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壹发五鬃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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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鸿与常先的石剑缠做一团,两人一时胜负难分。大鸿如河潮汹涌,而常先似水上落叶,河水如何狂怒,树叶也能随水而上。
    大鸿心中有气,什么好兄弟啊,平时装作贪玩好耍,武艺不精,真是大骗子。胡思乱想间,一不留神,手臂中了一剑。
    常先见大鸿脸色不愉,也有点心虚,一不小心被大鸿的剑划过肚子,好在他身手灵活,急急向后一闪,受伤不深。这下,两人都打起精神,不想在族长和圣女面前丢脸。
    精卫心神不定,莫非,这竟是失传的伏羲剑法?轩辕族人和伏羲帝有什么关系?原以为只有神农族和玄女族才有高手,没想到轩辕族区区两个小孩就这么厉害,再过几年,我还能赢他俩吗?
    公孙姬起了爱才之心,他纵身一跃,上台分开两人,道:“两个孩子不必再斗,你们都是我轩辕族的勇士。来人,赏!”
    族人齐声欢呼,擂起鳄皮鼓,连月亮也震动不已。
    公孙姬赏大鸿绿玉一块,羊肩两条,黑陶尊两只,赏常先象牙一柄,猪头两个,白陶鬻两个。大鸿和常先成了众人的中心,族人把他们抛起来又扔到地上。女孩们给他俩戴上花冠,拉着两人跳舞。
    公孙姬看了一会族人的欢歌纵舞,转身离去。
    轩辕十二女取来肉,把精卫面前摆得满满地,精卫取了肉,自己不吃,拿来喂狼:“好乖乖,吃吧吃吧。”
    狂欢一阵,族人又将捆绑好的几十个狼族人放出。
    族长之妻雷女送上一付弓箭给精卫,道:“请圣女先猎!”
    精卫皱眉道:“此等人手脚被缚,不太公平吧?”
    雷女一愣,道:“他们是我族的俘虏,要是换了狼族人抓到我们,狼族人还会放狼出来,活活咬死我们。”精卫看向众人,族人们擂鼓叫喊,常先和大鸿也已弓箭在弦,只等圣女开箭,到时百箭齐发,狼族俘虏一个也逃不了死亡之命。
    雷女又道:“圣女,这些人都受了重伤,肢体不全,不然就用他们祭天了,现在就算放了他们,他们也活不了了。不如给他们一个痛快。”
    精卫默然,她说得不错。精卫举箭对准了一个垂头污血的男子,一箭穿心,男子没有立即倒地,他昂首长啸一声,这才缓缓倒下。轩辕族人欢呼雀跃,有人双箭齐发,有人直接上前一剑砍去,有人用棍将狼族人的头颅打了个稀巴烂,有人用石块砸去,将无法还手的狼族人杀死。
    月亮已向西,太阳将升未升,精卫长途跋涉,又经过刑天抛剑,杀人祭天,射杀狼人,再也经受不住,沉沉倒下,以前几日几夜狩猎野兽,也没这么累过。
    雷女令十二轩辕女将她抬入屋中。
    公孙姬回到居住的小屋前,望着天空,长叹一声。
    “族长为何叹气?”突有一人道。
    公孙姬瞳孔收缩,喝道:“谁人在此?”
    一个黑瘦矮小的男子从阴影中站了出来:“轩辕族人仓颉。”
    公孙姬不记得族中有此人,问道:“你怎么不去和族人同乐?”
    仓颉道:“因我身材瘦小,手足无力,族中人都瞧不起我,不愿和我一起。”
    公孙姬听他谈吐不俗,点头道:“原来如此。你猜我却为何叹气?”
    仓颉语出惊人:“族人都认为狼族一战族长胜了,族长自己却认为败了。”
    公孙姬心中惊异:“怎么会是败了?”
    仓颉道:“区区数十百战利品算得什么,狼族人所居之地,水肥地美,即可放牧又可种植,可惜狼族人粗陋愚昧,不懂得应天利地,白白浪费了天赐良机。”
    公孙姬不由对仓颉刮目相看,恭敬地问道:“先生既明此理,想必也一定知道该怎样做了?”
    仓颉缓缓道:“以剑得天下,以德服天下。有了圣女的神剑,便可天下无敌。而且,仅仅有一把是不够的,我们要造成百把成千把,征服异族,不杀俘虏,让俘虏为我族所用,打仗,种植,放牧,处处都需人力,我族方能壮大,与神农族比肩。”
    “俘虏怎肯为我们打仗?”
    “让俘虏与我族合居,繁衍,生儿育女,安居乐业,自然就为我们所用了。”
    公孙姬连连点头:“请先生屋里坐,求先生教我。”
    两人边谈边进屋去了。
    族长不知发了什么病,让那个黑瘦丑陋的汉子随身待奉,两个人亲密得不得了,让十二轩辕女走开,两人秘密商议着什么。
    族长令十二轩辕女取来玄天圣女的神剑,和仓颉两人细细端详。
    半晌,仓颉道:“此乃金器。”
    “何谓金器?”
    “女娲娘娘当年炼五色石以补苍天,乃采中皇山之石,于竹山取天火烧炼,七七四十九天方成。补天后,五色石尚剩一块,女娲便将它制成神剑一把,此后断鳌足,杀黑龙,用的便是此剑。”
    “中皇山?”
    “正是。族长可派人前往采石炼剑。”
    大鸿坐在精卫住房外的土地上,守护着心中的仙女,背影显然格外寂寞,他攥着手边几根稀稀落落的草,也不知在想什么。一会,他从怀里掏出昨晚得来的绿玉,绿玉在阳光下闪着深遂的光芒,像仙女的眼睛,如果仙女能戴上这个,该多好看啊。大鸿的心一阵乱跳。
    常先听说族长要遣人去中皇山,就急急来寻大鸿。他从未没见过兄弟如此孤独,像一头被狼群抛弃的独狼,他有点后悔:“大鸿哥,你别生气了。是我爹娘不许我与人争斗,我才不敢在外显示武艺。在我之前,家中有三个哥哥,武艺高强,不是围猎的时候死了,就是打仗的时候死了。我爹娘不想我也没了。”说着眼圈红了。
    大鸿道:“那你昨晚还上台?”
    常先露出骄傲的神色:“我爹对我娘说,这孩子光芒必露,就让他去吧。我娘仍不愿意,可是她拦我不住。”
    大鸿不解道:“光芒必露?那是什么意思?”
    常先挠挠头:“哎,我也不懂。族长要派人去中皇山,我们去求求族长,让他遣我们去。”
    大鸿瞄了精卫的住房一眼,低下头:“我不去。”
    常先眼睛一转,明白了大鸿的心思,不耐烦道:“我爹说了,我们族将会成为最强大的一族,我们也会成为天下最强大的战士,那时候,天下的女人都会争着嫁给我们。”
    大鸿噗哧笑了:“你爹真这么说?”
    常先脸一红:“他没说女人会争着嫁,不过我们要真是天下最强大的战士,怕会没女人?你看族中女人,哪个不想嫁给族长?”说着两眼放光。大鸿突然发现调皮的兄弟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长大成人,有战士风采了,这就是光芒必露吗?
    常先道:“你到底去不去啊?”
    大鸿犹豫不决,没见到仙女前,族长在他心中排第一位,可是见到仙女以后,仙女就是他的唯一。
    常先气道:“你这个样子,仙女不会要你的,看都不会看你一眼。”
    大鸿眼前浮现出昨晚所发生的一切,仙女的眼中,只有战士和族长,他心下一痛,却道:“我知道仙女是不会看上我的,我只要能天天看到她,就心满意足了。”
    常先气得跺脚。
    一片茫茫大海,海中有一艘她从未见过的大船,这不是回天上的路吗?精卫惊疑不定。她还是个婴儿时,就被母亲送到玄天族所居之所——天上。天上并不是真的在天上,而是一座海中之山。平常人过海已是不易,过了海再上山顶,就更难了,所谓天上,就是人不死到达不了之意。
    精卫正欲上船,后面群狼追来,精卫正在高兴:“乖乖,你们来了?”谁知狼好像不认识主人了,张着血盆大口扑上来撕叫,精卫想拨剑,却怎么也找不到剑,这时,白天见过的小男孩出现了,他一手抱着女婴,一手拿着树枝,奋力驱狼。
    精卫丢下他上了船,船驶向海中,却慢慢下沉。精卫想唤男孩救命,张了嘴却不知他叫什么。这时,刑天出现了,冷冷地对男孩说,“别管她,让她去死吧!”
    精卫只觉心灰意冷,放声大哭,不觉醒来,伸手摸脸,腮边竟有一片水迹。
    精卫起身,剑不就在枕边嘛,床头放着一套羽毛和兽皮制成的衣服,精卫换上,很是合身。
    日在中天,十二轩辕女不在,精卫卜了二卦,乾九坤五坎二,吉,利出行,有忧心之象。精卫松了口气,无凶象,虽有小挫折,结果却是好的。
    精卫出门,随意走着,不远处,轩辕族人围了一圈。精卫上前,族人纷纷给圣女让道。
    圈中,公孙姬正在舞剑。
    原来,昨晚孩子们的剑术,是他教的。
    公孙姬的剑术,竟然可与玄天族族长相比。精卫看出了神,游龙栖凤,鲸吞蒲牢,似月光射散星光,太阳又驱散月亮,如果说玄天族长的剑术是惊鸿一瞥,如天如仙,那么公孙姬的剑术就仿佛大海,波涛骇浪,席卷山川。
    公孙姬光着上身,下身仅着皮裙,一把巨大笨重的石剑在他手中挥洒自如,轻若无物,只有这样的剑。
    精卫从未见过如此俊美潇洒的男子,一时间又惊又喜,惊的是神农族无人能与此人相比,喜的是这阳光下的矫健身影竟令她芳心暗动,只有这样的男子,才配得上她,炎帝之女,玄天族圣女,神农族唯一的继承人。
    她不由幻想,神农与轩辕结为一族,与玄天圣女共同守护天下部落。所以当公孙姬提出要带轩辕族男子去采石炼剑时,精卫答应助他一臂之力。
    雷女及巫师留守轩辕部落,十二轩辕女侍奉玄天圣女,公孙姬与仓颉带一百勇士前往中皇山。常先与大鸿也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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