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29还墨迹什么,上啊!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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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珩打开霍圳的衣柜后目瞪口呆,“怎么全是衬衫西装?”
    霍圳打开另一侧的衣柜,给他看自己的常服,“日常穿的在这边。”
    秦珩挑了一圈也没挑到一件满意的,又拉着他去自己房间,给他配了一件黑色丝质衬衫和一条同色休闲裤。
    两人身高差了五公分,秦珩的衣服穿在霍圳身上显得有些紧了,但更凸显身材,就是稍稍限制了胳膊大腿的活动。
    秦珩自己换了一件白色绣花衬衣,配上黑色紧身低腰牛仔裤,这段时间减肥的效果也出来了,腰细腿长臀翘,光是背影就很吸引人。
    霍圳有一股让他换掉衣服的冲动,但也只是想想,只要不是出去裸奔,他应该没资格管秦珩穿什么衣服上街。
    出门后,秦珩撸掉了两人手上的戒指,然后开着车到了B市很有名的酒吧一条街。
    霍圳平时应酬也会去一些声色场所,但几乎都是高档会所,酒吧还是第一次来,以前在国外时倒是没少去,只是这些没必要告诉秦珩。
    秦珩对这里似乎也不太熟悉,来回走了两遍才找到他要去的酒吧,推门进去后甚至条件反射地捂上耳朵,显然也不是常客。
    “夜店小王子?”霍圳打趣他。
    酒吧里音响声音太大,秦珩凑过去问了一遍:“你说什么?”
    “没什么,进去吧。”霍圳握住他的手腕带着他进去,这家酒吧生意极好,大堂里都是人,舞台上有乐队激情高歌,舞池里也有年轻男女肆意舞动身体。
    秦珩一屁股坐在吧台前,要了一杯柠檬苏打水,给霍圳点了一杯烈酒,差点没把霍圳笑死。
    “秦哥一年多没来了,一来就喝水不太合适吧?”调酒师还认得秦珩,对他带着一个高大的男人出现有些意外。
    秦珩早不记得这个调酒师了,生硬地点点头:“嗓子不舒服不能喝酒。”
    “那还是给你一杯柠檬蜂蜜水吧,温的。”调酒师放下手里调了一半的酒,转进后厨去帮秦珩倒水。
    霍圳意味深长地看着秦珩,问:“这酒吧服务挺周到的啊。”
    秦珩假装看不出他的调侃,伸手指着台上说:“这支乐队我以前很喜欢,你觉得他们唱的怎样?”
    霍圳听完了一整首歌才回答,“挺有活力的,我对音乐没研究,开始觉得有点吵,听完有点胸闷的感觉。”相较于摇滚,霍圳更喜欢听安静的民谣和乐曲。
    “这首歌是写给一个抑郁症少年的,那种要突破心理防线的焦灼感,以及想要挣破枷锁的欲望,都从这些沙哑的嘶吼声中体现出来了。”
    “原来如此,歌声确实可以表达人类的许多情绪,是我不懂欣赏了,你上回唱的那三首歌都很好听。”霍圳补救道。
    秦珩笑着拍了他一记,“你不用特意夸奖我,我对自己的歌本来就很有信心,但是音乐这东西,有人觉得好听就有人觉得难听,众口难调。”
    “确实如此,你那张专辑应该快做好了,昨天靳小东私底下问我,你这几首歌卖不卖。”
    “他为什么这么问?”
    “他说有个制片人无意间听到你的第一首歌,想买来作为电视剧的推广曲。”
    秦珩盯着舞台目光放空了几秒,起身说问他:“你想听我唱歌吗?”
    “当然,我的荣幸。”霍圳看着他一步一步走向舞台,与乐队主唱说了几句话,起先对方应该不乐意,但是有个工作人员上去调解后,秦珩就坐上了主唱的位置。
    这时候场内比较安静,大家都疑惑为什么主唱突然间换了个人,还有人大叫:“为什么换人?我们要听杰哥唱歌!”
    “对对,我们不要换人!那谁谁谁,要唱歌去KTV,这里不是你炫技的地方!”
    “经理呢?怎么回事?怎么谁都能上台唱歌的吗?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有个喝的醉醺醺的男人提着酒瓶跑到舞台边,刚想爬上去就被保安拎走了。
    秦珩调整好话筒的高度,抬眸往台下扫了一眼,前排的男生女生顿时愣住了,紧接着爆发出尖叫声:“啊啊啊啊,他好帅啊……你们别乱叫,我要听他唱歌!”
    “让他唱!!!”不少人跟着喊,然后人群往前面挤。
    霍圳的目光一直追随着秦珩,看他在议论声中淡定如常地坐着,脸上带着适度的笑容,他的刘海有些长了,盖住了一半的眼睛,另外一半在霓虹灯下熠熠生辉,不经意的一个抬头就能蛊惑人心,这样的人天生就该站在舞台上。
    “这样的颜是真实的吗?甭管他唱的怎样,光是这张脸我就能看一晚上!”
    “是不是哪个大明星?”
    “前面的蹲下来些,都看不到帅哥了!”……
    音乐声响起,前奏是电子琴演奏的,曲调舒缓,霍圳觉得换成钢琴应该会更合适些,只是这样的曲调与酒吧的氛围格格不入,但显然无人在意,这会儿女生都在往前挤,无人在意台上的青年要唱什么歌。
    青年的声音是婉转清亮的,声线清澈如泉水,与之前的主唱完全不同的两种嗓音,尤其是在酒吧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仿佛一道佛号荡清了浊气,引人入胜。
    霍圳没听过这首歌,问站在吧台后的调酒师:“这首歌的歌名是什么?”
    调酒师火热的目光来不及收回,摇头说:“不知道,有点耳熟,但应该不是很出名的歌。”
    “唱的很好听,没想到秦少唱歌居然这么好听。”调酒师如痴如醉地说。
    “你以前没听过他唱歌?”霍圳带着一丝微微的优越感问。
    “没有,秦少每次来就是喝喝酒,和朋友玩游戏,然后高兴了就大方地请全酒吧的客人喝酒,之前还有不少老客户问他怎么不来了呢。”
    霍圳掏出一张信用卡放在吧台上,说:“那今晚我请大家喝酒吧。”
    调酒师愣了一下,打量着霍圳,问:“先生是秦少的朋友?”
    “算是吧。”
    调酒师笑容更真诚了些,拿起卡看了一眼,“先生看着跟秦少以前玩的那些朋友很不一样,难怪秦少现在都很少来酒吧了,转性了吧?”
    霍圳没说话,正好秦珩唱的歌到了高潮部分,他双手握着话筒,低头垂眸,眼角似乎有泪光滑落,霍圳盯着他半晌没有回过神来。
    “哟,秦少唱歌居然动情了,很专业啊。”
    “当然,他是专业的。”霍圳肯定地说。
    台下有些听众也跟着哭了,明明是刚才那首摇滚乐更悲情更黑暗,可是秦珩的这首歌却更能引起共鸣,爱恨情仇,总是牵动着更多人的情感。
    等他唱完这首歌,台下的观众开始欢呼呐喊;”帅哥,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秦珩说了句“谢谢”,然后将舞台还给乐队,从舞台上跳下来,挤过人群大步走回霍圳身边,端起他面前的酒杯一口喝光,还打了个嗝,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再来一杯!”
    霍圳将属于他的柠檬蜂蜜水递给他,说:“这才是你的杯子。”
    秦珩放下酒杯,笑着说:“我当然知道,酒和水我还是分得清的。”他的眼眶发红,灯光下像是描了红色的眼影,多了几分魅惑。
    秦珩有些尴尬,脸颊渐渐发热起来,还好酒吧灯光昏暗看不出来,他拽着霍圳的手腕将他拖入舞池中,“来都来了,跳舞吧。”
    秦珩有专门学过跳舞,虽然谈不上专业,但跳的比普通人肯定好很多,尤其在这样的场合也不需要什么技巧,身体跟着音乐扭动就行。
    他本就是人群的焦点,这会儿大家见他来跳舞了纷纷给他让位置,渐渐的,他俩周围自发地让出一块空地来。
    秦珩的身材纤细,骨架小,腰细腿长,每个动作都引起一连串尖叫,尤其下腰时露出一截腰身,薄薄的一片腹肌以及隐入腰带里的人鱼线,让多少人疯狂起来。
    “没想到帅哥不仅歌唱得好,舞也跳的这么好,绝了!”
    “快看那腰那屁股……不行了,我要流鼻血了!”
    “我更喜欢那两条大长腿,又细又直,也不知道牛仔裤下是什么样的人间绝色!”
    “不不不,我觉得那张脸才是女娲的杰作,怎么有人可以把五官长的这么好看!”
    秦珩的白色衬衫很快就湿了一片,贴在皮肉上,映出完美的肌肉形状,他是那种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男人,虽然现在为了拍戏太瘦了一些,但丝毫不影响美感。
    秦珩甩了下头发,朝霍圳挑衅地勾勾手,后者无奈地笑了一声,然后将衣摆从裤子里拉出来,解开袖扣,缓缓地靠近秦珩。
    “啊啊啊啊啊啊……”大家似乎这才注意到霍圳,一眼就足以令人沦陷的帅哥。
    “我操!这个大帅哥哪里冒出来的?”
    “这气场,这氛围感,我感觉看到了森林之王锁定了他的猎物!”
    有男生高声喊了一句:“还磨叽什么,上啊!”人群顿时爆发出了激情的哄笑声。
    “这俩……不会是一对吧?”
    “艹艹艹!这基情四射的眼神……我要晕了……”
    秦珩早习惯了这种备受瞩目的感觉,他的眼神一直落在霍圳身上,他倒要看看,霍总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跳出什么舞步来。
    如果不是地点不对,他很怀疑霍圳会给他跳一个探戈,感觉国标最适合他。

    作者闲话:

    霍圳:“夜店小王子喝蜂蜜水?”
    秦珩:“夜店小王子会唱歌还会跳舞,你要看吗?”
    霍圳:“看秦大明星唱歌跳舞要付出代价吗?”
    秦珩:“给你一个眼神自己体会!”求枝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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