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魇如花 走到人前  Part 28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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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成信不动声色地打量着正在镜子前打扮的宁七澈,今晚的她显得特别安静,原本带点自然卷的头发被拉直了,柔顺地垂在肩上,黑发衬得她的脸有些白,眉色清丽,眼神明亮清澈,晶莹剔透的一双小巧耳垂上别着两颗平板心耳钉,简洁明朗,身着黄色淑女屋大盆堆领长袖针织毛衣,浅米色羊毛裙,细致的脚腕下是三公分高的达芙妮银色蝴蝶结凉鞋,时尚且不张扬。
    较两年前她多了沉静安然,论容貌虽不及绝色,但却有种独特别致、淡无波泊的气度。
    “喂,我这样很美是不是?”她自顾自地在镜子前摆弄,“嗯,小腿还是有点粗,皮肤也太过苍白,应该再擦点粉润下色。”
    等一切准备完毕,己是一个钟头以后。
    看到安成信那张故作怒状的脸,她细声细语地说:“别生气哦,女孩子打扮都是很费时间的,再说了,我这不是怕给你丢人吗?再说,偶尔也要七十二变,这样某人才不会产生视觉疲劳。”
    他无奈的点头,说,“美丽的公主,可以出发了吗?”
    车子在本市一个著名的酒吧停下。
    “呃,这?”为什么会来这,她满心的疑虑。
    像是能看穿她心思一样,他只是绅士般的一笑,“不要奇怪,呆会就知道了。”
    穿过走廊,径直走向大厅。
    每个角落都坐满了客人,来往穿梭的服务生,酒杯相碰的声音,轻语声,大笑声,很吵闹,跟她想象的差很远,她想着所谓的聚会大概是一些名流在高档场所上演的一场皮笑肉不笑的闹剧而己,而现在倒像是参加平民聚会,心中那根紧绷的弦顿时松驰下来,连对着他的笑容也无比轻松。
    做名人身边的人大概很难吧,像她这样,明明虚于这样那样的应酬,随时以高贵典雅的姿态出现在大众场合,大作表面文章。
    是新来的乐队吧,音乐倒是不错。
    像极了99年校演时候隔壁班唱《身边》的感觉,还有那个充满温情又傻傻可爱的二人组,无印良品。
    最早接触的就是《想见你》专集,第一次听到〈雨过天晴〉,就被第一句震到了“雨过应该就会天晴吧”,忍不住不停的重复,真的太干净的声音了,不可救药爱上了这个完美声音。《掌心》是高中晚自习休息时候校园里常常响起的声音,每次听到这首歌,都会想起那束被握在手掌里鲜红的玫瑰花朵,。
    直到后来听到他们解散的消息,想着他们分开了,应该是难过的吧,但不强烈。因为相同的旋律似乎可以把他们依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大学时期,她开始只听品冠一个人的专集,尽管光良更红,但相对于光良的声音而言,品冠略带沙哑的声音显得很感性,却又不像RobbieWilliams那么性感。品冠的声音很细腻,细腻到你会在他的歌声中无法自拔。当然,品冠戴着黑框眼镜本来就让人觉得他像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大男生,这样温暖柔和的品冠,他的歌也许大多不激情,但是耐听,可以一遍遍的,反复的听。她想更爱他的那种低调的与世无争的为人。
    温暖,大概是最贴心的词语
    “从哪找来的组合,真不错,有当年无印良品的风范。”她不禁叹然。
    前奏响起,是今年阿信为品冠打造的《那些女孩教我的事》:
    要不是你让想念猖狂打破天窗
    我不会发现枕头上的荒凉
    以为你就是故乡
    却变成我的流浪
    谁的傍晚是谁的天亮
    十九八七六十六亿人同时狂欢
    五四三二一个人倒数孤单
    回忆的拥挤广场
    假装你还在身旁
    就像你最爱依赖我的肩膀
    第一行诗的狂妄
    第一首歌的难忘
    第一次吻你的唇你的倔强
    第一颗流星灿烂
    第一个天真愿望
    第一个诺言美丽的荒唐
    你教我爱的善良
    你教我恨的野蛮
    你教我忘记该忘伤心太伤
    那些你教我的事
    让思念更苦更长
    只想问想念的想念的想念的你怎么样
    爱情是信仰或只能是旅途风光
    那女孩带我漫游一次天堂
    你教我怎么爱上
    却没教怎么遗忘
    让我的阳光都变成了泪光
    大厅一下子变得很安静,大家似乎都沉醉在这缈缈的音乐声当中,一串串音符,其实更像人生路上的一段段心情和经历,总是能在其中找到属于自己节拍的调调。
    五月天也是后来她比较喜欢的乐队,主张自我,才华横溢,实在想不到不爱他们的理由,歌词或温柔,或狂野,吉它声的清亮,都让她崇拜。
    “爱情是信仰或只能是旅途风光,那女孩带我漫游一次天堂。”
    她盈盈地笑着,他看着他的眼里似乎放着整个春天。
    一曲作罢,大厅又恢复了喧闹,“大家似乎都很期待下面的节目呢。”他饶有兴趣地看着她。
    她却嘟着嘴不说话。
    他拍拍她的肩膀,一句等我却跳上了展台。
    灯光突然调了色彩,舞台的上方打出一股水红色的灯光,光芒雪亮,照耀在舞台中央,整片水红色流泻下来,柔顺极致,没有音乐,他站在那束光线里,拿起白色麦克风,坐在后面的高脚凳上,今天他穿着简单的白衬衣,黑色西服裤子,黑白相间,相得益彰。他环顾下四周,深吸一口气,开始说话:“老实说,我今天非常的紧张。
    活到这把年纪,还是第一次拿起麦克风,站到这个位置上来,我不会弹吉他,唱歌也老是跑调,这首歌,”他望着她,眼底变得温柔如星,澄静透明。“我偷偷学了很久,唱得跟原版相差也太多,但是我今天愿意在这出这个丑,不,怎么能说丑呢,凡是我们真心想为某人做的事,它都应该是美好的。”
    四周响起一片议论,有人己经在嚷,“我认得他,认得他。”然后说出一个名字,一片沸腾。
    他居然清唱,她不可思议地望着他。
    每次你任性时说的一些话
    你知道那有多伤人吗
    但我顶多只气个三分钟吧
    最后依然体贴的送你回家
    有时想如果我不是一直让
    你也许会懂得学着体谅
    但是我完全无法硬着心肠
    做得让你有一点难过失望
    总觉得有疼你的责任
    要你是最快乐最单纯的人
    因为你让我的心变得丰盛
    原来不奢望的变成可能
    总觉得有疼你的责任
    让你做最轻松最自然的人
    我想不遮掩也是一种信任
    爱得了解包容
    才算爱得完整
    歌声缓缓地滑过她的耳边,望着他的同时,几乎能看到那一如既往的真心,这个男人,原来都是如歌中所唱般,体谅,信任,包容,甚至溺爱。
    爱情,宠爱,执着地喜欢着这一切纯净如水的东西。
    豁出去了,她踩着清脆的小细跟优雅走到台上,牵起他的手,在众人的诧异和女生的尖叫中缓级走下台,她凑到他的耳边,神态亲昵,这一动作又引起一阵尖叫,“我们赶快撤离吧,我可不想成为明天少女们封杀的对象。”笑容如雏菊般清亮怡人。
    于是,在众人欢呼中,他带着她迅速逃离了这里,身后有跟过来的狗仔,只听到咔咔的快门声。
    真是让人难忘的一天。刺激,温暖。
    ^o^
    作者有话说:
    最近很忙,没来得及更新。
    这次多更些。
    呵呵,乐乐实在没有做后妈的潜质..
    总是虐不起来....
    接下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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