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摇滚以及为何喜欢摇滚乐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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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年代的美国,以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利和摇滚之父艾伦·弗雷德的出现宣告了摇滚的新生,这是一条光芒四射而又布满荆棘的道路。很多今天的年轻一代只看到了猫王身后留下的荣誉而没有想到这位引人注目的明星背后的艰难和痛苦。50年代的美国社会中充斥着强烈的种族歧视和“伪道德”的压制,由于摇滚“血统”中黑人音乐的元素以及猫王那身“独特”的行头:黑色皮夹克、敞开的衬衫,留着连鬓胡和“鸭屁股”的发型都与当时那些所谓的传统道德有着强烈的冲突。这种冲突一旦开始就永无休止了。猫王那黑人味道浓重的歌声和在舞台上疯狂露骨的动作不仅引来社会的一片哗然,甚至有个别人、个别媒体直接在公众场合污辱猫王本人,他们叫猫王“骨盆埃尔维斯”(因为猫王在舞台上经常放低重心疯狂扭动骨盆)警察也不时的以各种借口找猫王的麻烦。唯一让人欣慰的是当时美国的大部分女青年都十分喜欢猫王的音乐。可以看出,当摇滚以一种反对压制,渴望超越的姿态开始登陆人们视野的时候就和传统观念以及道德约束产生了不可融合的冲突,这种冲突背后所折射出的问题实在是该引人深思。猫王尽管在后来做了妥协,可是摇滚本身并没有因此而妥协。这在摇滚的发展历史中是很好找到证据的。
    摇滚之父艾伦·弗雷德也遇到了和埃尔维斯一样的糟糕状况,他一生都在极力为摇滚辩护,想向更多的人表明此种音乐是无害而可以接受的。但是,许多电视节目还是不停地猛攻他和摇滚,这种攻击在后来变本加厉,并且终于给艾伦·弗雷德引来了一连串莫明其妙的官司。由于他本身的拒不妥协态度,最终心力交瘁于1965年1月20日离开了这乱哄哄的世界。他那时只有43岁。我打心眼儿里敬佩这位摇滚之父,原因在于他发自内心的对摇滚的热爱,并始终坚持认为只有摇滚才是年轻人地真正乐趣。他还说,摇滚就是摇滚,没有任何摇滚之外的动机和目的。可见他的思想是理性而丰满的。
    埃尔维斯和弗雷德的遭遇似乎极有力的说明了摇滚为捍卫自由反对制度的束缚做出了艰难的探索。这种探索的价值在于改变了人们心中的“秩序”。这种旧“秩序”,无论其目的多么“高尚”,动机多么“单纯”,皆是对自由的侵犯,并且人类应该对此种“秩序”加以改进。更为值得一提的是,当社会一些负面的东西开始增多时,敏感的摇滚并没有让自己成为麻木的旁观者,而是极有社会责任感和前瞻意识的站出来呼唤“觉醒”,因此,当许多卫道士、守旧派说摇滚没有社会责任感的时候,反而他们自己虚伪的丑态毕露无遗,那些哗众取宠的无的放矢真是让人厌恶之极。
    对旧秩序的公开置疑,无疑需要巨大的勇气和毅力,是摇滚大无畏的站了出来成为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
    在埃尔维斯和弗雷德做出一些开拓和探索以后,一些后起之秀,如“披头士”、“大门”、“鲍勃·迪伦”等等,让摇滚开始了自己定义下的“革命”(为了与一般暴力的政治革命加以区分,我打上了引号)这种“革命”较之一般政党的“革命”是有很大区别的。这种“革命”不针对某个组织,某个政党,某个国家,而是将矛头直指权力的过于集中和社会体制。“革命”的目的不是去宣扬暴力的破坏而是让人们觉醒,这较之一般革命更具普遍适应性和更积极的作用。除了少部分类似于MC5那样革命气味十足的乐队以外,绝大多数摇滚乐队在渐渐走向成熟以后跳出了革命口号的包围,逐渐开始清醒的走更为单纯的摇滚之路,正是这种单纯让摇滚成为了艺术而非革命的“武器”和“牺牲品”。要解释摇滚和革命的关系,我们也许可以这样去理解:摇滚本身就是另一种“革命”,这种“革命”与艺术是同盟者,却没有其它政治上的同盟者,而摇滚之外的东西既与摇滚无关也应该与革命无关。
    需要提出的是,随着时代进步,在革命与暴力运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以后,摇滚回到了爱与和平的主流,不过“滚石”强硬的“革命”外在姿态,使其影响的余音继续缠绕着一部分后来者,这些后来者就成了大家后来争论最多的“朋克”。很有一部分人认为“朋克”是很极端的,他们几乎藐视他们可以藐视的一切,可以毫无隐讳的说他们是“没心没肺”的。但我认为这恰恰是摇滚令人敬畏的地方——对一切已定形的艺术传统和体制的超越、置疑,而且包括对其自身的艺术传统。这种极限的真诚(或者说为赤裸)是艺术家需要具备的良好品质,因此摇滚不会因为本身过于赤裸和极端的表达形式而拉大与艺术的距离。
    摇滚一直在试图冲破虚伪的道德和艺术本身的束缚,希望通过对体制的置疑引起觉醒,最终到达一种“完全自由”的境地。这种有些自负的艺术抱负让摇滚在形式和内容上一直不断地突破再突破。当时光的脚步沉重的踏到今天的土地上时,摇滚的形式和表达手段已经让人眼花缭乱,摇滚乐队的数量也猛增,可摇滚的本质和社会意义却一直清晰而又坚定,在经历了各种冲击和考验之后,摇滚活了下来。艺术就是在火光与超越之中炼就而成的。
    我个人一直坚信摇滚的艺术是永远不可摧毁的。先不论其艺术成就如何,光是这种创造过程本身就是一种超越艺术的艺术,要有超越,艺术才会有生命力,而摇滚旺盛生命力的秘密就缘于此。在我刚接触到摇滚的时候,不会有这么多的感叹。当时间渐渐推移以及自身兴趣的加深,我开始试图去理解这“玩意儿”本身以及其“隐喻”的答案所在。“隐喻”通常是危险的。在你得到“隐喻”的答案时,这答案或许会让你背弃“隐喻”原来的载体,也可能完全是另一种相反的结果。如果我可以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找到了摇滚“隐喻”的答案的话,我的情形如下:我高兴的发现了一束光芒从那里射出。是的,我如实的看到了(也感到了)摇滚让我为之折服和尊敬的东西。尽管这些折服和尊敬是有可能建立在我那“自以为是”的基础上(不过对自己我还是有几分把握的!),可是就此我不能再可以割舍下摇滚,一个人在生命的洪流中孤独的流浪。在这个乱哄哄的世界里,我需要一些不加伪饰的真实的声音。
    摇滚崇尚激情追求自由,超越道德置疑体制。这所有一切该如何解释?没有爱恨的地方,艺术家表现的最为平庸。而摇滚恰恰是在爱恨里面不断滋养长大的。正是这些无限的爱与恨将摇滚推向了远离尘嚣的彼岸。到达本身不是目的,实现其价值和追求才是其艺术关怀所在。摇滚乐里的终极表达或无法表达的困惑使摇滚音乐人疯狂。疯狂和激情是人想像出来的。创作的动机决定本质。而摇滚的本质高尚、纯洁。这是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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