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夜火 第七章 往事-沈允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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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婚姻对我来说都是一场又一场的灾难,前夫在被判三十年监禁的第二天上吊自杀,那天正是我出生的日子,五岁之前我总不明白母亲看我那可怕而恶毒的眼神。
我不知道母亲有没有爱过父亲,除了无止境的咒骂之外我不知道那个男人还留给她什么别的记忆。
母亲的第二次婚姻仓促而充满辛酸味,为生活所迫,她不得不嫁给一个大自己十几岁的老男人。
男人是机关干部,有点资历,在单位上老老实实勤勤恳恳,回到家里就摇身一变,他是酒鬼,同时也是个变态。
我十岁生日那天他把我吊在衣柜上剥光衣服用皮带鞭打了整整一夜,那天母亲出差未归,在以后的日日夜夜中我知道了黑暗比童话中的地狱还可怕。
母亲太忙,忙得无暇顾及我身上出现的一条条可怖鞭痕,她也不能反抗男人强势的大男人主义,只能顺从低头,默默无语。
十岁之后我就再也没叫过她妈妈,自从从地下室出来看到她忙里忙外根本连看都不看我一眼的背影后,我就知道在她眼里我只是阻碍她人生道路的绊脚石。
刚开始我会恨,尤其是每当她出差不在家,男人对我实施虐待的时候,我恨得咬牙切齿,她为什么会嫁给这种猪狗不如的东西,为什么会不管儿子的死活把他丢给一个陌生老男人。
身上的伤一次次结疤脱落,我倔强地生存了下来,每到痛得死去活来生不如死的时候我就会咬牙切齿命令自己不能死,不能死,死了就输了,就输给了这个丑男人,死在这种男人手里简直是对生命的侮辱。
就这样,我在男人的皮鞭下变得越来越结实,对母亲也越来越冷漠,在学校的成绩越来越好,因为我知道要脱离男人和那个与我只有血缘关系的女人的掌握,只有变得更为强大才有机会,渐渐的我能通过学习拿到钱,拿到很多钱,渐渐的我不再回家,开始能够用拳头对抗越来越老越来越力不从心的男人。
我以为自己会永远孤独奋斗下去,直到晓风和他的地下摇滚乐队出现。
他们是我相邻高中的学生,每一个人都奇装异服,满身夸张华丽的纹身,耳朵鼻子嘴唇眼皮手脚肚皮上到处都有洞,佩戴各种各样的金属环。
我第一眼就喜欢上舞台上那个张扬艳丽的身影,他很美,有着一头美丽的如水黑发,像童话里的妖精,声音也很妖,第一次听他的歌感觉灵魂都要被他勾出来。
他弹吉他,唱歌,很深情,灯光下肩膀上有两朵诡异的黑色曼陀罗花,像两个无情的死神,他面无表情看着台下的观众唱:“hatehim,killhim!逃吧,逃出生天,永远离开,拯救,拯救,拯救没有黎明的黑夜……”
我摆脱耳边喋喋不休的同学,拼命向前挤,挤到舞台下,抬头睁大眼望着他,看着他修长优美的五指在琴弦上划出华丽的指法。
他在唱:“哭吧,哭吧,哭泣没有罪,吐出你的灵魂,抛弃你的理智,埋葬你的理想,飞向,飞向,飞向地狱深处的罪恶……”
我紧紧抓住护栏,泪流满面,深陷在泥泞中的灵魂终于在他的歌声中得到拯救,被洗涤冲刷。
演唱会结束后我躲在后台出口处,那里聚集了很多歌迷,当时的我根本想到不到晓风是和我同龄的男孩,刚刚过完十六周岁的生日,却已让满身苍凉装点成为众人心目中成熟妖媚的男人。
等到很晚,乐队似乎不打算很快离开,歌迷们等了将近一个小时他们也没有现身,都是附近高中的学生,不敢逗留太久,满怀失望之情离开。
我在门口坐下来,寒冬腊月的天气,深夜的气温在零下七八度左右,我却无所知觉。
应该是很冷的,而我的身体早就在老男人长年的折磨中习惯了各种疼痛和寒冷,全身反射神经变得迟钝无比。
被粗鲁踢醒时睁开眼就看到一身黑夹克披头散发的男孩蹲下来:“喂,你的意志还瞒坚定的嘛,我还以为只有女人才会这种死缠烂打的计俩,你的脸皮真厚。”
“谁?晓风,你的粉丝吗?”
乐队其他成员陆陆续续走出来,跺着脚哈气:“这么冷的天,亏你还能在这里坐上两三个小时,真是服了你了,晓风,对人家客气点,毕竟难得有这么铁的粉丝。”
“我看不该叫粉丝了,该叫钢丝了,你们说是不是?哈哈!!”
几个人围着我说笑起来。
刚刚睡醒,我揉揉眼睛站起来说:“我不是你的粉丝。”
晓风不耐烦拢了拢皮夹克,点燃烟,跺着脚问:“那你想干嘛,这么晚了,在这里等了两三个小时,难道是变态,跟踪狂?”
“该死的,车怎么还不来?”
有人不耐烦咒骂起来。
我走到晓风面前,挡住他的视线,认真看着他说:“我想学吉他,我要当你的伴奏,我只当你的伴奏,请你收下我吧。”
“呼——”
“哇哈哈,晓风,他迷死你了,愿意为你赴汤蹈火耶。”
晓风拂开脸上的长发,用冷漠的眼睛上下打量我:“我凭什么收你,你会什么啊?真是,这么理直气壮来要求别人,也不想想自己有多少份量。”
我还想开口,这时车却来了,晓风把烟头扔到脚下辗熄,“乖乖回家当好孩子吧,以后别来这种地方晃,没人会收留你,小心碰上坏人。”说完绕开我要走,我一把紧紧抓住他,大声吼:“我不是乖孩子,你看!”
说着我退后几步,面对他们在大冷天里脱掉里里外外的衣服,将全身纵横交错的恐怖伤疤展现在他们面前,说:“我能感受到你们歌里的伤痛,我不是来博取你们同情的,我是来请求加入你们的。我要为他伴奏,我要他唱出世界上最优美最动听的歌曲。”
我指着晓风说,其他成员都被我身上繁复的伤疤吓得目瞪口呆。
黑暗中晓风的眼睛很亮,他走到我面前伸手抚摸我身上新的旧的伤疤,轻声问:“痛吗?”
我摇头,“已经不痛了。我要加入你们。”
“好。”晓风笑着取下肩上的吉他递给我说:“用它,让我们一起演绎人性的战争,永不放弃好吗?”
我咧开嘴笑起来,珍惜把吉他抱入怀中,“好。”
晓风也笑出声捏了捏我的脸,“真看不出来,还以为你只个烦人的娃娃。快把衣服穿上吧,这么冷的天,冻死你。”
我无所谓单只手把衣服穿上说:“不会的,我根本感觉不到冷,对了,你们要回家了吗,我以后怎么找你们啊?”
晓风怔了一下,随后说:“我们接下来还要练习,搞乐队很辛苦的,你能坚持下来吗?”
我想了想说:“没关系,会有比吊起来半个月手脚不沾地辛苦吗??”
后面几个人停了倒抽冷气,“开玩笑的吧,谁把你吊起来啊?”
“我继父,那时我十岁。”
我不在意随口回答到,开心玩起手里的吉他来。
身边一片寂静,随后晓风开口说:“好了,这么晚了,大家早点回去练习吧,也早点结束,免得白天被老太们念叨。”
“也是,我可不想再在学校看到我老爸一次,他会把我打死的。”bass曹子建说,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其他成员也先后进车。
晓风回头看我:“你呢,要一起来吗?”
我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