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闪亮的季节 第十一章已被忘记的黑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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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映虹从妈妈口中得知她们单位同事何姨的孩子也报考了☆☆学校。陈映虹只记得很小的时候那个黝黑如印度人般的鬈发男孩来过家里几次之后就再也未见过他,倒是常听妈妈说起那孩子。谁知道今天会长成什么样子,叫什么来着?李珩?陈映虹不想听妈妈谈论他,只是敷衍着。
临近放假前,陈映虹把本子又传给了队长,因为队长又寄来一封信,问她暑假里是否可以往家里写信,思考再三,还是觉得笔记本最合适,所以在最后的一篇日记信中写道:“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本子放在你那比较好。想写的信就都写在本子上吧,等开学后再给我。只是提醒你把字写小一点儿,不然的话,这两个月里本子会被你写满的。无论你字迹如何,都让人喜欢。你的字几乎就可以成为现成的字帖,我是写不出这种的,一看就是男人的笔迹……”
“李珩前几天还到我们单位去呢,都大小伙子了,比你哥还高呢,嘴还是那么甜,一口一个梁姨。我请你何姨带他来咱家玩儿,赖着离咱家太远,来一趟确实不易。我要是没记错的话,那孩子至少七八年没来咱家呢。”妈妈手里始终编织着手包,用勾针操作,就是那根银色的勾针,只要一到妈妈手中就会变得有了灵性,各式各样的女式手包便在妈妈手中花儿般地绽放出来。妈妈是全单位最手巧的,陈映虹只要一到妈妈单位,就会听人说起。的确,自打记事起,身上的衣服都是妈妈一手裁剪的,直到初二初三那两年才开始买成衣。
“您好像对他印象还挺好,我可一直没忘他来咱家的那次:刚吃完饭就按翻了圆桌,一桌子碟子碗全都报销了,您还说呢。纯粹一个愣头青!”坐在书桌前看书的陈映虹听着妈妈的唠叨,实在看不下去,合上了书,靠窗望着楼下纳凉的人们,想起了同学们:杜婧、纪萍、李娅……此时她们都在干什么呢?
“那阵子人家才多大,也就十来岁。她妈说啦,让我嘱咐你在学校多照顾照顾他。”
“是吗,是怕丢了,还是怕被人拐跑了?”陈映虹笑笑的。
“你这孩子,你何姨不就是句客气话嘛,你毕竟都上了一年啦,好些事儿比较熟悉,能帮就帮一把,遇见了就说句话。”
“我看哪,当初您跟何姨做同学时,关系肯定最好,这一好就到现在。”
“这话让你说对了。”
陈映虹不以为然地说:“这一晃七八年过去了,谁知变成嘛样儿了。”
“高高的个子,黑黑的壮壮的,就像你贴墙上的那个明星叫嘛来着?”
“什么呀!”陈映虹笑出了声。
“笑什么,妈说的没错,等你见着就知道了,那睫毛长长的翘翘的。”
“您快别说了,整个一好莱坞电影明星。”
“你这孩子,多早晚儿学会贫嘴滑舌了。你何姨说了,哪天就来咱家,专门看你来。”妈妈总是一副说正经事的样子。
“您快让何姨歇歇吧,大老远的,就为这事儿,您就说我肯定照顾他。”陈映虹此时感觉自己就像要接收一个小孩子似的。
整个暑假中,班亮都在加紧第一部长篇小说《初蕾》的写作,只管去写,不问能否形成铅字。那萦绕在心中已很久的结,唯有如此才能缓缓疏散开来,更为了记忆中那总也抹不掉的年少时光,还有那一个个在心中曾燃起的梦想,也可以探查自己是否能安下心来完成心中的设想。写着便如同又回到了往日那如梦般的生活,那么多曾经以为再也不会记起的点点滴滴重又鲜活地呈现在了眼前,文字与影像交织着,笔下便如流水般地倾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