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番外 土豆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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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忽忽流逝,一眨眼,我们都已长大。我的大羊还没有自己的归属,依然在那个家里挣扎着,或许有一天,但我们再也不是彼此的最爱时,我们是真的幸福了。
——罗言菲
第一次见到扬扬时,他才五岁,而我也才八岁。
我们都还很小很小,记得是在深秋吧!院子里的落叶都铺了一地,我放学回家时,看到那个坐在院子里哭泣的小孩。
我家在富人圈里,大家都是独门独户,所以根本不可能放任小孩自己在院子里哭,而保姆却连人影也看不到。
或许,是因为好奇;或许,是因为同情;反正我走了过去,说:“喂,小鬼,如果你不再哭了,我就请你吃糖。”
看来糖果的魅力真的很大,刚刚还哭得声嘶力竭的孩子,现在已扬起红红的小脸,眨着泛红的眼睛嚷嚷道:“糖……糖。”
好吧,扬扬就是这样被我拐来的,哦不,是哄来的。
反正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分开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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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他七岁,我十岁。
扬扬要读小学了。
为了让扬扬能够和我同一所学校,我第一次动用了自己的权力,并与刑叔叔面对面的谈判。当然,结果是我赢了。
从那之后,我的爸爸就时常要我学东学西,并成功发现了我的特长——计算机。
那时候的扬扬长得小小的,柔柔弱弱的样子煞是惹人怜爱,当然也会勾起别人的欺负欲。大家也都知道,小孩子表现喜欢的方式总是很奇怪的。所以,第一天上学的结果就以扬扬哭哭啼啼的喊着:“肥肥抱抱……”结束。因为菲菲与肥肥同音,当时口齿不清的扬扬喊了我肥肥六年,不管我怎么威胁利诱,他都不改,直到他喜欢吃土豆……并叫我土豆才结束了那个很不雅的名字!
当时的我虽然也是个小孩子,但是与一年级的小孩子比又大了很多,于是,我经常以武力使他们屈服,并且不敢在欺负扬扬为止。当然我一个人不可能敌得过太多的人,比较双拳难敌四手嘛!所以我收了几个小弟,屁颠屁颠的跟在我和扬扬的身后。
扬扬对此对我无比的崇拜……一直到现在他对我还是有一种近似于雏鸟的情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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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他十三岁,我十六岁。
扬扬的父母已正式的分居了,为了让扬扬不再那个没有一丝丝爱的家里,我毅然决定带着他搬出去住。
当然这也引起了爸爸的强烈抗议,但迫于我的罢工,也就没有在反对,只是希望我能够没星期至少回家一次,因为我的妈妈会想我。你肯定会问为什么我会罢工?那当然是因为我是天才……因为发现我在计算机方面很有天赋时,我就成为了爸爸公司里的程序设计师,从此开始我的童工生涯。而对于我的工作爸爸是很重视的,因为我的设计决定着公司的命运,爸爸也很少拒绝我的要求。
十三岁的扬扬发育极好,已经在一米六以上了,和我站在一起都比我高,所以我叫他“大羊”,纯粹是因为嫉妒,不过很好,从那以后他
身高的生长就缓慢了许多!我因此高兴了很久!而大羊却至今还在埋怨我给他取的这个绰号“大羊”。
当然,也是从这时候开始扬扬不再叫我肥肥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叫了六年的肥肥并没有因此而长肥就改为——土豆。他说他喜欢吃土豆,所以要叫我土豆,我只有答应了,至少土豆比肥肥好听……
也是在这一年,我接触了耽美,从此我化身为了一匹狼……
而大羊也成为了我心目中最理想的小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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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十七岁,我二十一岁
我虽然考上了大学,但只读了两年多便休学了,实在是没意思,而扬扬也要上高三了。
就在这一年改变他一生的人出现了——陈易辉。
说实在,我对他没什么好感,毕竟他抢走了我的宝贝,不过我还是很高兴有一个人可以给扬扬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