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归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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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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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然间,十年过去,白晓雪已22岁,暑假过完,她就是大学四年生,转眼要毕业了。
可就在白晓雪以为会平静过完暑假时,家里来了一个稀客,正确来说是亲戚——她的小叔叔。
小叔叔他名叫沈志飞,是爸爸同母异父的弟弟。高二时,他住进家里,那时晓雪才五岁,后来高中毕业就去了美国,一直到上个月才回国发展他的生物技术公司。
这些,都是妈妈告诉晓雪的。
在晓雪的记忆里,小叔叔完全是一个陌生人,还有就是一个怪人。一个人怎么可以出国十多年都不回家一次?而且也很少听奶奶提起小叔(虽然自己也很少去奶奶家),只是前年妈妈曾问过奶奶,小叔是不是要定居美国了。
“晓雪,是小叔叔呀,你真的不记得了?小时,你老嚷嚷着要嫁给人家,哭着不让小叔他上飞机去美国,闹得机场保安都来了……”妈妈突然地记忆“倒播”,害正胡思乱想的晓雪把刚吃到嘴的饭差点喷出来,憋了半天,才算缓过气来,脸却通红了。
“呵呵……”沈志飞的笑声满屋回响,“嫂嫂别吓坏了晓雪,那是孩提时的戏言。”
“不过,晓雪这孩子从小不亲人,就算和小叔玩得最亲,那时你走了,我和他爸不知劝了她多久,她才不缠着要去美国。”
老妈还要说我的陈年糗事到何时呀?!晓雪心里嘀咕着,闷着头吃饭,只想赶快离场回房。
好像看穿晓雪的心思,沈志飞转了话题:“嫂嫂的厨艺还是和以前那么好。”
“呵呵,是吗?小叔多吃一些,喜欢的话以后常来家里吃饭。”
不是吧?!老妈是在引狼入室吗?虽然把小叔叔说成“狼”有点过分,但晓雪的感觉就是如此不安。
沈志飞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微笑地看了看晓雪,然后也低头吃饭……
饭后,妈妈嚷着让晓雪带小叔到市区里逛逛,说说镇上的变化。要不是晓雪读的专业正是旅游管理,她是千万个不愿意了,可她现在还能找什么借口?
一出门,晓雪就看到一辆黄色开蓬跑车,还是美国莲花,这在国内可能也没几部的名贵跑车!
“这车,太拉风了~”晓雪忍不住道。
沈志飞笑笑道:“专程从美国运回来的。”
“那不是运费比车本身还贵?!”沈家是大富之家,可晓雪还是看不惯这种有钱人家的奢侈作风。
“在喜欢的事上,金钱算什么?”沈志飞坦然道:“人活着不就是为了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只要不是花别人的钱就好了。”
沈志飞为晓雪打开了前座车门,道:“上车吧,我很久没回来,今天找了很久才找到你家,这里变化真是太大了。”
原是带着小叔观赏风景,却不想竟成为别人眼中的风景,这让晓雪哭笑不得。先不说小叔那炫目的跑车,走到哪里都是百分之两百的回头率,还有就是小叔他本人。
沈志飞长期在国外,身型高大不说(难道国外的营养就那么好?!),更是健美型。穿着西装打着领带,风度优雅,就一成功标准型男。
那些女生的回头率可是达到300%,外加N多“电流”。相反晓雪就莫名接收到许多“怨气”。
晓雪暗自叹了口气,人啊,还是别长得太养眼,不然活着太累。这再次印证,平凡才是幸福。
“晓雪,到了。”沈志飞忽然说道。
“嗯?!”晓雪抬头一看,眼前是大大的M记标志,问道:“叔叔饿了?”人在美国呆惯了,还是要吃汉堡才行?!
沈志飞笑了,道:“你不想吃吗?”接着比划着吃雪糕的模样。
晓雪笑了,道:“你,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晓雪自小喜欢吃雪糕,这很多人都知晓,可除爸妈,没人知道她最喜欢吃的雪糕就是M记的雪糕。
沈志飞没有说什么,已下车,道:“你在车里等一下。”
沈志飞快步进了店,不一会就两手捧着雪糕出来,口味正是晓雪喜欢的朱古力。
晓雪突然明了,小叔并不是什么陌生人或怪人,他的确与自己一起过了两年,可惜的是,这段记忆不幸地被那次意外所埋没了。
“给!”
晓雪从沈志飞手中接过雪糕,细细地舔了起来。吃着这雪糕,晓雪的心情自然会变得无比美好,心会因冷冷的雪糕变得空明,所有烦恼随之消散而去。
“晓雪,你失忆的事,我很久以前就听说了。”沈志飞悠悠道:“你现在记起了吗?”
晓雪摇头,继续品着最爱的雪糕。
“不想记起?”
晓雪又摇头,直快道:“不想。”
一丝失落闪过沈志飞眼中,他淡淡道:“我也曾遇过一些失忆的人,他们有的很想找记忆,有的觉得找不找回都可以,选择随遇而安,却没有一个像晓雪那样拒绝过去。晓雪,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
晓雪看了看沈志飞,再舔了舔雪糕,慢慢道:“小叔叔刚才不是说人不断努力,就是为了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晓雪也是这样的。有些时候,选择了喜欢的那一边,就会失去一些别的。”
“晓雪长大了。”沈志飞轻笑道:“不过,还是那么可爱。”
晓雪笑了,这次却是从心里笑了出来。
晓雪觉得小叔叔不仅能听懂她的话,而且对自己的那种溺爱式的赞美,如兄似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