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篇  第四章简公子风评被害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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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简泓没有什么理智,他满脑子都是荀应欢,完全忽略了巨大的时间差和怀里人不同以往的成熟。
    等到抱够了,反复确认过了,他才发觉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模样,连忙将人推开一些:“我去洗个澡收拾一下,你等我。”
    荀应欢拉着他的手不肯放开。
    简泓与他的心意是一样的,他也害怕自己从洗手间出来人就没了,反握住他的手,轻声问:“那你跟我一起进去?”
    荀应欢点头。
    浴室很小,两个人离得很近,荀应欢后知后觉感到羞涩,站在离他远远的角落里,不敢靠近。大冷的天,简泓也无意非让他沾水,光速洗了澡刮了胡子,又把头发打理利落,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
    目睹这场变形记的人克制着自己的眼睛不乱瞄已经废了很大的功夫,倒是没有更多的想法,等他再一次把毛衣套好了,才默默上前再次抱住这人。
    简泓拍了拍他的背:“乖,我带你下去吃饭,想吃什么?”
    荀应欢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吃什么,他只想抱着他,跟他讲讲话,可是太多想要讲的,却不知道从何讲起了。对于简泓来说,思念也罢,煎熬也罢都只有七天,他或许还停留在从前的生活中没能习惯。对于荀应欢而言,却是实实在在的十年,三千多个没有他的日夜一日一日挨过来的,从难受到习惯,从疼痛到麻木,直到见到他,都变成了一种惊喜。
    楼下客厅里的钟表响了一声,荀应欢好像被吓到了,身子颤了一下,简泓将人抱紧了,陪着他听完了剩下的十一声,就在这一下一下的叮咚响声中,两个人的心跳慢慢平复下来。
    “简泓,带你朋友下来吃饭。”简母在下面叫了一声。
    荀应欢回过神来,被简泓拉着下去了。
    简家在A市绝对是顶尖圈子里的,老两口也买了不少房子,市郊的大别墅有,市中心的大平层也有,但是真的混到了这个程度,对房子也逐渐看淡了,一直住着的也就是这一栋离公司最近的小复式。两边的老人都还健在,只是住在乡下,并不与简父简母多往来,这栋房子里住着的也就只有他们一家三口,以及一个时不时帮忙打扫卫生的阿姨。
    简父在书房里没有出来,荀应欢下楼看见的就只有两个四十岁左右的妇人,都穿着围裙,只是一个妆容精致,打理顺滑的金色卷发显得气质非凡,容貌上与简泓有几分相似,另一个也化了淡妆,黑色头发被扎成一束,看模样很精神,比起旁边的人却多了几分平凡。
    简母看见儿子终于像个人样了,脸色也好看几分,瞄了一眼两个人交握的手,想说什么又及时住口,总还是顾及他前几天割腕的事情。
    “叫阿姨。”简泓道。
    荀应欢便乖巧叫了声:“阿姨。”
    简母点了点头,这才发觉他的模样有几分眼熟,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是谁。
    “这位是罗姨。”简泓又指了指简母旁边的妇人。
    “罗姨。”少年很听话。
    “哎,小帅哥叫什么呀?是简泓的朋友吗?”罗姨笑着给两个人拉开椅子。
    “我叫应欢,是,是他的朋友。”荀应欢侧过脸看眼前的男人,不知道这么说是否合适。他更想说妻子,可是在这个世界的应欢和简泓明显没有任何关系,平白说了,倒是不妥。
    几人落座,简母终于想起他为什么眼熟,便也问了:“你是应建民的儿子?”
    对简家人来说,应建民的名字还算是耳熟,毕竟很长一段时间内文件上频繁出现。简母这么一说,简泓也有了印象,好像是个娱乐公司的老总,可是时间过于久远,他一时也想不起应建民的儿子是谁,又有什么故事。
    荀应欢点头。
    女人还要再问,后面的门吱呀一声打开,简父出来看了一眼桌上的人,道:“我去洗把手。”
    不一会儿,简父擦干了手落座,简泓提醒他身边的小孩:“叫叔叔。”
    “叔叔。”荀应欢化身应声虫,其实他在电视上看见过不少这样的场景,基本的模仿还是会的,但是他喜欢简泓无微不至的提醒,就仿佛是他手把手教他读书的那一年。
    “简泓的朋友吗?叫什么啊?”
    “应欢,是应建民的儿子。”荀应欢将方才的谈话又重复了一下。
    简父倒是有点印象:“好像听人说过,听说进娱乐圈发展了?”
    随着时代发展,现在对明星的歧视也没有那么严重,许多殷实人家的孩子也喜欢往娱乐圈走,简父简母对这个没什么偏见,细细想想他儿子还喜欢看穿越小说呢,说不上谁的工作更高贵。
    如果试镜和进组算的话,那荀应欢也算是进去了吧!“是,是的。今天上午去见导演了。”
    少年一紧张就结巴,很多年前的老毛病了,骂人的时候嘴皮子特别利索,偏偏不会说句好听话,后来因为他的宠溺已经完全改掉了,万万没想到现在居然重出江湖。简泓低头笑了。
    “哪个剧组啊?”简父随口问着,手上则给他递过去一只螃蟹,“昨天才有人寄过来的青蟹,你尝尝?”
    荀应欢手足无措:“谢,谢谢。”正要动手,便见简泓从他盘子里拿走了那只螃蟹,已经上手去剥了。少年只好装作自然的模样,继续回答长辈的问题:“是梦回连营。”
    “丁导的剧组啊。”简父还真的知道这个,看简母没想起来,给她解释:“就一个来月前来咱们公司拉投资的那个导演,梦回紫金就是他导的。”
    “是他呀。”简母想起来了,“就我跟罗芳前段时间追的那个民国剧,女主是霖霖演的。”
    罗姨也有了印象:“我当时看那个电视剧可没少哭。”
    这不是吃螃蟹的季节,青蟹虽肥,味道却一般,简泓将蟹肉整个挑到了荀应欢碗里,尝了一口剩下的,便做出了评价:“少吃点,蟹肉是寒的。”
    来自己家里做客,只见过劝人多吃点的,没见过劝人少吃点的。简母的教养都快挡不住她的白眼了:“应欢别听他的,多吃一点,胖点好看。”说着变本加厉给他夹了一块红烧肉。
    “就是就是,现在这些小明星啊,个个为了上镜把自己弄得那叫一个瘦,我闺女之前去霖霖的见面会,那个模样哟,都快皮包骨头了。”
    简父点点头:“罗芳这点说得对,人啊,还是要健康,现在这个以瘦为美的趋势,跟从前的缠小脚一样,说到底都是一种不健康的审美。正常的,健康的,应该是多元化的,能接受各种思想和声音的。”
    “还不是你们这些男人喜欢瘦的?天天就知道嘴上说,挑员工的时候还不是要加一句形象得体?”简母没忍住吐槽,手上却没闲着,夹了两块他最喜欢的土豆放在男人碗里。
    “诶,我可没说过啊。”简父抱怨,“我喜欢胖一点的。”
    荀应欢的目光不自觉就转向了简泓,时隔多年,他还是会想起他曾经说出的豪言壮语。
    “那你喜欢什么样子的?”
    “胖一点,最好是圆脸,胳膊粗,腿也粗的。”
    简泓也想到了,迎着他的目光有些讪讪,本来的一句情话,在简父的描补下活像是被遗传了什么见不了光的审美。
    “嗯?”简母的目光不善。她可不胖,身材管理是刻在她骨子里的,即便年近花甲,她的模样看起来最多也就四五十,身材更是凹凸有致,绝对不能算得上胖。
    简父败下阵来,咳了一声转移话题:“应欢演的什么角色啊?”

    作者闲话:

    简母:我儿子喜欢看穿越小说。
    简父:我儿子审美随我。
    简泓: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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