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小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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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事多烦忧。可以说这两句诗是极具预见性,高度概括了我现在的基本情况。当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鸟语花香,阳光明媚,照亮了我扭曲的心灵。我空白了。
为什么我会在树林里?哦,昨天梦里面我就是在找树林来着,并且是找有水的地方。为什么要找有水的地方?因为我受伤了,浑身血污来着。为什么浑身血污?他妈的你问我我问who?!我一醒来就发现自己死腥腥地睡在不知道哪个黑旮旯了,我好不容易……呃!?等等,什么?梦里?醒来?
娃忒(what)?昨天那梦还没醒呢?梦里还没穿够呢?这哪儿?我被拐卖了?
呸呸!说什么呢,我不是淹死了吗!还穿越了!哦~~拿奴豁多!(日语:原来如此)
不会吧,是真的!还是不敢相信。我有点儿乱…………还有点儿饿~不过我这人不太怕饿,就怕没形象。而我此时此刻的形象,整个一个小乌江!你问小乌江是什么?说来话长,小乌江是个人,谁人呢?是一个在我家乡,岁数大于等于我这一辈儿的人都知道的小乞丐。此人与我一般大,四肢规格如常,大脑发育无恙,但孤身一个,不知为何无人收养,从小乞讨,邋遢肮脏,小偷小摸,到处赊账,花花肚肠。实乃我老家的一灵魂人物,他是如此的出名以至于我们平时开玩笑时的经典句型就常有“把你家男人小乌江叫来”“你个小乌江他儿子”什么的。
虽然小乌江死了也有相当一段历史了,但他仍然活在我们心中,一直是公认的居家旅行,骂人损人之佳句。而现在,他又重现人间,你看那映在面前的湖面上的人,那乱鸡窝的头势多么的生动,那满头满脸的血块多么的惊悚,以致于我发挥了连刘翔都望尘莫及的速度扒了个精光跳进了水里。
好在现在是夏天,兴许都快中午了,水温刚好,水质更好。瞧人家这水,多清亮,映着浮有几朵白云的蓝天,映着水边茂密的树枝树叶,也映着一张刚刚洗净血污的脸。
这水也忒清了,跟镜子似的,跟那九寨沟的五花湖有一拼了。只见一张苍白的脸现在了平静的湖面上,很温和的眉形,小小的双眼皮眼睛,眯起来的时候有一小滴滴眼袋,这鼻子长得好啊,直而挺,下面一张唇色很浅的嘴巴,现在因为沾了水而泛着浅粉色的光泽,还有那瘦尖却不显媚气的下巴……嗯,还可以,再来照照侧面,啊,是我喜欢的类型,清爽柔和的耳朵,还有一对小英气小英气的鬓角,青涩稚嫩又蕴藏着未来魅力型男人的巨大潜力……(子年:啊!来人哪!这人不止是狂想,不止是自恋,他是疯的!你他妈自己臆造的吧,那水有那么清晰吗!几百万像素的?还有,你不是六百度的近视吗你!)
是,我的确是高度近视。耽美害我良深。我压抑得太久,高考之后,看电子书就基本上是我全部的生活。特别是开始上学后我发现,以我的速度,租或买应刷书都是不现实的,更何况我们这学校位于偏远郊区,郊区中的郊区,有啥书店!我只有以惊人的频率下载小说,以两天之内不小于一兆的实力,以每天看到凌晨过后甚至通宵的战斗力,以半年增长八十度近视一百度散光的速度,在耽美的血色道路上大踏步前进。Aseveryoneknows,戴眼镜都会使眼睛变形的,手机辐射的影响更是显而易见,每天我在照镜子时,都感觉到我又比前一天更丑了一些。只不过!
这种状况已经结束了!我敢打包票,现在这个身体,视力绝对不小于五点零。
我直直站在及腰的水中,边拂起水冲洗着身体,边低头打量着自己,柔软的长发垂下来,触到水面的部分四散地漂浮着。水中清凉的触觉,身体隐隐的疼痛都在告诉我,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真实的吗?我曾经大大咧咧地跟寝室那堆疯女人说,如果有一天发现我不见了,“不要悲伤,不要心急,一切都将会过去”,那是我已经穿越了。她们也没心没肺地答应着。可是现在在她们的世界里,我死了。我奶奶一个人把我养大,我承诺过她很多,我每天都做着我给她这样给她那样的梦,美好的梦想,并且一直这样相信着。她每个星期天都会坐在家里等我电话,可是我跑去划船的星期天,她等到的,是我的死讯吧。
她们总说我坚强又乐观。我的确庆幸,自己没死透,与穿越文中时常出现的情况不同,醒来的时候既没有心口插着把刀,也不是正在地牢里受着拷问,更没有什么被轮暴的痕迹之类的东西。但是,但是,湖面上那张陌生的脸开始蒙了一层湿热的水汽,我猛地掬起一捧水摔在脸上,抓过岸上的灰布短衫和裤子,使劲搓洗起来。
上了岸,把外衣铺在一块向阳的石头上晒着,穿着里衣背靠上一棵树发了一会儿呆,感到实在是饿得不行了,才开始左顾右盼,准备找点野果啥的垫垫底再作打算。
往林子深处走去,没走几步,果然发现几棵隐约结着果实的树。走近一看,那些果实黄绿色带微红,形状像苹果却又小了太多。哟,别是花红吧,小时候奶奶老买,她喜欢吃,我却不喜欢,总觉得那味道不伦不类的。
米有办法,我也根本没有信心我还能有那个活力找到除此之外的食物。可是我现在这身体,就差残废这一步了,基本上就暂时告别一趴二跑三jump滴干活了。所以此刻,这几棵落叶小乔木的形象就在我的心中愈发高大起来。
米有办法,衰人有衰人的做法。在四下里挑挑拣拣地找了根硬长树枝,我左捅捅右捅捅,终于给抖了几个下来,拉起衣摆兜着,走回湖边将果子一个一个洗了,开吃,嗯~嗯~还是那么难吃。还是那句,米有办法,填饱肚子先,回头别没给淹死,没给摔死,倒给饿死了。
吃完东西,衣裳都给大太阳晒干了,赶紧穿上,去城里。因为我这心下已是有了打算,说起来也是天不绝我,刚刚扒光衣服的时候发现,脚踝上套着个脚镯子,还是金的(我是这么希望的)。上有环扣可伸缩,恐怕是那种从小带到大的东西。将其取下,还挺重,比之我们学校食堂打的一份饭都差不多,发了。你想啊,一份饭二两,一两是50克,二两就是100克,按200块钱一克来算就是两万哪!更何况现在金子都不知道升值升到多少了。(子年:你确定这儿也用人民币?)这都还不算什么,只见这镯子外沿布满弯弯曲曲的线状浮纹,煞是美观,但最好看的还是中间镶着的一颗指甲壳大小泛着玻璃光泽的蓝绿色翡翠,额地神呀,我都不想多说了。不管了,我人生的第一桶金,哦不对,是第一块金,仿佛就是一剂良药,不光立竿见影地治愈了我身体和心灵,还为我沮丧的灵魂注入了全新的热情和激情!它又是一剂强心针,使我充分地,彻底的,毫无疑问地,活过来了!(子年:求你别说了!)
凭着模糊的记忆,我按着昨晚来的路往回走,原来我那时浑浑噩噩的,并没走得多远,不到半个小时的样子,我就看见了建筑物群,仿佛还听到了远远近近的人声。
是了,我的人生又要开始了。我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不知道是什么年代,不知道这里的人种,风俗,一切,我都没有概念。
怎样都无所谓了,反正除了这第二次生命,我也再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我现在并不奢望这里也用人民币,只希望金子到哪儿都是值钱的。
一步步向小康之城走去(请原谅我随便给人家取名字,如果不喜欢,改成大康之城也不是不可以……表打……),我忽然想起《LOST》里面一个人说的自白,大概意思就是:我并没有要求上帝给我生命,但是他给了,所以我就会使用一切的手段,尽我最大的努力使自己活下去。
真理,我当时看这部剧的时候就这么想,现在也一样。
所以,死不了的小乌江,加油!
我一点都不怕!来,嚎一句谢娜腔的“吴依晨,最欢审!”吼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