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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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任印天是那种童话故事——现代90后童话故事里的男主角式人物。
和现在的少年一样:他有一张竟然可以称为漂亮的脸蛋,完美的一米八五身材,还有一手打架的“本事”(现在这样的小孩哪个不打一点架的了?=_=│││),以及比女孩更加滑嫩的肌肤(现在的女孩子大概是用化妆品用多了男孩比女孩肌肤好的竟然大有人在?!呜~~TT),还算不错的家世(现在有钱人好多啊。。。。哎。。。。》。,《)。更重要的是,他有优秀的穿着品味——而这,却是我最为沉醉的地方。当然啦,有这么一个尤物在身边,就已经够着迷的了。
可正是因为有这么一个小男朋友这么吸引人倒让我总是无法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我。
对,小男朋友。
我总是这么觉得,即使他其实只比我小两岁。这总是让我心里觉得怪怪的,有一种“老牛吃嫩草”的罪恶感。所以我并不太喜欢碰到他的朋友。因为他们都比我小。(这是当然的啦,他的朋友应该和他都差不多年龄嘛。》。,《可恶~)
如果说两个人互相喜欢至深了便可以不计较年龄上的差距。但生活无法忽略它,每每总是不断出现它的提醒。
大概是因为我自身的原因,我对自己庸俗的狭隘心胸一直觉得羞愧。
好在这些都是那校园生涯里的事了,后来在一切里逐渐改善,直至我成为不再自卑对于陪伴他身旁的人这份资格。
资格有很多种,我是那种我们自己认为可以就可以的。
这点我和印天是通的。
蒽,不是有那么一种人吗?无论在什么样的圈子里都可以发光发亮,吸引着周围的人,使人忘了他/她外在的一切,只被他/她本人——这个人吸引着。那正是他/她本身就不在乎,不在意的关系。
我最为羡慕那样的人。因为我自己不是,那是不管怎样努力都装不出来,做不出来的天生优秀。
我曾经问过任印天“为什么喜欢我?”他只是沉默很久,看着我的双眼沉默。仿佛是要把我看得赤裸裸。直到我意识到自己的俗耐而低下头去不敢看他。但好在他回答了我。
他说:
“因为你需要我在你身边。”
这个答案让我愣了很久,大脑一片空白。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为了想证明什么给自己而问出了这个问题。但他的答案却让我莫名的一阵颤粟。继而掉下泪来。
然而后来我却又被另一个问题困扰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对这样的我会产生喜欢。其实这个问题和那个问题是不一样的。我明白了他对我的喜欢有多深了,那是一种感情和时间沉淀从骨子里深植着的。可是,这和产生不一样。对一个人产生喜欢总是会有原因或无原因,但要对这个人怎么产生一种喜欢并因为她的为人标准未达生活圈子所习惯的标准并长久下去这是个问题。总之,这是很难解释出来的。
一般人不是会对这样俗耐的我产生厌恶才对吗?更何况他是任印天。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任印天。我明白那样的人是很在意面子问题的,但我从来没有给他能在外人面前骄傲的地方。甚至可以说他朋友或者是别的仅算是认识的,又或者是他不认识但认识他,知道他的人,听说过他的人,知道我的存在都会吃惊。那种吃惊是伤人的,它带含了对他选择我的贬义意味的无法理解。但印天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类事,我明白他在意,但他并未想过让我知道。因为在他认为,他是不足道,没放在心上的事。但我却是心里清楚的。我会在意,并且很是放不下。
那一切就是曾经的我的幼稚行径思想。
我问出那个难以启齿的问题时我想,如果我们最后以分手为结局,那一定是我自找的。既不是别人打败也不是被抛弃了,更不会是被背叛,那一定是被丢弃了。
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分手,也从来没有一秒背叛过对方,没有一刻抛弃过对方。
这是能一辈子相爱下去的理由和坚强。
我唯一自豪和骄傲以问心无愧的便是我对任印天的喜欢和不离不弃——那不是普通的程度,是除非死了,停止呼吸了,或者分手了,否则一定深爱着的。
从这点来说,我认为被我爱着是幸福的。
因为我是那种一定要让所爱的人因为和我在一起而幸福的人。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比我更喜欢他,对他更不离不弃的了。
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人能比他更爱我,对我更好对我更温柔,更能明白我的了。
这就是我的爱情,他的爱情。
一旦喜欢便只会是越来越深,不断陷下去,永不离弃,唯他是天。
我们都是这样的人。
只不过我是比较傻的,我很难断绝这种傻瓜式的爱情。而他能,他会即使忍痛也会快刀斩断的。如果他认为该的话。
当我告诉他我是这么个人时他笑了,他说他要的就是这样。
而我却是因为这样而无法谈恋爱的,因为现在的爱情观是“不认真”,而我对爱“太”认真——那不是普通程度的认真。。。。所以没有人敢和我相恋相爱。
我那青春的九年只有那可怜屈指可数的两次。
而且还包含了小学的一次。
无庸质疑他的话给了我多大的鼓舞和安慰。他让我漫长的等待和寂寞的坚持终于有了一个良善的回报。
我几乎是对老天爷的这份恩赐感激涕零。
我说:
“印天,你是上帝给我最珍贵的礼物。”
他说:
“你是最美好的。”
至此,我对我长久以来的善良感到了无限的满足。
感谢我们相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