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美中总有不足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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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晓风是我的朋友,单从这一点来说,其实我还是挺自豪的。因为他不仅仅是我那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当中,相貌最为端正,而且也是最为多金的一位花样公子。
    宁晓风的皮肤很白,如果你不是闲着发慌,刻意拿出放大镜对着他那张白若玉脂,吹弹可破的脸蛋儿往死里看时,我猜大概你绝对找不出他脸上有任何一颗风景刹人的黑芝麻绿豆点儿。他的眉峰孤傲冷峻,他的鼻梁峭拔挺立,他的嘴唇绵薄红润。
    如果你听我这么描述的话,我想,在你的脑海里大概会出现这样一副柔美的画面:在那一片充满粉色浪漫的桃花林里,一位华丽的翩翩公子正用他那双纤长细致的手指穿过他那被阵阵桃风拂过的紫色发丝,嘴角勾起三分笑意,伴含七分迷人,满树的桃花瓣儿回旋在空中,用那幽雅的舞姿,恰似踩着节奏一般跳起浪漫的华尔兹。那还停留在画面中的翩翩公子倏忽间扬起手指,用那极其温柔的力度拈起一片桃瓣,轻轻放在唇边,献上他那甜蜜的浅吻。别说那桃瓣会脸红,我想大概你也脸红了也说不定。
    然而,事情总不及你想象中的那么完美,这就好比你辛辛苦苦地搭起一座你想象中的富丽堂皇的城堡时,却发现用来当作堡顶的那块积木突然遗失了方向一样,于是那座城堡即便是身体部分再过完美,但终归是有些缺陷的。
    所以,宁晓风也不是完美的。你可千万不要觉得我眼光太高,因为在我以上的描述中,全部都是基于他闭上眼睛后给人带来的感觉。然而,当他睁开眼睛时,你就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宁晓风的眼睛很小。当然,那肯定不是小到眯成了一条缝,只不过你要是对上他那双“别有风味”的眼眸时,你肯定会发现,你只能看见那眼珠子的三分之二。其实说真的,我对那眼珠子忒没有免疫力,要不然为什么每当他看向我时,我便会忍不住捂着酸胀到极致的肚子,上气不接下气地倒在地上乱打滚?
    这个时候,他保准会赏我一个大大的白眼,那一张薄唇微启微合:“笑什么笑,你懂什么!没听人说过吗,大眼无神,小眼迷人。我看你还真是老土!现在流行什么?就流行像我这样的小眼。小眼,你知道嘛你!去去去,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宁晓风就是这么泼我冷水的,我那好不容易燃起的一把热情之火,瞬息之间,灰飞烟灭。好嘛,好嘛,我不惹你,给我来一盏灯,光线不要太亮,我好蹲在墙角一个人哀怨的画圈圈,万恶的旧社会,万恶的——宁晓风!
    其实,我对他那句话一直把持着怀疑的态度,他那双眼睛充其量也就叫做死鱼眼,和迷人两字根本就挂不上勾,不信你对着他的眼睛看个十来分钟,我敢打包票,你一定会呵欠连天,困乏不已。我曾一度寻找他那双眼睛的迷人之处,我猛然发现,如果你仰起头来看他的眼睛时,你就会发现他的眼角是上翘的,难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丹凤眼?于是我顺手打开了电脑,等等,有人问我为什么开电脑,难道丹凤眼和电脑有关?
    啧啧啧,我边摇头边晃食指:“嘿嘿,百度一下,你就知道了嘛!”
    在查看了诸如刘亦菲,陈晓旭(老版红楼梦林黛玉扮演着)等丹凤眼美女的一系列图片后,我终于明白了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宁晓风千真万确就是丹凤眼,只可惜是一双变了形的丹凤眼。所以,我认为用死鱼眼来形容终究是最为贴切的。
    当然,这话我可不敢告诉他,毕竟他发起火来还是很可怕的。前一秒或许还是三月暖阳,后一秒他就化作了腊月寒冬。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你知道的,不管是怎样性格的人,往往发起火来都是很可怕的,不管是横眉怒目,亦或是笑里藏刀。
    可惜,我还是姑且相信了他的话。于是,曾有一段时间,我时常将我那双引以为豪的水汪汪的大眼睛眯起来,只留三分之二颗眼珠子露在外面,然后不停地追问周围的人:“那!那!你觉得我的眼睛迷人吗?”
    起初,那些人会拍拍我的肩膀,笑着问:“你还没睡醒呢吧!赶快回去补个觉,别逗我了!乖啊!”喂,喂!你这是在哄小孩子好不好。
    直到后来我再问时,那些人早已失去了哄人的耐性,干脆把腰一插,鼻子一哼,送我一个特大号的白眼:“你丫没事找抽那不是?!闪一边去,烦人!”
    说实话,当时我真的很委屈,我只不过是诚实的做了一次客观的俗语验证,为什么会遭到如此的境遇。再说我容易嘛我,就为了这小小的试验,我的眼睛开始酸胀得厉害,之后我不得不去了趟医院,那看病的医生面无表情,随意在我眼部瞟了几下,紧接着,他在纸上龙飞凤舞了一番,眼珠子斜看向我:“可怜的孩子那,你眼部肌肉变形啦。”
    当然,通过这次的试验,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收获。至少,在这“漫长的岁月流逝中”,我猛然从中悟出了一条具有跨时代意义的真理,那便是小眼聚光!当然,我绝对有一条可靠的证据。
    二八年的某一天中午,我和宁晓风正坐在阁楼上一起吃饭,席间,我俩高谈阔论,从雪灾聊到了大地震,又从奥运会扯到了三聚氰胺。事实上,我不得不说它们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但是,它们却共同引发了一个最为实际的问题——就在我们忘乎所以,以至于唾沫横飞时,我们的筷子同时挪向了盘中那一条光溜溜的鱼刺上悬挂着的一块长约一厘米,宽约零点五厘米的长方形鱼肉的中心处。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饭局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解决的办法只有两个:
    第一:两个人都不吃;
    第二:一个人吃,一个人眼巴巴的看着。
    前者适用于两个面皮都很薄的人,而后者则适用于一个面皮薄一个面皮厚的人。可惜的是,我和宁晓风完全无法适用于以上两种情况,因为我和他的面皮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无人匹敌的厚度。于是,问题就活生生的摆在了眼前,这条鱼肉究竟该如何处理。
    “不如咱们把这条鱼给平分来吃吧!那,我说好了,是平分哦。”我笑嘻嘻的提议。
    宁晓风死命地眨了眨他那双死鱼眼,皮笑肉不笑:“只吃那么一点点,你的味觉能得到充分的满足感?”
    我估摸着一思量,立马发现这句话简直是太有道理了,于是我将头摇晃得跟个拨浪鼓似的。
    “所以说,你应该发扬一下你那令人称赞的无私奉献精神,把这块小到可怜的鱼肉让给我吃。”他趁热打铁。
    “那,那为什么你就不能发扬一下无私的奉献精神呢?”我才不会上当。
    他腾出一只手来,抽出一根牙签在他那满口雪白的牙齿上剔了几下:“因为你是社会大好青年呀。”
    他那两排洁白的牙齿锃亮锃亮的,照得我不禁有些晃眼,于是在完全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的情况下,我说出一句具有建设性的话语:“你的牙齿越来越白了。”
    “是刷出来的。”他咧大了嘴巴。
    等等,这里有些不对劲。好你个宁晓风,我要告你,告你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转移对手的注意力;告你利用花言巧语试图诱惑一个社会大好青年一颗纯洁善良的心。还好你诱敌未遂!
    于是,在花了仅仅不到五秒钟的时间,我将一系列复杂的思路理清后,摇头晃脑的说道:“好啊!好啊!宁晓风,你的奸计终于被我拆穿了。虽然你的牙齿很白,虽然我是社会大好青年没错,但!是!对于某些无法抗拒的东西来说,我该出手时就出手。”
    “切!”他甩过头去,愤恨的将牙签扔在了地上。
    哼,宁晓风,我看你还能耍什么花样。
    就在我得意洋洋,忘乎所以之时,他突然转过头来看向我,瞪着一双死鱼眼,嘴角勾起一抹邪恶的笑容。
    “宁,宁晓风,你要干嘛?我,我就是一软脚蟹,我向你保证,你问什么我一定坦白回答。”我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慌张。
    “不许动,看着我的眼睛。”他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身子向前倾斜,好离我更近一些。
    我心里有些发怵,头点得跟个小鸡啄米似的。
    时间仿佛就在此时定格一般,一秒、两秒,三秒,一滴豆大的汗珠浮现在我的额头。宁晓风,你到底想干嘛,即便你这么看着我,我也不会爱上你的,更不会放弃那块近在咫尺的小鱼肉。
    “我要你看着我的眼睛!”他再次义正严词的申明。
    “是,是呀,我这不正瞅着你的眼睛在看吗?”啊!宁晓风,你简直就是莫名其妙那。
    “你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他有些不大相信。
    “嗯!嗯!我三定了!”我的眼睛闪着无辜的泪光。
    “这就奇怪了。”他喃喃自语:“喂,你这家伙,平常看着我的眼睛都会笑到抽筋,怎么今天不笑了?”
    哦!好你个宁晓风,原来打的是这么个主意,还好我没上当。
    “宁晓风,我告诉你,这招暂时对我不管用!虽然你的眼睛极具诱惑性,但是你要知道,鱼和眼睛不可兼得也,在这块香喷喷的鱼肉面前,你那双什么啊嗯的眼睛也不过就是沙漠里一粒毫不起眼的石子而已。”
    “难道你非要我使出杀手锏?”他嗖的一下坐回凳子上,速度之快堪比藤原拓海那辆“梦想之车”。
    “哇!速度真快,你开的是什么型号的车?”我由衷赞叹。
    “嘿嘿!AE86。”
    我猜他大概又在幻想着什么了,不过也好,再过不久,这块鱼肉就完全属于我了。
    可惜,我打错了如意算盘,他一边幻想一边加大了手中筷子的力度,我也不甘示弱,使出了我的拿手绝活——“夺鱼剪刀筷”。
    “啧!啧!啧!别以为就你会绝活儿!”他眼里充满了不屑:“看我的‘铁筷鱼上飘’!”
    就在我俩僵持不下时,我突然为我这种幼稚的举动感到无比的追悔莫及。你知道我看到什么了吗?我敢说,就算你想破了脑袋也未必能猜得出。我看到了一束光芒,一束聚集在他眼中的精茫。那道精茫如激光光束般扫在我的身上,一股强大的电流穿透我的全身。我的身体顿时腾空而起,做了个华丽丽的抛物线运动,我想我大概会是一个很好的物理能量守恒实验案例。
    经过这次的鱼肉事件,我从此对小眼聚光这句具有跨时代意义的真理深信不疑。如果你要还是不相信,那可得仔细回想一下那天的鱼肉事件中,宁晓风眼中的精茫到底是怎么来的。
    从以上证据来看,我们不仅仅能看出小眼聚光的理论实据,还能从中得知,宁晓风太喜欢吃鱼了,不然他为什么偏要为这块毫不起眼的小鱼肉和我誓拼到底。
    总之,不管怎么说,宁晓风本身就具有不可抗拒性。所以,当他说他的小眼迷人时,你一定得奉承他,不然准会吃亏。那么,当他说他自己很帅时,我也只能欣然接受了这个无法抗争的事实。当然,在这一点上,我绝对持肯定态度,虽然这让我在以后的审美观点上大打折扣,以至于患上了不可逆转的疾病。
    所以,宁晓风果真是帅的。我想,如果他闭上眼睛时,爱慕他的女孩儿肯定是多不胜数。然而,就算他睁开眼睛时,嗨,那也不会有多大改变,谁叫他是个多金公子呢。
    于是,我常常从内心深处发自肺腑的羡慕他:“宁晓风,你可真谓是闭上眼来温文尔雅,睁开眼时金光闪耀那!”
    他有些不屑:“嗨!这样的生活你羡慕吗?你要是真羡慕,我送给你好了。”
    我对他这样的态度表示强烈的不满:“我说宁晓风,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他摇着头,嘴里发出啧啧声响:“你又不是我肚里的蛔虫,你哪知道我是怎么想的。”
    我被他这老气横秋的语调给激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轻轻咳嗽两声以免落得个尴尬:“咳咳!总之,你要知道,当你手牵着女朋友,风光地踏进属于你自己的豪宅时,你可曾看见过我们这群普通人因为自己找不到一份令人满意的高薪工作、买不起一间属于自己的小商品房,牵不到自己喜欢的人的手的那种无力愤慨感?”
    “原来你说的是这个那,那种一切都建立在金钱上的虚伪爱情,我宁可不要。要我说,我倒是愿意找个二次元世界里的温柔女孩儿来谈恋爱,你看,浅仓南就不错,那可是我们男人理想中的类型那。丫的,怎么就被上杉达也给把了去!”他咬牙切齿,一阵惋惜。
    得了宁晓风,你又开始犯这种不切实际的花痴了不是。但不管怎么说,我从宁晓风的话里我却理解到,人大抵都是有烦恼的,这就好比我们每个人往往都只想着自己的不幸,却忽略了别人那看似幸福的光鲜表面里,却始终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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