞋,抱着我在房间里转圈圈,我的白长裙在空中摇曳着旖旎散开,似一朵莲花初绽。
文敏每日抱着我跳舞,我搂着他的脖子躺在他的胸怀里,那些乱七八糟的音乐丝毫不影响我们的快乐。
我们真的快乐了。
我快乐是因为张思林,他在遥远的地方思念着我,他一直没有责备我,甚至没有将我的行踪告诉我的家人。张思林说,等我想通的那天,就勇敢得回家吧。
想起一网友的个人资料上说,每个幸福的兔子都有一个快乐的名字。
我要做只快乐的兔子。
该来的总会来,失去的也将
那是个奇怪的一天,文敏打开所有的电扇,敞开所有的玻璃窗户,他依旧热得满头是汗。文敏换上白衬衫和蓝牛仔裤,看起来像个明媚的青年,没有半点颓废。
我坐在轮椅上,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他很少穿白衬衫,他一直喜欢黑色,沉郁的黑色。
他跑过来蹲在我的身边,他亲吻我凉凉的手指,他问,思林,你相信青梅竹马么?
我说我信,我回答得斩钉截铁。
他笑笑,那眼神柔和如夜里高高的路灯散发的橙色灯光。
我将一封信交给他,我说,请将这封信寄出去。
文敏点头,他说今晚有约会,晚点回来。
我明白,我明白他与他的青梅竹马有一个约会。其实文敏根本不是同性恋,是我一直把他当作男人。他们之间也许存在太多的荆棘,他们一直试图冲破,这多年来,他们终于修得正果。算一算,他们分开的时间比五年还要久。
我跟宾格在一起三年,我同文敏在一起两年。是的,宾格和文敏是青梅竹马的一对。知道么,原来我一直是个配角,我以为我是自己的主角,其实我不过是别人感情戏里的一个客串角色。你以为穿着昂贵好看的衣服你就是尊贵的芭芘公主了么?不,你依旧是一个离家出走,没人要的弃儿。就算你是一个芭芘公主,你也只是个配角芭芘,迷失的娃娃。
我也有青梅竹马的王子,只是王子迟迟不能到达我的身边,我一个在聚集的灯光下演着寂寞的独角戏。我不再奢望有幸福的结局,我只渴求他能记挂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