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迷途  第1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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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淡漠的眉眼和不苟言笑的性格。同事们如是说。
    面对小子略显忧郁的眸子,他扯扯嘴角,这样也好。
    是啊,这样也好。
    踩着一贯细碎无声的步子下楼,听到楼梯转角处有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争吵。
    这俩孩子!无奈叹息,他停下脚步,抖出香烟,点上,背靠墙角默默倾听——
    “不要,不要,我不要!死也不要!自己拿回去,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跟我无关!”还是一样无情的拒绝啊。
    “你——你这家伙,一点都不可爱!”唉,又来了,一点沉不住气。
    “干你屁事!”
    苦笑摇头。已经可以想像那小子吹胡子瞪眼的呆傻表情了。
    “你,你,你不知好歹!”
    “哈,好笑——敢情我还非得听你的!”一顿,“就你?也不掂掂自己有多少斤多少两,蠢蛋一个!”
    “——啊!”
    心脏猛烈一跳,险些被嘴里一口烟呛住——竟、竟是惊天大呼?!天,形象,形象,我辛苦为你建立起来的美好形象啊!
    “我受不了了!你这混蛋,为什么,为什么净是做些让人生气的事!你存心的对不对?存心看我出丑!”
    “我…我,我哪有!”声音明显弱势了,“鬼才懒得做这么无聊的事!反正,反正我说什么都不……哎,干什么?疼,疼啊!”
    免不了失笑:又要付诸暴力了吗?
    “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我没闲功夫陪你瞎耗……拿着啊!”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差劲?啊,勉强是没有幸福的!”
    “——要是不要?”咳咳,这阴沉的嗓音……
    “我……哇,好痛!你弄痛我了!”
    “我再问一句,要是不要?”
    “你!我才不……啊!住手,住手哇……要,要,我要,我要了!”
    “……”
    “没骗你,没骗你,真的,不骗你!”
    “……给!”
    “……哼!只会暴力!别以为强迫我接受你的东西就代表我会接受你!大白痴,大蠢材,大混账,去死吧你!”
    然后是一如既往的“砰砰砰”脚步声。
    不出三十秒,整栋办公大楼终于陷入了绝对的沉寂,闻不出半点声息。
    估摸了一分钟时候,他方缓缓步下楼梯。出奇的沉稳,让楼下的男子洞悉——
    “怎么,又给你看到了?”他搔乱细碎柔软的发,颓然倒下,倚靠楼梯扶手勉力支撑。一副斗败公鸡的架势。全然不见了刚才的暴戾。
    没有,只听到罢了。他走下去,安静与他并肩而坐。略微抬头,目光驻足于办公室门牌上“编辑部”三个字,没再说一个字。
    他垂首,抱膝,沉默。
    沉寂。惟闻不太规律的心脏跳动声,闷闷地,杂乱地。
    他继续抽着烟仰头目视天花板上的某一点,心里随意地数着数字:一,二,……,六十。
    走吧,够了!往地板按灭烟头,他利索站起,随意拍拍裤子上的灰尘,不由分说就把地上的男子拉起,毫不留情地呵斥,然后径直下楼。
    身后的男子一声不吭随他走。
    我的方式错了吗?把他手又抓红了,上面还好大一片淤青没散。他似乎酝酿了好久,才幽幽开口。
    “没事儿。他没你想象中的柔弱——别太自责,这也难免。”俩孩子都太倔了。他依然拉着他的手,一往无前。
    也许,该尊重他的意思。
    “你以为,那样就够了吗?”不免冷笑,还是天真。
    至少,温情点总是容易感动人心吧。而且,更适合我的性子。他小心翼翼反驳。
    他不回应。脑里闪现那孩子吃痛的表情,脆弱却倔强。
    小子,再如此维持现状,你只有当伴郎的份了。跨出公司大门,他忽然停下,松开男子楼楚的手,转身看他,忧心忡忡,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挽着其他女人的手步入教堂!
    楼楚,阴郁地沉默了。目光忧郁,仿佛一只受伤的兽无声地独自疗伤。
    楼楚从来都是忧伤的孩子,永远需要别人的疼爱和关怀,长不大。即使是如今二十三岁的年纪,在他眼里,他仍是不成熟,不懂得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懂得如何去争取去守护。所以每每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在伤害自己。
    他无声哀叹,再度牵他的手,露一个安慰的笑,傻瓜!回家准备准备,提前去接他吧。让受邀者等是非常不礼貌的,有失形象。
    虽然你在他心里恐怕早就没有什么形象可言了。他嘀咕着,迈开步伐。
    他很不高兴,会赴约吗?我是说,穿着那件衣服?
    “会的!你要对自己有信心。别忘了,你的魅力足以迷倒众生!”登上公交,他回头肯定一笑。
    不错,楼楚是绝对阳光而帅气的:端正俊秀的五官,笑起来虽稚气却清雅;傲人挺拔的身材,奔跑于篮球架下耀眼夺目;与生俱来的忧郁气质,却与阳光味道相得益彰。他拥有倾倒众生的魅力。他记得清晰,在校园的岁月里,他一直是许多男孩女孩心目中遥不可及的白马王子,忧郁优雅优秀的王子。
    现在,在单位里,他依旧出众非凡,依旧是众多男女同事心中的白马王子。
    小子,你自己先回去。我先下车了。到某个车站,他赶紧对他说,随着人流就要下车。
    他反射性地抓他的手:爸……
    没事儿,我去逛逛……放心。我会照顾自己的——两个人要快乐啊!他会意地笑笑,轻轻拉开他的手,匆匆跳下车,最后不忘朝车窗里稚气而忧郁的神情挥手——公车转个弯,什么都看不见了。
    他发现,他真的什么都看不见了。
    这个城市即将遁入黑夜。可是不会黑暗,它是座不夜城。而他是它的过客。也许擦肩而过,也许稍作停歇。匆匆而过,没有遗留什么,也不会带走什么。曾经带来的,也能一并带走吗?能吗?
    只此一点,他始终迷惘。
    抬头看看天空淡淡的薄云,天幕不广,这是二月里常见的天空。夕阳快要落下去了,整片整片的灯海会渐渐升起,最终连成一大片、一大片,直至把夜空照亮。他呆滞地伫立站牌边,对过往的公车视而不见,对周遭的人群视若无睹。没有人值得他侧目,也没有人对他侧目。他只是这繁华大都市里最平凡、最常见的外来男人,没有出色的姿容,没有令人称羡的地位。
    即使如此,他还是热爱这方土地的。
    原来,他是毫不愿意离开的,本愿里未曾有过离开的念头。
    虽然他从来没有设想过,他这个异乡人最后能够死在这片天空下,埋在这片土壤里。
    ——他忽然觉得很冷。二月的春风卷着工业的热气扑面而来,透过他不厚重不疏松的绒毛外套,侵犯他那些略嫌干燥的皮肤。他下意识地裹紧衣领,有一下没一下地揉搓手臂。仍是不知目的地站在风里。
    风里忽然携来一股香气,浓郁的粘稠的,仿佛沾在湿润皮肤上的泡沫。他知道这股香气来自玫瑰——茫然四顾,才发现,夜经已来临。街上情侣对对如胶似漆,快乐笑脸、甜蜜情话、妖冶玫瑰,所见即是。每个人都那么悠然自得,每个人都被一种称之为“幸福”的光环围绕——卖花的女子匆忙而焦虑,孑然一身的他颓然而盲目。
    ——有些人却注定了与幸福无缘。
    是了,今天是情人节。他醒悟过来——他险些忘记了,他到此来的目的。
    再次裹紧大衣,他毫不留恋地走进人群,走向熙熙攘攘的花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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