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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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卯时,大雨。
    昨夜的狂风似有预兆般,雨是从寅时开始的,至今已降了2个时辰,还不见歇。
    这样的天气,总是会让人烦躁不已。
    但萧近秋不是这样的人。此刻,他就坐在大堂靠窗的桌边,悠闲的喝着茶,看着窗外仿佛永不停歇的大雨,听着内堂不时传来的怒骂声与埋怨声。
    轻轻拿起茶壶,注满茶杯,轻抿一口,略显苦涩。也是,在这种小客栈内,是不该去奢想什么好茶的。
    况且,萧近秋根本就不在意。
    他之所以停留在这间小客栈,是因为他在等一个人。
    这个人约了他今日卯时在此相见。他不想做个迟约之人,故提前一天来此等他。
    置于那个人是谁,何故找他,这不在他关心的范围内。
    萧近秋为人,江湖上虽不甚了解,但有一条铁则,却很清楚。
    萧近秋只负责杀人,杀你要他杀的任何人,前提是你必须去卓家的钱庄,用十万两银子换一个令符。
    十万两,一条命,一点也不贵,若你想杀的是你万分痛恨之人。
    确实,遍看江湖,每一个成名成功之人,谁没有仇敌,谁没有想置之死地的对手?
    位高而身寒,身份愈高,就越害怕,害怕某天早晨,自己的亲人发现自己暴毙在床帐之中,害怕自己没有享尽声名,就这么命丧黄泉!
    所以来找萧近秋的人很多。
    很多很多,多到超乎众人的想象。
    而且其中的大部分,都是江湖上有名有姓之人。
    今天来找他的就是这么一个人。
    慕容泓一走进客栈,就注意到了窗边的青年。
    青年看起来普通异常,除了皮肤较为白皙之外,并无其它可观之处,微侧的脸庞,棱角分明。
    但是他拿着茶杯的右手,手指修长,凭慕容泓的眼力,可以清楚的看见他五指之上的茧痕。
    慕容泓从未见过萧近秋,但此刻,他断定此人就是萧近秋。
    他的判断没错,因为很快青年就转过身体,向他点头示意,让他坐到窗边去。
    “在下慕——”
    “要杀谁?”直截了当的问话,青年甚至没有抬头看慕容泓。
    慕容泓微微皱起了眉头,他不太喜欢青年的态度,但却又不得不承认,在他们之间,这样的交流是最好的。
    不自我介绍,不进行深入交流,只要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就好。
    他只要负责去杀那个人,如同自己只要告知他想要杀的人。
    “海河帮帮主,海霸天。”
    海霸天何许人也,只要略微在江湖上走动者,都会有所耳闻。海河帮作为中原赫赫有名的帮派,总也有它独特的地方。
    这个独特之处就是它的帮主,声明震天的海霸天。
    16岁扬名江湖,靠得是一双前无来者的海砂拳,挥起来的时候犹如漫天沙砾在眼前飞舞,总在对手不经意或是眼花缭乱之际,给予致命的一击。
    这样的人物,若为人正派,定是传世英雄,可惜,海河帮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正如年轻的海霸天所言,既然不想成为英雄,但也不想默默无名。
    不从善,定为恶。
    世上本无善恶,是活着的人给了他善恶的区别。
    “下周之前,会给你满意的交代。”几乎没怎么犹豫,青年就缓缓开口应答了慕容泓,仿佛这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般。
    这本就不是件困难的事。
    更困难的,萧近秋都没有放在眼里。
    “那么这事就这么定了。”谈话看起来已经到了尾端,但是慕容泓却坐了下来。之前,他一直都是站着的。
    “恩。”萧近秋微微点头,拿起刚才放下的茶杯,继续品尝着,那种不慌不忙却又小心翼翼的姿态,很容易让人错以为这杯子里泡得是名茶。
    慕容泓坐着未动。
    萧近秋的示意已经很明显了,他希望来的这位名门正派可以离开了。一直以来,他都不是很喜欢长时间的和陌生人接触。
    他讨厌别人长久的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
    但就是他这种淡淡的态度,吸引了身边的这个所谓名门正派子弟。慕容泓略微歪过脖子,学着萧近秋把视线看向了窗外。
    其实并没有什么可看之物,窗外雨势虽有递减之势,却仍然很密集,透过厚厚的一层雨帘,着实什么都看不到。
    慕容泓确实什么未看到,但他还是保持这个姿势良久。直到颈部略微有些酸涩,想缓缓之时,正好接到了萧近秋投过来的眼眸。
    那是慕容泓第一次正面看萧近秋的眼睛。
    那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不大,略微有些吊眼梢儿,虽看起来很精神,却着实普通,犹如眼前这个人给他的感觉。
    但是当他微垂下眼睫,想避开慕容泓的视线时,慕容泓才发现这是双绝妙的眼睛。
    在那顾盼流转之间,五分动,三分静,还有两分,让人无法形容。慕容泓只知道自己完全被那双眼睛吸引过去了,就这么直愣愣的看着对面的人,一言不发。
    直到萧近秋不耐烦的皱眉,扭过头去,慕容泓才回过神来,甚感失礼的站起身,向萧近秋抱拳告辞。
    走出客栈慕容泓还是留恋的回头张望着。
    他突然有些不懂自己,明明不是为见世面的黄毛小儿,怎么会突地就被一双眼睛弄的发起痴来呢?
    更何况,那是双男人的眼睛,而且,那个男人,相貌而言,并无过人之处。
    抬手擦了下被雨打湿的额头,慕容泓加快了脚步,回去复命。
    扬手,一把抓住之前就停留在屋檐之下的鸽子,萧近秋有些急促的取下鸽子脚上的信。
    因为这不是只普通的鸽子,这是只红脚鸽子。
    红脚的鸽子其实并不稀奇,只要在鸽脚上涂上赤色即可,但是这样血红中带点青紫色的红脚鸽子,纵观整个江湖,不过五十余只。
    因为这需要它的主人从小培养,并喂食特殊的食料,在饲养的过程中,大多的鸽子不甚食料里的药性而亡,剩下的那些,才是鸽中极品、
    不到万不得已,尘轻扬是绝对不会用红脚鸽子给自己送信的。
    展开卷纸,上面只用正楷写了六个小字——
    见信,即回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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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开了文,但是速度很慢~希望各位看文的大人可以见谅。
    也许只可以做到周更,这回来不及了,下回一定争取每章多点字数。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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