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我若成佛  49、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学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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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学
    20岁之前,我根本不懂作者写楼梯“咚咚”的美好,也不知道以含蓄的笔触写爱情是非常高雅而且非常文艺值得推崇的事儿,我甚至觉得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个地道的“二货”,既然郎有情,妹有意,奶奶还是个瞎子,那么,故事的发展就不该是他现在写的这个样子,有关爱情的描写就该是流到洼口的水,泄成瀑布,轰然有声。
    我喜欢春上村树。《挪威的森林》,渡边与直子。喜欢直接的表述。
    ……渡边对直子说,上一回,我都那样了,你为什么不接受我?
    ……直子对渡边说,你要是别扭,那就麻烦您拿出来吧,我帮你。
    20岁之前,我所接触的一切就是这么直接。我们从不把冲动压在心里,还二逼似的以跑楼梯来释放荷尔蒙。
    那时候我读高中,只要进入校园的塑胶球场,教学楼的窗户口准挤满女生。有时候,她们直接冲我喊:“帅哥,我爱你!”“帅哥,投一个!”
    我喜欢一面投篮一面欣赏四层教学楼的风景,从不因为投进一个酷酷的球而喜形于色,始终保持冷静,保持着酷酷的自以为很Man的眼神,这就更迷倒一大片学妹。猫儿就是因为一次看我雨中投篮,阴云和雨丝下的矫健身影让她彻底不能自已,最终拜倒在我穿着篮球鞋的脚下,而在此之前,她在我眼里是个骄傲的公主。
    我们很快就约会了。
    就在那个雨天。
    现实生活中的一切完全有别于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里的描述。
    …………
    年轻的房客邀请房东奶奶去看歌剧,这是他小小的计谋。奶奶深居简出,这一次居然答应了。事实上她什么也看不见。
    奶奶唠唠叨叨评说着歌剧,仿佛上半辈子她无数次光顾歌剧院,一直在上流圈子里过活。她甚至对《斯尔维亚理发师》的主演很是不屑,说过去的主演怎么怎么好。在她心里今不如昔是铁的定律,连奶酪现在都太容易发酸了,而过去绝不是这样的。
    剧院里,年轻的房客坐在奶奶的左边,纳斯金卡坐在右边,他们只能通过奶奶的后脑勺眉目传情。奶奶,用现在的话说,是个绝对“拎不清”的人物,老电灯泡。可怜相互爱慕的小恋人,想从奶奶身后伸过手去,握一握,抑或是勾一下手指的可能性也是不存在的。他们只能在奶奶的脑后一个劲放电,象征性地、形式大于内容地与对方亲吻。
    难熬的《塞尔维亚理发师》。冗长而乏味的歌剧。
    要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一定不会让这么个迂腐的奶奶坐在中间。我要紧挨着香香的小女生坐。我想啵纳斯金卡,我就啵了。我还敢当着奶奶的面,把手伸给纳斯金卡。奶奶不是看不见嘛,再敏感,再精明得像个女巫,也发觉不了我在剧院的座位上和纳斯金卡手牵着手。
    所以,文学,一定不是生活。
    文学一定不如生活。
    生活中,我的学妹要是喜欢上了谁,就敢堵在校门口“劫色”。我也是,要是阶段性地心仪哪个学妹,我那辆大马力的摩托,轰地就飘到她跟前了。她要是胆怯,被我吓住,我倍加怜香惜玉:
    上不上来啊?免费的!
    我喜欢不作声就上到我摩托后座的乖乖女,脸红一红没关系,只要有行动就成。不脸红那是折翼的蝴蝶,脸红说明心领神会。
    哪个班的?哦靠,你们教导就是那个八婆啊?
    要是上了摩托敢抱住我腰,那样的豪爽,我一定要带她去桌球房,要不干脆去海边。海边多好,黄昏时分,鬼都没有,就几个捡“勒色”的老婆婆。她们才不管你的苟且事,见得多了,每天在海滩上捡到的胶皮套,不计其数,都是有内容的。有一婆婆曾经跟我夸口,说看套里存货的成色,就知道是偷吃的是阿叔还是我这样的青涩仔。牛逼吧?要是学妹坐在后座暂时还不敢搂我,加油门时只敢拽住我的贴身恤,那我就送她回家。显然,时机还没成熟。
    有回,我的摩托刚要冲出校门……
    那天,我驾着摩托冲向校门,冷不丁被四个穿制服的女生拦住。她们一字排开,哈着腰冲我灿笑:“学长,带我们去吃杏仁豆腐吧!”
    哦靠,什么“带”啊,不就是要我请客吗?我用嘴角一笑。
    学妹的要求不过分,街边凉凉的杏仁豆腐没几个钱,别说四个学妹,再来四个我也请得起,不过——
    我说,我的车也载不了你们四个呀。
    正踌躇,见到我两个死党,把他们的两辆机车一并召来,于是我一前一后驮俩,他们一人带一个,呼啸着出了校门。引来目光无数。其中有没有四楼校长室里射出来的愤怒目光,我不知道。
    20岁之前我遭遇的女生都是这么直接。敢跟你要杏仁豆腐吃,或者奶茶、雪筒什么。她们的笑容太芬芳了,让人无法回绝。
    吃着杏仁豆腐,那天,她们竟然议论我身材。说从背后看上去,我的腿是向外掰开的,有点罗圈腿,背影特别性感。我听着,搞不清到底是赞我还是毁我?我还真不知道我腿是这么长的,从来没人对我说过。人们只说过我的肩膀比同龄人宽许多,又薄又宽。
    学妹们还说:“学长你是不是留级生啊?”
    我说,操,我怎么是留级生?
    学妹说:“那你过没过20?”
    我说,我们班哪有20的?离20还有一年加多半年呢。
    学妹说:“那你发育得早。”
    我说,你们连发育得早都看得出来,哦的天,什么神呐?
    学妹娇羞地一笑:“那是自然的,只有你们男生才不懂生理科学,见到生理课就翘。”她们还说,班里的男生没有长我这么高的,还有胡须。
    我摸着脸颊说,妹妹,这是胡须吗?见过胡须吗?这是鬓毛耶!
    她们说:“就算那是鬓毛,那你腋下是什么,咯咯……”吓得我赶紧夹起胳膊,好糗,恨不得扒了死党的校服穿上。
    我说,你们八只眼睛盯着我看,今天非被烧焦了回去!
    我的死党认为他们其实是十二只眼睛。因为还有两个戴眼镜的。
    我迷糊地问我死党,到底是我请他们吃杏仁豆腐,还是她们吃我豆腐啊?
    死党之一回答我:“先是你请她们吃豆腐,接着是她们吃你的豆腐,再呢,我们几个一起吃四碗豆腐。”
    心知肚明,我们相互挤了挤眼睛。
    吃完杏仁豆腐,留了一桌子空碗,我们带着学妹们上夜店了,没怎么动员,不消说理由,一致通过。
    穿着学校藏蓝制服上夜店在新加坡是不被允许的,好在学妹们个个都身怀绝技,都会变身术,制服里有小亵衣,脱了不是抹胸,就是吊带衫。男生没所谓,摘了校徽,白衬衣,深色裤,很难辨认出是不是学生仔。而我,一出教室就脱成无袖恤了,显美臂。平时我顶不爱穿那土哩吧唧的校服了……
    …………
    终于有一日,年轻的房客对纳斯金卡说:“我要去莫斯科了,一年。”
    纳斯金卡说:“我等你!”眼里不知不觉就有了泪花。
    年轻的房客很快从阁楼搬走,以后的日子,纳斯金卡无时不思念他。思念他柔软的金发,瘦削却挺拔的身材。每每梦见他英俊的面容,纳斯金卡总是泪洒枕头,然后眼睁睁到天亮。
    老屋里天黑和天亮是很难区分的,但只要天际泛白,纳斯金卡便会知道,哦,太阳要升起来了。
    太阳只能照到老屋的一角。
    在黑黢黢的屋子里,纳斯金卡一边打着毛线,一边想,在和年轻英俊的房客交往的那些日子里,他们没有一次亲密的接触,这是很让人遗憾的一件事。每次,纳斯金科上阁楼,都是去还书。在狭小的阁楼上,他们面对面站着,说一些有关阅读过的内容,交换他们各自对那些景物描写的看法。然后,纳斯金卡开始选择另一本尚未读过的小说,抑或诗集,离开。她尽可能把选择书的时间拖得久一些。但这又能延宕多久呢?奶奶已经在楼下叫唤了不止一次,“纳斯金卡!丫头,你又去哪儿啦?纳斯金——卡!”
    想到这些,纳斯金卡倍觉心酸,她一径想着一个词,那就是“错失良机”。曾经几次,她都想凑近,闻一闻年轻房客发梢上的气味,但是她没有勇气,她被少女的羞怯裹挟着,自始至终。
    后来她又想,哪怕在阁楼里突然发生了一次趔趄,给年轻房客扶她一把的机会也好。那讨厌的木地板,无处不是凹坑,这样的机会也无时不在。倘若真有那么一次,借助不经意的闪失,他们梦寐以求的肢体接触也算成功了。可是,最终,纳斯金卡一次闪失都没有,她总是那么轻捷地上楼,然后优雅地离开……
    这就是我看不下去这本书的原因,尽管我母亲一再向我举荐,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某些描写出神入化,看一看大开眼界,对心灵是一种抚慰和浇灌。
    可我眼里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太矫情了,他苦了纳斯金卡,苦了这对小恋人。陀思妥耶夫斯基就跟房东奶奶一样“拎不清”!
    假设,小纳斯金卡像我的学妹一样敢说敢为,那么他们的青葱岁月将是多么美好。纳斯金卡为什么不去摸一摸年轻房客的鬓毛,说,哦,那卷曲的胡须多么迷人。这不需要多大的胆子,只要有决心就成。哪个女生不想知道年轻房客的腋毛有多丰茂,不想看一眼腋下通往胸脯的那条曲线有多美妙?据我观察,那些正值豆蔻年华的学妹,没有一个不想了解男生世界的,她们关注他们的肩膀,偷看他们的屁股,暗地里还特别想知道学长每天起床后剃胡须的事。有许多事情,她们只是听说过,从没有见过,她们真想一睹真相,以证实一切都并非谬说。
    “真想”和“真相”是个两个非常熬人的字眼,甚或是痛苦。纳斯金卡难道没有经历过这些煎熬和痛苦?她从没想过我学妹所想的那些听起来似乎很是荒唐的事?
    可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不写这些。他老是盯着细枝末节写,写那些不着皮毛不痛不痒的小清新,佯装文艺。所以说,我觉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学基本是脱离社会真实、缺乏烟火气的文学,他回避了所有依附于人性的真实。违反真实的东西,于我而言,不读也罢。
    20岁之前,我和我母亲的抵牾或者说不合拍基本都是来源于此。
    纳斯金卡等了年轻房客整整一年。这一年应该发生了许多事,如果我写,那就是365天的煎熬,50万字的生活写真,小100个春梦。但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一切都省略从简了,时间大踏步跳跃……
    故事很快跳跃到在一年期限将要来临的时候。
    年轻的房客走了快到一年的那些日子,小纳斯金卡在涅瓦河桥上痴守了四天。如果我没记错,小说是以“第一天”、“第二天”……的方式展开,一共有四个章节,每天一个章节。
    那四天,正值彼得堡的“白夜”,因而每一天都显得格外漫长,足够作家倾尽心力用文字来铺排。
    …………
    我们趁黑进到又小又破的夜店。
    新加坡没有白夜。倘若那时候我们就知道世界上有“白夜”现象,那么我们一定会有所期盼。我们每个人的内心其实都是有一个白夜情结的。每一个人20岁之前都希望白天很长很长,过也过不完,因为一到擦黑,就到了人归宿鸟归巢的时间,而回家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严重的身心束缚。
    尽管我们撒把子在外飞,但因为天黑,多少有些顾忌,怕家里惦记着鸟不归巢,怕手机里问“你在哪儿?”“几点到家?”这是很不爽的事。
    在夜店的齐胸高的台子上我们就把作业做了。我不做。我有那么多冲我放电的学妹,还有小狗似屁颠屁颠如影随形的死党,哪里还需要我自己动手做作业?我一边就着Beer咬热狗,一边监视他们别把我的作业写得太规整,字也不可过于秀气,否则老师一看就知道我雇用了枪手。老师都是很腹黑却很眼尖的那种。
    那几年,新加坡连着闹了几起体罚学生的风波,教育部开始关注此类事件。之后,体罚的事少了许多,但让你站到教室走廊上,构不成正儿八经的体罚。那时,我身高已经有一米八几,虽然不怕罚站,但那么高,杵那儿毕竟事件很丢糗的事,正所谓“树大招风”,我要是被罚站,一定是学校当天最显眼的景观,最劲爆的新闻。
    作业做了,热狗和啤酒把肚子也填圆了,我们就下池子Disco,混迹于那些泡妹的烂仔中。热衷“蹦的”烂仔都比我们年长,着装非常风骚,准确地说是偏好肉=感的那种。肉-感两个字不仅可以用于女生,在新加坡同样可以用来形容男生。他们都是一群不喜欢白天的人,基本把夜晚当白天过。
    我不会蹦的,扭腰摆臀那些绝非我所擅长。我只是喜欢那里的气氛,人挤人人撞人,看着灯光下汗水旋出一个个珠环,特别有存在感。
    舞池里汗气蒸腾,充满了呛人的荷尔蒙气味。空气稀薄使每个人都大张其口,像一池子觅食的鱼。人在行将窒息的当口,其本能就是蹦跶,而“蹦的”在我看来,就是一群行将窒息的人,挤到一块挣扎,乱了生活原本的节奏,乱了世界的套。
    我拉着学妹跑出夜店的时候已然大汗淋漓,无袖恤卷到胸线处,裤腿提到膝盖以上,露出的部位都是我身上最好看的部位,出了汗,油汪汪,更是好看。我把学妹按在墙角,汗淋淋的身子就压了上去。
    我们跑出去的地方是夜店的后巷,白天这地方是运货通道,底下到处可见打碎的破酒瓶。晚上这里便是打K的好去处。巷灯昏暗,高高在上,好几只都瞎了眼。
    紧贴着墙,一溜望去,打K的,掏裙底的绝不只我们一对。索性还有嗑药的。看模样,学生仔也不在少数,那般青涩稚嫩是掩饰不了的。
    烫人。我自己都感觉自己身体烫得厉害,一面亲着学妹,一面汗还在大颗地往下滴。要命的新加坡,一年中没几天是凉爽的,人像是终日生活在桑拿房。室外没冷气更是催汗,我甚至感觉背上的汗都在往屁股缝里灌,裤腰全都湿了。我对面的那张脸同样是汗涔涔的,要亲到,必须掠开半个面孔的湿发。
    学妹说:“他们会不会找我们?”她说的是她的同学和我的同党。
    我说,找去吧。
    事实上,在舞池,后半拉我就没看到我的那两个死党,没准早已经在玩“开红酒”游戏了。“开红酒”是我们死党间的暗喻,意在当木塞拔出时,红色酒液流溢。到这会儿,我突然担心,还剩下三个学妹他们是怎么分配的?我应该多带一个出来。四个妹子跟我出来泡夜,最后有一个落单,我于心不忍……
    …………
    纳斯金卡一直默默注视着肮脏的涅瓦河,她坚定地相信,年轻房客一定会出现在桥上,这是他对她的承诺,迟早的事。
    我不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把那涅瓦河称作“肮脏的河”。事实上,这次我来到涅瓦河,证实了涅瓦河一点都不肮,这片流向芬兰湾,随后进入黑海的水域甚至给人很豪迈很清冽的感觉,气质是阳刚的,而不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描述的那样,简直就是个脏婆子。
    在亲眼见到涅瓦河的那一刻,我更坚定了当初读小说时的想法:所有的作家,都是以极其个人化的情绪来看待和描述当时的景物,他传递给你的信息也许根本就是错误的,他要你服从他的情绪,而不是向你展示真实。
    纳斯金卡的心绪如同涅瓦河一样波澜起伏的时候,桥上确实经过一些男子,先是一个企图买春的老男,他以为伏在桥栏的纳斯金卡是个风尘女子,女孩迷蒙的眼神是在引诱每一个过路的男人。之后,桥上走来一位清俊的青年,他穿着黑色的燕尾服,打着紫色的丝绸领花。这个被陀思妥耶夫斯基称作“梦幻家”的人物,我一直认为作者是在写他自己。“梦幻家”的出现使整部小说多少变得有点悬念,有点好看。
    梦幻家才是《白夜》真正的男主角。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高度自恋所产下的圣子。他上桥后驱赶走试图买春的老男,接着便与素昧平生的纳斯金卡攀谈。这时,小说的戏剧性渐渐浮出水面。梦幻家是个爱叨叨的人,有着所有小说家的坏毛病,其梦幻的特质也在他喋喋不休不知所云中尽然体现,要不怎么当得起“梦幻家”的称谓?
    我已经不记得四天四夜里梦幻家和小纳金斯卡究竟说了些什么?反正都是些酸腐的往事,你一句,我一句,你来我往,像阶梯诗,更像一个梦魇者无序的呓语。留在我现在记忆里的只是那辅助情节并作为背景存在的白夜天光,那不是正常的白昼天相,有点灰,有点金,有点迷茫,有点雾气……某一处显得特别晶亮耀眼,让视物变得格外清晰,耀眼的边沿则是奇异的昏黄,慢慢洇开,于是所有的清晰无不带上梦幻的迷茫。梦幻家就是在这样的天色背景下,侃侃而谈,以他小资的口吻,用四天时间夺得了少女的芳心,让纳斯金卡从一个坚定的守望者,变为一个游移漂浮、水性杨花、试图劈腿的“文学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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