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篇 风筝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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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怜睇是个非常明朗清亮的孩子,至少表面上看是如此。中等的身高,但因为过于清瘦而显得高挑,皮肤很白,没有一点瑕疵,看的久了就会觉得那其实是透明的,眼睛很大,笑的时候眼角会起许多细小的褶皱,天真又快乐。但就是这样一个看着就让人心情舒展开来的女子,有一天却走的这么的爆烈,从二十四楼,像白色的风筝,向着地面而来。天空蓝的透彻,在寂静的夏日午后,地上的血如红色的蚯蚓蜿蜒而行,钻入土里,无声无息。蜂拥而来的喧哗与她再没有任何的关系,她的身体被迅速的抬走,没有人发现被血染红一只小巧的千纸鹤里藏着她的全部的心事。她说:
    “我是家中最小的孩子,比大姐小十三岁,比二姐小了整整一圈。名字很难听,怜睇,别人说这是因为我的父母想要一个男孩,而我的降临意味着他们的希望破灭。但这些都不影响十三岁以前的我觉得幸福和快乐的心情,因为我有爱自己的父母和疼我的两个姐姐,我觉得自己不是男孩其实很不错。十二岁以后我不再这样想,因为我有了不该有的心情,有了任何时候都不能和人说的禁忌。我开始不停的想,如果我是个男孩,或许一切都不会变成今天这样。
    十二岁的时候,我读初一,在离家有些远的小镇。每个星期回家一次,周六的中午出发,到家已是两点以后,双腿麻木,用疲累无力的双手推开家门时,一般我面对的都是一室的空寂,只有扬起的灰尘在院子内的阳光中起舞。而那一天,迎接我的不只是阳光下灰尘奇诡的舞步,迎接我的还有从客厅里泄漏出来的或急或缓的交谈。而我也就自然的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遇见了他,坐在我母亲的对面,一个高达硬朗的陌生人侧边,安静的不发一语。瘦骨伶仃,过大的西装外裸露的肌肤黑如木炭,头发剪的很短,根根都像松针站立,眼睛奇亮。贫穷、倔犟而又坚定,这是我给他的第一眼评价。即使以后他的变化翻天覆地,我依旧只记得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模样。在许多次的周末过去后他仍在我的家中,于是我明白了他会成为我的姐夫,我大姐的丈夫。
    他很疼我,他给我买别人认为无用的小说,给我买流行的衣服,给我买别人没有的玩具。他将自己视作是我真正的哥哥,甚至比别人的哥哥做的更好。我的第一双球鞋是他送给我的,真正的雪白色,侧边有一只欲飞的蓝蝶,美丽非常。当他蹲下来为我系好蓝色鞋带时,秋天灿烂的阳光在他漆黑的短发上闪耀,像有无数的紫黑宝石,我双手摸向他的头发,根根树立的短发刺得我手心微微发疼,我记得我说‘哥,你头发真好。’他抬起头,微笑着轻掐我的脸蛋,说‘睇儿的头发比哥哥的还好’,于是我快乐的像脚上的蝴蝶想要飞翔。我快乐着,将一切视作理所当然,没发现自己对他的依赖对他的崇拜在朝着危险的方向发展,不知道自己时时刻刻想要看到他想要粘着他的心情其实有多危险。而当我发现的时候一切却变得无法回头。
    我不再是家里那个乖巧的女孩,我开始讨厌我的姐姐,讨厌他们的小孩,我变得经常无缘无故的发脾气。我像一个走在钢丝绳上的小孩,惶惑不安,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我忍耐着,直到我终于可以离开家,去不会看见他的地方。我看不见他了,所以我可以肆无忌惮的想他。我给别人编撰着我和他的故事,浪漫唯美而又温馨,我做出骄傲幸福的姿态,我欺骗着别人,更在欺骗自己。我躲在自己编制的虚假世界中,冷眼旁观他人的爱情。我享受着这样的生活,我开始觉得这样也很不错,于是十三岁以前的我又回来了,快乐,幸福,带有童真,直到他的到来。
    是的,他来了,在我离家四年之后,在我二十四岁的生日,站在公寓的门口,开满樱花的树下微笑,他说:‘你该回家了,你姐姐很想你,别这么不懂事。’眼前的人高大,俊美,发丝清爽的飞扬,嘴角优雅的笑容,我突然就不记得了他是谁。我变得恐慌,眼前的这个人与我记忆中的再也不同,不再是那个蹲下为我系鞋的哥哥,那个人贫穷倔犟而又坚强。我的梦一下子破了,而我醒来了,心痛不已。我突然觉得我这样的想念毫无意义,我像断了线的风筝,线的一端不知停在那里,而我又将飞向哪里。生命变成苍灰,突然不明白我这样的苦苦守护是为了什么。二十四岁的生日,我找到了记忆中的白裙,找到了现在可以穿的白色球鞋,侧边绣着欲飞的蓝色蝴蝶,确丢到了自己的信仰。刚好十二年,一个圈,一个轮回,我需要重新开始。我想这便是命运。
    命运让人无法反抗,所以我说对不起对我十二分期待的父母和家人,对不起所有爱我的人,而我唉的人呢,已成泡影。我决定离去,做真正风筝,飘向大地,等待重生。”
    怜睇走了,她说没有遗憾。二十四楼的上空,仿佛可以看见她留下的影子,白色亚麻连衣裙,长发飞舞,笑容甜美,像美丽飘忽的风筝,她的脚下永远是白色球鞋,只是这一次有一只蓝蝶从脚下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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