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我买了云轻尘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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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洒进来,暖洋洋的,从二楼窗台看下去,街上人来人往甚是热闹。看来这个唤作思城的小镇还算繁华。早上起来发现,昨晚又不可避免地熊抱了沈墨涵,不过竟也没那么尴尬了。不知道是脸皮升级,还是习惯使然渐渐麻木了。
    沈墨涵昨晚拿上来的崭新包裹里是一套新买的换洗衣物。不但温柔,还细心。我是不是太幸福了一点?昨晚本想洗个澡,奈何听着mp3迷迷糊糊就睡着了。这会儿,瞅瞅身上的衣服,手上还有一只钱包,恍惚间似又回到了家里。银行卡,人民币,身份证,会员卡,没一样能派上用场的。只有一张王力宏的照片还可以稍微慰藉一下我对另一个时空的思念。咳……
    “看什么呢这么出神?先吃早饭,吃完我带你出去转转。这思城虽及不上枫都的繁华,倒也算是个欣欣向荣的热闹地儿。”沈墨涵不知何时上楼来的,边把早饭塞进我手里,边夺过我的钱包。当看见王力宏的照片时,斜睨了我一眼,“又是美男。看来我们微醺对美色的抵抗力可趋向于零呀。”
    “喂喂喂,什么美色?你别玷污我们家王力宏。他啊,可是我心目中最无限接近于完美的男人呢!不单长得好,他的人格魅力,才华横溢,谦虚低调,统统都是我喜欢他的理由。那是不一样的。”本还想滔滔不绝,当看到近在咫尺的那张俊脸上此刻已是乌云密布,我还是识时务地闭了嘴。可是,拜托,可不可以不要用那种杀人的眼神盯着我家力宏?边伸手夺回我的钱包,边换上一副谄媚的嘴脸,“嘿嘿,沈同学,您别介呀!这个里边儿,我对王力宏的喜欢不是那种喜欢,而是那种喜欢!就是,就是崇拜外加仰慕的那种。我欣赏他,敬佩他,但是不带任何非分之想、不掺一丝杂质的。何况,从今以后我怕是再也见不到他了。以后,我就只看你这一个美男还不成嘛!快把钱包还我!”一定要抢回来。555,千万不要让我的身份证曝光!先不说上面那张劳改犯一样的照片,单单是洛格格这个名字我就解释不清楚。
    “哦?不是那种喜欢?言下之意你对我才是那种喜欢喽?”沈墨涵紧抓着我的钱包,高高举过头顶,我怎么跳就是够不着的高度。可恶!
    “是啦是啦,你快还给我!”我胡口应着。等拿到我的钱包,我管你!”
    “好吧,看在微醺第一次主动承认喜欢我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还给你吧。”说着把钱包抛还给了我,随即又补上一句,“以后有我在身边的时候,眼睛不准瞄别人。还有,快吃早饭,吃完我们逛街去。顺便,衣服换一下,你这样出去……”
    “知道啦知道啦。”边说便把他推出去。忍不住翻白眼,妈呀,沈墨涵被唐僧附身啦!一代美男,就这么毁了。
    好不容易换上新装,看来我还是很有天赋的,但是,接下去的一头长发可让我彻底犯难了。绾发这种活儿实在不是现代妞擅长的事儿,一支簪子就把这么长的一头青丝绾上去,其中难度不下专八(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我也算得是个手巧之人,但尝试几次后还是放弃了。改用一根银色发带把长发扎成一个马尾,然后卷起来用自己的三个珍珠发夹固定住。看上去像是前阵子流行的道姑头。俏皮有余,端庄不足。为此,沈墨涵颇有微词,说是不男不女,气得我跳脚。奈何他一个大男人,也实在对女式发髻束手无策,只好任我这样糟蹋一头秀发了。不过,谁叫我天生丽质呢,沈墨涵买的那身水蓝色衣裙很飘逸,穿上顿生一种长袖善舞的错觉,搭配上我的自创发型倒也显得玉面雅致,同时又不失活泼俏皮。我很是得意了一番。
    到了集市,这可算是我在这个时空的第一次逛街,于是难免不受控制,买了一大堆新鲜玩意儿:糖面人,银簪子,手帕,绣鞋,恶俗的糖葫芦,一套合身男装,给追命吃的桂花糖……林林总总,反正有个自动提款机加免费苦力跟在身后。
    前方人群一阵骚动,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涌在一起高声说着什么。有热闹怎么少得了我!于是奋力挤进人群。原来是古代人肉市场!咳……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万恶的奴隶买卖在每个时空都避免不了啊。看到这样的场面,对于我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人而言,实在不免要怒意澎湃一番!
    十来个十几岁的少年排成一横排,都是俊秀的少男少女。穿得很是单薄,不少都在颤颤发抖,一双双惊恐的眼睛看着台下。
    一个肥头大耳面目可憎的猪头,一把扯过一个最多十三四岁的少女。“五两!哪位客官要?买回去暖暖床正好。养个几日,这小脸蛋儿,哎呦呦,到时也是个小美人呢!玩腻了就卖到飘香院王妈妈那里……”人群中时不时传来“六两!”“七两!”的叫价声,此起彼伏。
    我冷冷地看着,早已出离愤怒。这就是古代,没有人权的社会。人竟可以肮脏得那么赤裸裸。转过头去看看沈墨涵,也是紧拽着拳头,一脸愤恨。
    我知道这种事情在古代实在不是新闻,也知道以我的能力根本做不了什么。正义感在此时显得无比渺小,我再一次环视周遭丑恶的嘴脸,心下止不住地悲凉一片。
    悲天悯人在此刻又有何区别呢?我不是救世主。我无能为力。心里明白,此刻我应该转身离去,可是双脚硬是像灌了铅,怎么也挪动不了半步。看看这些人,花一般的年纪,搁现代还都是一群在上初中的孩子呀!他们应该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疼爱,他们应该尽情享受阳光、蓬勃成长,而不是在这样肮脏龌龊的台上被当作物品一样贱卖!有人死死挣扎着却始终挣不脱背后大汉们的手;有人低低哭泣着;有人神情麻木,双眼空洞。我不忍看,刚要撇过头去,却对了上了这样一双眸子。
    他站在离我不到五米处,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绝美,是的,我只能这样形容那样的容颜,神态从容甚至是慵懒,白玉般的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面若桃花指的就是这样的人吧。他只是站在那里,什么也没说,却已足够吸引了我的目光。一双凤目懒懒地瞟着台下众人,眼神看似不经意却隐隐透着一丝不屑与嘲讽。他大大方方地站在那里,没有惊恐,没有哭泣,没有不耐,没有冷漠,他只是慵懒地看着,仿佛看着的只是一出戏,一出于己无关的戏。
    这样的一双眼,这样的慵懒和嘲讽瞬时就揪住了我的心。“沈墨涵,我们救他好不好?”我拉住他的衣袖,低声恳求。
    “为什么选他?”沈墨涵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要怎么说呢?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呢?只是直觉地想救他。“我也不知道,大抵因为他让我像起家里那只的波斯猫吧。总是一副懒懒的样子,实则世间万物他都看在心里,但又不放在心上。”
    沈墨涵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带着我走向那个肥猪奸商。当我们交付好银两上台领走他时,他的眼里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又是了然。大概在想我们买他的意图,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顺从地跟在我们身后走出了这个肮脏龌龊的地方。
    “我叫作洛微醺,他是沈墨涵。你可以选择跟我们一起闯荡江湖,当然,也可以自寻去处。我们救你并无它心,你也不必感谢我们。真的。”我尽量用最真诚的语气看着他的眼睛说道。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我们两两相望,并无一言。直到我感觉双眼发涩,他才微微调开目光,还是不说话,看似慵懒实则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伪装却卸了下来。我于是再接再厉,奉上洛格格王国表示友好的最高等级礼品,好时巧克力一颗。他伸手接过,姿势优雅地剥开,丢进嘴里。半晌,蹦出两字评语:“很苦。”
    “自然,这是黑巧克力,也是我唯一喜欢的口味。入口是苦,随后却有一股醇甜泛上来。跟我喜欢咖啡是一样的道理。细细品味,会觉得这根本就是人生的缩影。生活本就是问题叠着问题,永远有太多不开心的事打扰,但是经历以后再回头去看,却发现,所有伤痛都已被时光打磨平了,伤疤也会消淡,最后只剩下一个小小的印记提醒我们,一路上虽然坎坷,但最终我们都幸运地抵达了幸福彼岸。”天马行空扯了半响,猛然抬头对上他定定的眼神,我才发现自己似是说教。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嘿嘿,不好意思,唐僧附体,一时聒噪过了头。”
    “没有关系,我很喜欢听你说话。我叫云轻尘。”
    “倾城?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说的可不就是你。”短短几日竟两次用到这首诗。我的眼睛何其幸也。
    “姑娘谬赞了。轻尘二字应是‘渭城朝雨浥轻尘’的轻尘,也是看轻红尘的轻尘。实则,因我出生之时,薄云轻尘的,凉月如水,是故家母取名如斯。”
    “嗯,好意境,很衬你。不过,谬赞二字你可一定要收回。纵非彼‘倾城’,你也当得起那首诗。轻尘同学你不必自谦,我们不兴这一套的。至于看轻红尘?要看轻红尘可得先看不起红尘呢。我等凡夫俗子,还是沉溺红尘,纵情山水,得过且过,及时行乐,才不枉来人世间走一遭。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又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忧来明日忧;再所谓,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啥都别说了,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拖上沈墨涵和云轻尘两大美男,寻酒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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