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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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地头,芦花鸡叫,声声入耳。
一名身形矫健的少年仰面躺在粗如廊柱的树干之上,翘着黯然销魂的二郎腿,嘴里叼着从田里捡来的枯黄稻草,闭上眼眸,仔仔细细倾听风吹树叶沙沙作响的声音。
忽然,一只麻雀落在他头顶的树枝上,撑着圆润肥美的身体,伸长脖子高声鸣叫,为这场田间演奏增添了一派特立独行的乐调。
他猛地一下睁开双眼,视线瞬间聚拢在麻雀活蹦乱跳的脚爪上,狠狠嗅了一下周边的空气,没错,是烤鸟的味道。
少年轻勾唇角,笑得肆意狂放,一口喷出叼在嘴里的稻草,飞身跃起,跳上麻雀所在的枝头,眼明手快,一把将它攥住。
“好功夫。”
树下有人说话,惊了少年一跳,他下盘不稳,一阵左摇右晃,最后还是没能找回平衡,从三米高的树干上摔落下来,到手的麻雀也飞得不见踪影。
“哎呦——”少年揉着肿胀的屁股,从草丛里爬出来,还没起身,就见身前突然出现一双棉皮厚底翘头履。来人身份,不容小觑。
他埋头,眼珠滴溜一转,随手从草堆里拽下一根干枯的稻草塞进嘴里叼着,慢吞吞站起身来,吊儿郎当。
站在他面前的是位英姿勃发的男子,而立上下,身材精壮适中,面容恬淡可敬。从他整个人的精神风貌和走路时脚步无声可以判断,是位习武之人。
“兄台好眼力,怎么称呼?”少年两手插兜,其中一个衣兜缝缝补补还是破烂不堪,一插到底,从兜底露出三根手指,凉风一过,冷嗖嗖。
“鄙姓李,单名一个司字。”
少年在记忆中搜寻有关李司的情报,未果,耸了耸肩,揭过这页,自我介绍道:“我叫盛二狗,在家排行老二,你也可以叫我狗子,村里人都这么叫。”
李司瞧着二狗不过十七八岁,身形已经比军中许多士兵还要高大。这样先天得势的青年才俊,不去从军保家卫国,实在可惜。最难得的是他身形矫健,行动敏捷,从三米高的树干上掉落下来,身上一点伤都没有。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个有点三脚猫功夫的练家子。
“我看你抓鸟的时候甚是灵活,是练过功夫吗?”
盛二狗神情发怔,思绪猛然间回到十二岁那年,他初次见到师傅的时候。
盛二狗十二岁之前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农民,唯一的特长是双腿有力,跑得飞快,偷遍全村每户人家门前晾的玉米,没有被谁抓住过。
在他十二岁那年,发生了一件大事。先皇驾崩,新皇登基,大批效忠先皇的朝臣被杀,堆积成山的尸体拉都拉不完。
那个时候,朝廷征用住在乱葬岗附近的村民来帮他们运送尸体,运一具尸体,换一个铜板。大家三五成群推着平板车来运尸体,一趟能运十好几具。
盛二狗凑热闹,从邻居家借来一辆废弃的独轮手推车,也要运尸体换铜板。但是他的独轮车太小,一次只能运送一具尸体。别人忙活一天能赚上百个铜板,他忙活一天顶多赚十个铜板。
但是盛二狗不在乎,他做这个不为赚钱,就为图个清净自在。推着尸体,哼着小曲,几来几回,一天的时间就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