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继续 Amini爱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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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五六岁的时候,第一次拿妈妈的口红在眉心点了一点红,然后胡乱的在嘴唇上涂开。忘记在太阳落山之前擦掉这些痕迹,直到妈妈回家看见穿着她新买的高跟鞋的我以及我自认为完美的妆容时瞪大了眼珠。
“呀,我的小祖宗哟。“恩,她是这么叫着的我还记得。
健忘是我的爱好,可她在之后将那句话的频率无限扩大,我便记住了。也许,就是在那个时侯知道美丑的概念。知道安徒生说的世界是“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知道“我们的大中国好大的一个家。”
从那时起开始记事了吧。
上小学的时候常被老师拉去为“六一”准备节目。一年级的“数星星”,三年级的“好日子”,四年级唱“拾稻穗的小姑娘”,五年级拉《良宵》,拉《赛马》……其实,这些场景已经模糊的只剩下那些我站在舞台上的心情,既紧张又激动的脸庞。难道你不觉得吗,自信的表演者是最美丽的。
后来很努力的读书,中考前老师对我说“你瘦了好多。”瘦了,是变漂亮了吗?
开始迷恋音乐,先从古典开始,然后到流行,再到欧美。听歌逐渐注意歌词部分,自动忽略网路上传唱的口水歌。这类歌曲唱的倒是撕心裂肺,感情,怎么试那样?矫情,虚假。想的太美好,所以失了他的美。
认识了很多人,交际圈比想象的热火朝天。有画着浓妆的表演者,有热爱音乐的哥哥,有会写曲子的小妹妹,有在杂志上写文的写手,有初出茅庐开办电子杂志的热血青年。我一定还会认识更多的人,但值得我似梦珍惜的也就是为数寥寥。
我更爱谁呢?除了我自己我最爱你,我最热爱你。
其实不仅想说“我爱你”,我还想说“我相信你”。有时,相信和爱都会成为负担,我不愿是你的负担。这些,你听过就好。曾经有人在我面前拿你和谁谁比,我总是维护你。我对他们说“她才最好看呢”,“她是最优秀的”,“她是我最最亲的人”。那么多的最,别人以为不然,可你就那样的摆在了我的心中。
她是你,你是最美的人,永远都是。
喜欢上文字,是从小学开始的。那个语文老师很喜欢我,很乐意看我写的三四百字的作文,很愿意把我写的事情放在台面上。受表扬了,得奖了,兴趣就更加浓厚了。
受小亲爱熏陶看了韩国的校园小说,然后又是中国一系列最火最热的青春读物,继而是冷门却字字珠玑的作品。试着自己写些相似片段,但大部分都是未完成或不满意。
也谈过那么两次恋爱,最后竟忘记了曾经深埋心底的少年,有多少人还记得那最初的模样?不过读书的时候再听到同学故意说起男孩的名字,仍忍不住引来一阵脸红心跳。爱情,不都是那样?
逐渐看到朋友的爱人被留在部落格里,一句话为一句的记叙方式,一点比一点更加强烈的感情。起初,我还会为之动容,让我也跟着同样的风格运作。看了久了,不免眼部疲劳,看腻了,看烦了,写够了。
这个年龄哪懂爱情?终于认清自己大部分视为爱的感情不过是感动和崇拜。喜欢笛安说“罗密欧与茱丽叶懂什么是爱情?懂得爱情的不过是莎士比亚”。有点讽刺以为,可谁说不是,十四岁的他们怎么懂得?
太美丽太美丽,迷失了眼睛。
那类让我模仿的文体已不爱,在我心里,那不再美丽。
并不是在批判什么,写的文字只给看得懂的人看。
——可以买蕾丝买泡泡裙吗?
——不可以。你还小,没到打扮的年龄。
其实不是我小,是我没有能力罢了。那回答明明是“你没有资格”。是的,我没有为那妖娆风尘埋单的资格。
爱美丽,再见。回头见。
记得电影里的那个艾米丽吗?那个希望世间纯洁无暇的善良天使。她那么的脆弱,和玻璃一样一碰就碎。我也太脆弱。
会变强大的吧?
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