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楚篇 第二十二章太监总管维持人设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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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到一半,李景云突然道:“公子稍等,奴才去去就回。”
简泓当他是解手,道声无妨。熟不知李景云出了门第一件事便是对点漆道:“这荀应欢是个女子。”
点漆回想他的模样,从面目上看就女气十足,现今春末夏初,衣服穿得单薄,他胸前那弧度也很难叫人忽视,点头赞同:“应当是了。”
“验一下她的身子。”李景云因为先前那一通打脸猜测多了个心眼,没有贸然下定论。话说出口又想起简泓对荀应欢的态度,道:“去宫里找个有经验的嬷嬷去验,动作轻些。”
点漆与他想到一处去了,要是计划成功,这位说不好就是未来的皇妃,可不好随便对待。
两个人很快又若无其事回来:“劳公子久候,这便用饭?”
“好。”简泓眼睛往荀应欢那处偏了偏,却没有转头,但是他确保李景云看到了。
“荀公子一起?”李景云顺势邀请,“我与令尊有几分交情,若是荀公子不介意我是个阉人,不妨一道?”
“不敢不敢……不是,我不介意……不是……”荀应欢本来就不会说什么话,在李景云这种老狐狸身边更是显得口笨舌拙,他怎么说都觉得词不达意,悻悻闭上嘴,挨着简泓落座。
要说这世界上看得起太监的,也就是简泓和他两个人了。简泓受到的教育不同,对性别没有那么大的歧视,何况李景云脑袋上还顶着亮闪闪的主角光环。荀应欢却是自小就知道自己和别人不同,每次有人骂太监不男不女,他还要上去踹两脚,算是物伤其类。
李景云从他的动作里看到了几分真情实感,对他的态度好了半分。
食不言寝不语,三个人都没有开口,餐桌上有种诡异的和谐。
说来这三个人里餐桌礼仪最好的要数李景云。他混迹于皇宫,对各种礼仪熟记于心,后来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势地位自然带来贵气,举手投足间,就像是照着板子刻出来的。其次要数荀应欢,韩氏毕竟是相国小姐,荀应欢耳濡目染,算是有几分家族底蕴。简泓在来之前就是个社畜,扒盒饭的董事长也不知道算不得上一句霸总,礼貌是有的,比起这两个人就接地气了不少。
用到一半,小二过来添汤,这小二与之前布菜的不是一个,李景云还问了一句:“先前伺候的人呢?”
“客官见谅,王三哥被隔壁客人教育了几句,掌柜叫小的带个班,客官见谅。”同样的话重复了两句,谁都听出来他有点害怕,也不知道是因为李景云尖细的嗓音还是因为隔壁的客人。
简泓没有放在心上,见他布菜时手都有些颤,心中感慨,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书中一句可止小儿夜啼,却不知竟是这般恐怖。
到了荀应欢身边,他的手颤抖的更厉害,汤碗一斜就倒在了他身上。
荀应欢被烫到,惊叫一声站起,简泓与他的动作一样迅速,已经飞快将他沾了汤的袍子往外扯了扯:“烫到身上了?”
不等他说,简泓的手已经伸到了汤碗里,碰了碰放下心来:“能入口的温度,应该还好。”
荀应欢阻拦不及,他看见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沾上了汤汁,那一刻,他满心满眼都是那双手,自己的手比脑子更快的握住了那两根手指,用袖子擦了擦,听他说还好,方才身上被烫到的地方也飞快凉下来,这才稍稍冷静。
“心脏跳得这么快?被吓到了?”简泓拍了拍他的手背,将自己的手抽出来。
荀应欢不能说是在紧张他,更不能说他现在脑子里全是那两根沾着汤汁的手指,想给他擦干净,更想……舔一舔。他转移话题的方式就是骂人,张口就要斥责这小二,却有人比他更快。
“会不会伺候?这手既然不稳,干脆剁了吧。”
李景云的话和荀应欢想说的一般无二,语调比他说的还要更恐怖三分,叫荀应欢十分解气,脸上刚刚酝酿的怒容倏然散去,大感意气相投。正爽快着,抬头却看见了简泓冰冷的眼神,人就蔫了。
“他也是因为太在意公公了,不过是个穷苦人,还请公公放过他吧。”简泓开口。
荀应欢终于理解了他眼神里的含义,连忙搭腔:“没有很烫,多谢公公关心,就放他一马吧。”
李景云脸上的表情也恢复平静,道:“自然依公子。行了,换个会伺候的上来。”之后又转头对点漆道:“带荀公子去更衣。”
简泓毕竟还是现代来的人,对这些小把戏不敏感。他最多吐槽一下,穿越小说里撒汤换衣下药三步走,没想到和主角第一顿饭就碰上了前两个。但是李景云的铺垫足够合情合理,那小二的惧怕也是真情实感,谁能想到这是个局呢?
这厢两人重新落座,李景云见他方才对荀应欢紧张的很,想到暗卫说两个人曾经同屋而居(他还不知道昨天晚上两个人也是一间屋子睡的),便猜测或许已经有了首尾,试探道:“听闻荀公子骄纵,出门在外也没有惯使的丫鬟,不知道点漆侍奉是否合心意。”
如果简泓不知道荀应欢的女子身份,他此时就应该捧上几句,什么点漆是公公用惯的人,当然是十分尽心之类;如果简泓知道……
果然,简泓的目光闪动,道:“不敢劳动公公的人,还请公公将点漆护卫唤回来吧,应欢自己会换衣服。”
李景云达到目的,欣然同意:“陆风,你去将点漆唤回来,去叫个伶俐点的丫鬟伺候。”
亲眼看见陆风出门,简泓松口气,临时去找丫鬟,荀应欢动作快的话应该都换好了。他总是习惯性忘记这人是个双性,差点……他不敢想下去,见点漆跟着陆风回来,说是找小二要了新衣,已经送上去了,终于彻底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