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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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醒来的时候,冬日的暖阳已然悄悄地挂在了银蓝、银蓝的天际,不自觉地朝蓬窗射进来的阳光里靠靠,贪婪地攫取这来之不易的温暖。
“唉••••••”一阵“砰砰”的敲门声传来,宋菱歌望望那扇快要被踢掉的破门,大声叹气。
“开门!那个挨削的!我来看看你他娘的死了没有!”对于这个声音骂骂咧咧的粗鲁声音,宋菱歌一听便知道,他的灾难又开始了。
那个北极熊公公说的没错,这马场的主事,还真是可怕的怪物,不过,那个死鬼公公永远也不会看到,宋菱歌现在这幅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烂表情了。
三天前,也就是宋菱歌被鞭子抽的快要死掉的时候,那马车在雪地里失了控,一头栽进了被雪填埋的山脊崖缝里,听那个怪物说,那北极熊公公,外加那匹拉车的破马,一起跌断的脖子,窝在雪坑子里,早就没气了。
是他好心,路过那里,连那架摔烂了的马车,外加他这个还有半条命的,一并捡了回来。
霍枭这个粗鲁又自大,凶恶又讨厌的大胡子,这就是宋菱歌对他的评价,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开始,宋菱歌就明白了什么叫怪物。
没错,霍枭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怪物,他是东峪山马场的主事,东峪是骊山群峰的支脉,光越国现任皇帝崇光帝依照祖例将帝陵修在骊山飘渺的群峰之间,只是这次皇帝选址很特殊,按照旧例,崇光帝陵应该选在他的皇兄光钦皇帝的下首,按照辈分排列,可这次皇帝竟出乎所有人意料的选择了了东峪,这个远离皇家群陵的孤绝之地,而霍枭所在的东峪马场,也是为了给修建皇陵、采办石料的官吏们的马车提供马匹,外加此地离骊山汤泉宫较近,皇帝秋围狩猎的马匹也会停留在这儿。
这偌大的一片地方空空荡荡,谁也不愿意把大好的年华耗在这么个永无出头之日的地儿上,可偏偏就是他霍枭,本来也在军营里混了个不大不小的官当,但依旧是天生野性难驯,我行我素,连统领参将也不放在眼里,所以就被寻了个错处,打了几十军棍,发配到这么个鬼地方看马场来了。
除了声势浩大的秋围狩猎,皇家会派专职的人员来照看皇帝的御马,平日里,这广大的百里马场草原上那就是他霍老大一个人的天下,所以也就愈发惯出了这个人一些乱七八糟的歪毛病,臭脾气,以至于上面给他派来的帮手、马医不是被他折腾的逃之夭夭,就是被他骂到精神崩溃,用宋菱歌的话来讲,霍枭的那张臭嘴,连死人也能从棺材里给骂蹦起来。
这不,宋菱歌的每日一骂又来了。
“喂,那个挨削的,你死了没有,老子可等着你赶紧归了西,好拿你当诱饵去猎上两头熊来炖熊掌呢,不过,看你这小身板,还没灶膛里的劈柴粗呢,也顶多就能骗骗野猫狐狸,狗都嫌的,什么鬼玩意都给老子送来,娘的!”
“开门!”咚咚咚的踹门声再次传来,宋菱歌淡笑一声,拖着自己那天在马车翻滚时摔伤的左腿,赶紧给门口早已恼怒异常的霍大爷开门。
一个大胡子,没错,在宋菱歌眼里那就是一张胡子拉碴,不修边幅,外加身上还有股特殊的山土腥气的讨厌鬼,他跟宋菱歌在皇城里见到的那群乐属弟子们实在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再长的杆子也打不着。
看着冲进门来的霍枭,宋菱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他到底有多久都没洗过澡了,头发又黑又长,这本来没什么不好,可这人就那么随意地拿根粗麻绳一束,甩在脑袋后面,身上穿的五彩斑斓,豹皮、虎皮、熊皮、乱七八糟地缝补叠缀在一起,简直是个活生生的野人,这让宋菱歌有种一脚踏进神农架的错觉。
“唉,托霍大人的福,还没死绝呢•••••”宋菱歌平静地开门,答言,对于一个天生的二百五,你有什么法,唯一的法子就是把他的话当放屁,不过宋菱歌的这种想法他是绝对不敢明说的,不然就依眼前这恶煞的脾气,那他伤的可就不止是这条腿喽。
“给,喝吧!”对面的恶煞伸手递给他一个木碗。
又是生血,宋菱歌的胃再次开始翻江倒海,三天来,他就没吃过别的东西,竟是这些鹿血,獐血,反正这次他宋菱歌是把各种野生动物,珍稀品种的鲜血,尝了个遍。
“我又不是吸血鬼••••••”宋菱歌小声咕嘟着接过木碗,皱眉看着碗里的猩红,那热热的腥咸,颇似铜铁生锈的味道,令人作呕。
看着对面的家伙皱着眉,一副受刑的表情,霍枭似乎又想发怒了,对面这个家伙长了张圆圆的脸,唯独下巴多出个尖儿,眼睛奇大,其他的地方一律小小,脸色因为长时间的颠簸和冻饿,本就雪白细腻的皮肤,现在甚至变成了一种特殊的透明色。
这张脸要是长在个女孩子身上,他霍枭必定会立即大吞口水,但这小子他分明是个男的,按照霍大爷的逻辑,是男的,就要长成他霍大爷这样,直鼻,方口,阔脸膛,那才叫英武非凡,干嘛一副娘娘腔的鬼样子!
反正,这张脸,要是女孩子他就喜欢,但偏偏这个人就是宋菱歌呢,所以,他就讨厌,非常讨厌!
“你,饿死你个欠削的算了,不喝,拿来,这么好的东西,老子真是晕头了,竟然拿它来喂你这个五劳七伤,归西不远的病狗!”说着,一把就夺下了宋菱歌手中的碗,还不忘豪气干云,当着宋菱歌的面,一饮而尽。
“嗝••••••”响响地打个饱嗝,气死你个娘娘腔,长这么好看干嘛,又不是女人!
“你••••••”宋菱歌看着霍枭一仰脖喝尽了碗中热腾腾的鲜血,嘴角还挂着一缕没擦净的血丝,就像刚刚生吞活剥了什么似的,他彻底呆了,果然是个怪物,说不定哪天他一不高兴,想喝人血,那他宋菱歌绝对头一份呀,老天爷呀,你还给不给活路了!
“我,我什么,既然你小子有胆敢到老子的马场来,就不能光吃白食,告诉你,这里可不是青楼妓馆,也没人白养你这个小相公,你活着一天就给老子干一天的活,直到归西为止,听到没,你这欠削的!”霍枭伸着刚刚摸过嘴的油手,使劲一提宋菱歌的左腮,恶毒的话,噼里啪啦,滔滔不绝。
“活(我)•••••我知多(道)了!”宋菱歌的被那只长满厚茧的大手拉扯的生疼,吐字不清的赶忙应声,人在矮檐下,哪能不低头,为了不让霍枭立即把他放血生吃,还是妥协为佳。
“喂,那个小相公,死龟孙,你死哪去了,草料呢,早晚一脚让马踢死你!”宋菱歌突然听见马场的土房上,传来一阵叫骂,急忙应声。
“来,来了!”顺手放下给马槽里添水的大木桶,拿过草叉就要去掀草料。
“喂,你个欠削的,到底有没有准头呀,不是叫你干完一件,再做另一件吗,狗屁不通的窝囊废,老子教了你多少回了,再出错,老子就把你卖回相公堂子去!”
宋菱歌现在忙的是连叹气的功夫也没有了,算算自己来这东峪山的马场也有些日子了,腿伤也在上上下下,忙忙碌碌中不知不觉地痊愈了,霍枭依旧是那个怪怪的霍枭,依旧对他骂骂咧咧,颐指气使。
本来是两个人共同承当的料理马匹的活计,现在也理所当然地全压在了宋菱歌一个人的肩上,而他霍大爷则悠哉游哉,没事干,就爬上房顶,晒晒这冬日里难得一见的暖阳,做做白日梦。
累的浑身酸痛不已的菱歌终于干完了今天所有的活计,一仰身,直挺挺地倒在一堆干草里,连周围的马儿也被他吓了一跳,呼咻咻地表示清梦被扰的抗议。
那马场给主事住的土屋是他霍大爷的私人领地,从宋菱歌来到马场的第一天他就一直住在马厩里,霍枭警告过他,绝对不许靠近他霍大爷的领地一步,不然立即给让你小子放血归西。
一开始,宋菱歌还有些惧怕这些呼咻咻的大家伙,生怕马有失蹄,再把他这个霉星高照的主儿踩出个好歹来,但现在,他倒是跟这些虽然不会说话,却比那个会说话的,但不说人话的霍枭要可爱的多大家伙们,很快打成了一片,没事就跟它们聊聊说说,这些家伙好像也明白自己的口粮就掌握在眼前这个小白脸手里,竟然主动示好,没事便在宋菱歌身边蹭啊蹭的,不然就是咬着他的围裙不放,着实可爱。
“呼••••••我说小红,你看你吃的,再吃就变猪了。”宋菱歌笑嘻嘻地摸摸小红马肚子底下的绒毛,有一句没一句地瞎说。
这小马似乎有灵性一般,好像也知道“变猪”不是什么好话,竟然俯下脑袋,呼噜噜地冲躺在干草里的宋菱歌喷了口臭臭的热气,表示不屑。
“你呀,叫小红有什么不好的,简单大方,通俗易懂,要是叫霍怪物来,就你这么红,他准得管你叫猪血,不然你叫‘小明’?”宋菱歌突然觉得这话有点耳熟,当时也有个人冷哼着对他表示不屑,房顶上的霸道小子,可惜自己始终都不知道他是谁。
菱音说自己那天醒过来的那地方,是三皇子的寝宫,那个霸道小子,那个说他唱歌好听,心直口快的小明,他应该是三皇子的什么人吧••••••
“你不能叫小明哦,因为我已经把这个给别人了••••••”宋菱歌眯起眼睛,慢慢跟已然俯卧在他身边的小红马悄声说话。
“你想不想听我唱歌,有人夸过我,说好听的••••••”
“碧草青青花盛开,彩蝶双双久徘徊,千古传颂生生爱,山伯永恋祝英台•••••”
蜷蜷身子,山风吹得有些烈,没有被,就只好盖些干草在身上,那小红马似乎看他睡熟了,竟然横卧过来,自然而然地替他挡住了山风涌灌而入的地方,让他睡的更舒服些。
黑暗里,霍枭坐在窗根下面,手里的土烟明明灭灭,泛着一点红光,平常来马场的那些帮佣他从来没让他们待的超过三天过,可这次他竟然一留就把这小子留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甚至越来越不想放他走,别说是呆气十足,勤快好使还在其次,他总觉得自从这小子来了之后,这个本来空空旷旷,死气沉沉的马场,好像有一点不同了,具体是哪不同,他说不上来。
只是每天在房顶上看着这个小子忙的不亦乐乎,还能跟着这群小野马们说说笑笑,打情骂俏,有时天气晴朗的时候,还会冲着太阳笑,傻傻地,脸上好像有金子在闪,看的自己的嘴角也不禁上弯起来,再骂他两句,看着他唯唯诺诺一脸委屈相,当下心情大好,就这么快快乐乐地过上一天,晚饭也能多吃两碗。
所以,他决定暂时留着这小子,说不定哪天,他也会暴露出他的坏,来完全抹杀他的好,到时候再把他扫地出门也不迟。
烟灭了,霍枭想着想着,竟又自顾自地笑起来。
唉,天干物燥,回去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