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突然好想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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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好想你
    BY葬念繁
    一.{初见的蝴蝶兰}
    2003年的夏我去了沙城。
    那年我还是幼稚的小孩,同妈妈一起到别人家玩,比我小了两岁的女生跟我玩的很要好。那次躲猫猫,轮到我捉,我却捉到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躲在了窗帘后的男生。
    你嚣张地看着我,
    喊哥哥。
    恩?我低下头,哥哥。
    你一怔。
    后来我去沙城,你和你妹妹叫嚷着要去沙城玩。等车的时候,你帮你妈妈提了行李。你站在阳光下,额头上泌出汗珠。那个时候的你,很高很瘦。我看见你吃力地提那个巨大的行李箱,忽然就有那么些心疼。
    我手里拿着冰棍,坐在一边的台子上。我晃悠着腿看着你,冰棍融化流了我一手。
    二.{漫飞的百合花瓣}
    时隔两年。
    隔壁班转来男生,人缘出奇地好。不出一个星期就已经和同学打成一片。我也跟她们一起去闹过,彼此也还熟络。
    我没有再想起两年前那个男生。
    那时候时兴“风火轮”,一种类似滑冰鞋却只有两个轮子的东西。她们经常拉上我中午到学校边上的小区练习,我却始终没学会。
    那一天照例地要跑去小区,我跑下楼,男生在走廊上转过头,忽然叫住我。
    喂,你还记得我吗?
    呃……恩?
    两年前我们一起去过沙城。
    我转头在旁边的男生的起哄中跑下楼,太阳照得我脸红红。
    我在楼下,想起两年前你错愕的表情,忽然笑出声。
    是你喔。
    三.{七夕的朝颜}
    2006年的七夕节,我在网络上忘乎所以,窗子外星星连成一线。
    喂,
    恩?
    那什么…
    什么?
    我…
    快说啊。
    我喜欢你呐!
    我喜欢你,那个时候即便在电脑前打出这句话都需要勇气。我喜欢你,我打着键盘紧张地手心都出汗。
    我喜欢你,请你跟我在一起。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
    为你写的那么多日记,上课时互相做鬼脸,下课时的打闹,网上的肆无忌惮。这都是因为我喜欢你。看见你会脸红,会小心翼翼地打探你的消息,想到你会抿着嘴笑出声。这都是因为我喜欢你。
    很久很久,
    很久很久。
    我牵起嘴角笑,
    花都开好了。
    四.{圣诞的白雪}
    后来的一首歌,让我闻名伤城小小的学校。我走在大街上,认识的不认识的总会跟我打招呼。
    我傻笑,我觉得我,很幸福。每天坐在你身边,搭同一辆车到伤城。彼时我还住在桑城的旧家中,没有搬到伤城。所以和你,总走着一样的旅途。中午的点歌,同学的哄闹。我低下头,脸颊如当时遇见你一样红。
    凌晨6点你站在我家楼下,我跑下楼,你塞着白色的耳机。你看见我走过来,就转过身迅速走远。我快步跟上你,假装没有看到你忽然变红的脸。
    凌晨的桑城街头没有行人。你走在左边,我在右,两个人的手撞到又分开,像极两片飘落的树叶。你时候总在我左边一步远,我沉默着,没有说话。
    喂,你…你快点。
    呃…恩。
    一直走到一个小学同学家楼下,你忽然停下,狡黠的叫住我。我有些恍然,就好像看到多年前那个单纯的小男孩。
    喂,你说如果我们现在喊他一声然后跑掉的话,他会不会以为闹鬼了啊?
    ……你很幼稚哎。
    上了车,坐在后排。你忽然转过头咳了一声,我看向你,你指了指凳子。我才发现你递过来一块钱。然后你又转过脸,不看我。
    我终于笑出声。
    五.{离别的小雏菊}
    2007年的4月10日。
    那天我看见你的背影越来越远,我站在你身后很远的地方,你没有回过头。你转身之后,我站在原地,很久。
    昨夜忽然有些难过,趴在桌子上,掉下一滴眼泪。那个时候的我,似乎已经意识到什么。
    阳光刺得我眼疼。
    晚上坐在电脑前,不想再与你冷战。我点开你的头像,打键盘的手指,比那天晚上更紧张。
    你今天…没事吗?
    什么意思。
    我有些慌乱,想要和你解释。我看见你的倦态,我从未见过你的疲倦。你就像一只受了伤的狮子。你终于累了,连与我争辩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害怕这样的你。
    我害怕这样的你,不再那么冲动好强,没有了斗志,连愤怒都没有。我害怕看见你脆弱放弃的样子,因为我也不坚强。
    如果是现在,再面对那个时候的你,再面对一个人在屋顶抽烟、指尖生出寂寞的你。我绝对不会再像那个时候的自己一样懦弱。我一定会打掉你手上的烟,我会狠狠地骂你,我会说不要这样。
    不要这样对自己了我拜托拜托你,不要这样对自己也不要这样对我了。
    我也好累。
    然而那个时候的我,
    然而那个时候的我,只是呆呆地坐在电脑边。发出的每一个消息,都像在伤害你的自尊。我不怪你的忍无可忍,更无法宽恕自己的任性。那个时候的你,连分手都说得那么无力,我知道这是我可以期望的、最好结局。
    我们分手吧。
    好。
    我关掉电脑,趴在电脑桌上,声嘶力竭。
    六.{街头的蒲公英}
    2009年的街头我是一个人。
    我塞着白色耳机走在伤城的街头,我在想别人,在为别人撕心裂肺。离开后的两年,我才发现我和你,只是单纯的喜欢。
    从和你在一起,到和你分开,整整十个月。七夕,圣诞,元旦,情人节,我和你的生日,复活节。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里,连手牵手都没有过。即便是两个人并肩走,也只是手碰手。
    耳机里反复地放着一首歌,似乎是我按错键。我在2009年初想着别人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你。
    我错愕地站在人群里。
    老实说,这两年来我几乎没有想过你。我有我的生活,你也有你的。两年前的一阵大伤心,我彻底学会忘记。这两年,我沉浸在别人给我的更刻骨的回忆里。你对我而言,或我对你,都只是过客。过去我们在一起,也成为了年少无知的过去。
    甚至可以说是幼稚。
    在2009年我是一个人,我终于明白了好多以前没有明白的东西。我陷在别人给我的难过里,我好累。我曾经嗜酒,现在我学着去戒。我也想要根烟,就算烫伤手烫伤嘴烫伤了心跳。你知道么?现在的我,连心跳都寂寞了。
    我才终于体会,当初和你在一起,可以说是美好。因为那个时候你给我的,是连绵的小幸福和纯粹的心跳。是你我太年少,才会那样懵懂,不懂珍惜,肆意地伤害。但是那样的纯真,此后再没有谁给得起。
    谢谢谢谢你。
    我塞着白色耳机走在人群里,我忽然回到了以前。你身上的味道,我记的很清楚。这两年,我只碰到过一个人,他身上有和你一样的味道。我便知道我和他,不可能在一起。
    我没有变,但我也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我。
    我站在人群里,我听着这首歌。听着听着,我掩着面,有种回到过去的恍然。
    两年来,你的面目早已变得模糊不清,除非不小心触碰,否则早已彻底忘记。我不会想念你,因为我早已不在乎。
    而现在,
    我忽然想起那一天,你去你哥哥。晚上我打电话给你,讲了几句你就匆匆收线,留我一人哽着没有说出的话对着冰冷的盲音。
    我想你,
    那个谁,
    我,好想你。
    -END-
    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过得快乐或委屈/
    突然好想你/突然锋利的回忆/突然模糊的眼睛/
    写在之后:
    不再喜欢他,也并非我无聊想到他。
    记得有谁说过,只有高中前才有真正的爱情——因为年少,所以不计付出,不计得失,不计代价。
    我想,我和他就是这样。
    不要多想。
    我只是,突然,好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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