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入宫前的疯狂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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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就这样,时间飞逝,转眼,明天就是我大婚的日子。我照常起床,收拾了一下,和往常一样带着小凌去考察民情了。来了这时空已经有十来天了,换句话说,我变成男人也有十来天了,可惜,我还是改不了这个性子,总是被小霍嘲笑像个女生。的确,我一时之间还是改不过来的,更何况,我也没什么必要改啊,这样也挺好的。
    下午从济世堂出来,时间还早得很,我估摸着,应该是下午2、3点的光景,因为我一时还不习惯这里的叫法,虽然和中国古代是一样的。走出几步,突然想到了什么,停下脚步,转身对小凌说道:
    “小凌,你帮我去趟府里,把我爹的那株观音果拿来,再带上份礼物,礼物算是送给华大夫的,至于观音果,就借他研究几天。”
    我知道华大夫一向对观音果很好奇,但苦于这种植物如果买的话,不但价格昂贵,而且向来是有价无市,衙门里的果树又动不得,所以只好止步于书本研究。我很想把爹的观音果送给他,但考虑到爹也对它很是好奇,不想他割爱,另一方面,观音果需要专门人员定期护理,怕华大夫忙不过来,所以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只能借他研究几天了,以此来报答他这些天对我的悉心教导,希望爹不会责怪我吧。小凌领命而去。
    我继续漫无目的地游荡在京城的大街上,明天,我就要告别这自由自在的生活了,有些迷茫。反正离小凌回来还有段时间,我也不去想要去哪,只管让脚步带着我前进。不知不觉,发现自己竟是停在了璞玉坊的门口,哑然失笑,和他们三兄妹的巧遇,也算是我来到这异时空后比较精彩的一段经历了。再想想那天的俞默和自己,恍如隔世,以后再也不会相见了吧。我曾经相信过一见钟情,以为高三时那不经意的一瞥,就注定了我们的一生一世。原来,之后的,只是我自己在苦苦挣扎,而他,却一直充当着看客的角色。他是复读生,高考的那次失误,让他成了我们学校的名人,因为,他选择题的答案没来得及涂到答题卡上,让他白白损失了八九十分,然而,即使如此,他还是考上了重点。选择复读,是意料中的事,只是我没想到,这个风云人物会来我们班,尽管来这个名副其实的理科实验班复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那时是八月,一个闷热得令人烦躁的月份。班里来了两个新生,很低调地从后门走进教室,也没引起什么轰动,但我就是鬼使神差地转头向后看了,而且是一眼就看到了他,就这么盯着,心里有份莫名的悸动。哲,我为之纠结了以后无数岁月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虽然,他未曾看我。第一眼,并没有觉得他有多帅,只是觉得,这个男生,长得很精致,是我喜欢的类型,尽管,他顶着个老土的发型。后来,渐渐地,听到了他不少传言,说他在上一届文科班女生中很受欢迎,应该是班草级的人物,于是就有点自惭形秽了。整个高三,我和他讲过的话可以用指头数过来。不过也难怪,高中时的我,是一个再内向不过的人,很多男生,都同学三年了,甚至都没说过一句话,而他,也不怎么跟女生亲近,就连男生,也不是很深交的样子,当时觉得他可能就是想把书读好,别的不去刻意理会,后来走得近了,才发现他本来就是个这样的人,和任何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高考结束后,流行起了写同学录,本来我并没打算写,但心里的小九九让我还是付诸行动了。他在我的同学录上留下了一个字:“啊……”也许,我们之间真的无话可说。还有一个,就是他的QQ号,让我燃起了小小的希望,也让我孕育了一个阴谋。然后,申请了一个QQ,匿名和他聊天,了解他的喜好,了解他的脾性。就这样,我以连自己也陌生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会为他的一句话或喜或忧,会兴匆匆地想为他学点什么,会不时地在梦里见到他,梦见当他知道是我时的吃惊模样。我想,那段时间,我是疯了,美其名曰,为爱而疯。高考成绩出来的那天,大家都显得很兴奋,他应该是遗憾的,第一次,他因没填卡而错过了QH,第二次,他为考最后一门的得意忘形而付出了代价,离QH,是几分的距离,而我,也因一分之差而被拦在了门外。记得当时,我没怎么觉得沮丧,因为我知道,我将和他一同去上海,而不是分隔两地。当初和自己的约定,和他一同考上QH,然后,我追他,也不算完全作废不是?然后,那天很莫名起妙地,就在电子邮件上向他表白了,一封算不上是情书的情书。那天,失眠了,于我来说,很难得的失眠。他并没有回我,于是,在填报志愿的那段时间里,我们很尴尬地见面,视若无睹。再之后,我选择了妥协,给了他三个选择,朋友、哥哥,还有网友。他问我,朋友指什么,我苦笑,想了一会儿,告诉他,是普通朋友,然后他就选择了当朋友。有好朋友告诉我,情侣都是从朋友发展起来的,否则,他应该会选择当哥哥。我于是也傻傻地抱着希望。后来的后来,在我又一次提出让他当我哥哥,让我觉得他对我的好都是理所当然时,他给了我当初不选择当哥哥的理由,因为,他不想和任何人关系特殊。你瞧,他就是这么个理智而又冷漠的人,表面上,他对任何人都很好,然而,在内心里,又和任何人都保持着距离。他说,没有人真正地了解他,他也不需要人去了解。暑假后,我们各自有了新的生活,他去了TJ,学建筑,而我去了FD,学临床医学。两个校区,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我们时常联系,见上几面,有时一起吃饭,甚至去过我们学校的舞会。就这样,保持在朋友和情侣之间的关系上,小心翼翼,每次碰到他对我的漠不关心,我都只能默默承受,不敢越雷池半步,他的一言一行,还是能左右我的情绪,有时,我只能自己默默流泪,在自己的世界里,舔舐伤口。只是,那晚,我貌似又失去了理智,问出了我们之间最忌讳的话题,于是,遍体鳞伤……
    几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的拉扯把我带回了现实,我想,我又温习了一遍伤痛,因为怕痛,我想,我已经失去了爱人的能力,和俞默不过是见了一面,我不相信我又产生了一见钟情的感觉,对,那是错觉。
    “这位公子,来啊,来里边坐……”
    “就是,都走到门口了,站着干嘛?”
    两个姑娘左右开弓,想把我往里扯。
    “对不起,这两位姑娘,在下只是路过,还有急事……”一个人还是不进去了,虽然有点想念燕,不,应该是杜婉欣。
    “没钱?没钱还想喝花酒,还想找小倌,滚!”
    “有钱,妈妈我欢迎你来,没钱,还想吃霸王餐?就算我们婉欣姑娘想帮你,我也不准!来人呐,给我轰出去!”
    我本不想理会这烟花之地发生的事情,但听到了婉欣的名字,还听着是个她想帮的主,我就好奇了,不禁转头看去。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说曹操曹操就到,原来正是俞默,喝得有五六分醉意,只是不语,很轻蔑地笑着,任他们往外推着自己。我一把甩开拉扯我的两个女子,快步上前扶住快要被他们推倒的俞默。提高嗓音:
    “这位大爷欠了多少银子,我出。”
    老鸨说了个数字,我把银子丢给了她,一群人就进去了。
    “很好笑不是?我只是想试试,如果我没钱,来找小倌会怎样。”俞默笑着,眼里却是难掩的落寞。
    “俞大哥,我们走吧,你醉了,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我不理会他的话,害怕自己的心会跟着疼痛,他,是在试探婉欣吗?那天,看她们的关系,很微妙,婉欣看他的眼神,不似看情郎。
    “我没醉。”他转而轻声地说道,又恢复到了那个谦谦君子的模样,我也知道,他其实根本就没醉,只是想装醉。
    “我不想回去,就让我真正地任性一回,离开这牢笼,哪怕一天。蓝,你愿意陪我吗?”俞默突然握住我的手,目光炯炯地看着我。一样的眼神,像深渊,有一种能够把我吸进去的魔力,鬼使神差地,我点了点头。于是,在婚礼前一天,我干了有史以来最疯狂的一件事,跟着一个只见过一面的人,跑了,或许,算是私奔了。
    幸亏我还算清醒,写了字条,交代了小凌关于送礼的事,让一个孩子送去了济世堂,还送了一封到府里,说我会在明天出嫁之前赶回去,叫他们不用找我。于是,我任由俞默拉着,兴匆匆地跑到卖马匹的地方,我说我不会骑马,他就只买了一匹。他想让我先上,坐在他前头,我没答应,我不习惯被人抱在怀里的感觉,我知道,那会让我头脑空白。他也不勉强,翻身上了一匹棕色的马,这里最好的一匹,据吹是千里马,我撇撇嘴,表示不相信。然后我也跟着他上马,坐在他后面,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抓着他的衣衫。
    “你这个样子,我们怎么让马跑起来?”俞默转过头好笑地问我。
    “哦。”我乖乖地把抓改成了抱,但也还是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没有整个人贴上去。他没再说什么,挥鞭一击,马就跑了起来,的确,恨快。说实话,骑马的感觉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惬意,虽然俞默说这的确是匹好马,比一般的马稳多了。
    路上的风景,美不胜收,我们策马奔驰在郊外的野地上,空气中,弥漫着野花的芬芳,不时地,有飞鸟掠过头顶,正是黄昏,天边的夕阳特别漂亮,散发着令人温馨的柔光。我看着他的后背,颈上,一粒粒的豆大的汗珠正渗出来,三月的天气,貌似永远是那般好。淡淡的汗味被急驰的春风带入了我的鼻腔,这,有点熟悉,却又陌生的味道……曾几何时,我也曾这样看着一个男生的后背,怀揣着一颗扑通扑通跳动的心。记得,那是我们在上海的第一次见面,是周五,室友都回家了,因为她们都是上海本地人。我闲着无聊,和他发短信,想让他帮我想想可以干些什么打发时间。他回复说:你来TJ吧。于是,那天我真的就这样出发了,带着我的地图,我的自行车,我不太熟悉的记忆,我勉强能过的车技还有一颗兴奋得心。到TJ后,有同学想来FD,于是,他说,我们也一起去吧。他的车前几天被偷了,于是我把车借给了他,他不太骑得惯,我就坐在另一个同学的后车座上。到了FD,又叫上了别的高中同学,一合计,我就只能坐在他的车后座上了。记得那天晚上,他载着我,去了他们学校的另一个校区,还去了CD,再次路过FD的时候,我盯着他颈项上冒出来的点点汗珠,看着他半湿的T恤,心里是说不出的温暖和甜蜜,像偷吃了糖果的孩子。可如今,我们,已经是两条平行线了,再也没有交集。有点感伤,一样的汗珠,一样的汗味,却是不同的人。我把头靠在他的背上,手抽紧了些,整个身子贴在他后背上,想以此来攫取更多的温暖,尽管,三月,并不冷,或者说有些热。
    我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跑着,直到天暗到不能前行,夜风中,我满脑子都是哲,回忆,还是回忆,都未曾注意到自己的眼泪打湿了他本就有些湿的袍子。
    马停在了一家旅店前,这里貌似是个小村落。俞默下马,然后就来扶我,我的小脾气又上来了,不依,自己跳下去,结果差点摔倒,还是被他接住了,或者可以说是抱住了。
    “你说,我们像不像私奔的情侣?”他在我耳边亲昵地说,似情人间的耳语,满意地看到我的耳垂和脸转为玫瑰红,才放开了我。
    我易容后的样子本就有些清秀的美,而俞默似乎天生就有种不俗的气质,我们一进去,店里正在用晚膳的人都抬起头打量我们,暧昧的眼神,嘴里不知还说着什么,我有点窘迫,但俞默不管我,他径自拉着我的手来到柜台前,用刚好使店里的人都能够听到的声音对掌柜说道:
    “老板,来一间房。”
    于是马上,下面偶尔的窃窃私语爆发成了蜜蜂的嗡嗡声,幸亏那店老板没说什么,甚至连眼睛都没抬一下,慢慢取出房门钥匙递给了俞默。
    “上楼,右手边最末间就是。”
    俞默转身就拉我上楼,我就听到了身后那店老板的魔音:
    “年轻人,晚上轻点,不要太激烈。”
    我想死的心都有了,本就是骑马后臀部比较痛,走路不稳,一个趔趄,差点滚下楼去,俞默乘机搂住了我,差不多是把我抱着回了房间。楼下又是一阵抽气声,我没过多挣扎,继续留在大庭广众面前,说不定他还会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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