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三章:待嫁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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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摸着他风尘仆仆的脸,一遍又一遍地看他的样子。
    “兰儿,我办晚事就马不停蹄地赶来,好累。”他撒娇。
    “那你睡吧。”
    “恩。”一会他就甜甜地睡着了。我从他的怀里轻轻地抽身,走到外边关上门。出去忙了一中午生意,买了点熟食快步走回家。还在院子里就听见沈冲的声音:“。。。。。。你说你打得过吗?。。。。。。。男人就要。。。。”推门进去,看见沈冲正在饭桌前对小新一顿训,而小新低着头,歪啊歪的不知想什么。
    “干什么这是?”我奇怪地问。两个人一起抬起头来:“回来了,吃饭。”小新殷勤地接过我手里的东西,摆上碗筷,将桌子上盖着的菜揭开:“姐姐,这可是哥哥做的,很好吃。”小新竟然没叫臭屁哥哥,肯定在心虚。一看那边沈冲,偷偷用眼神示意我别讲话,我也就装糊涂,享受着小新的乘饭服务。
    吃饭时,一向只会要别人夹菜的小新讨好一样地在我碗里夹了一大堆冒尖的菜,连沈冲碗里都破天荒地夹了几筷子,这太阳从西边升得太快了吧。不过越是这样越不正常啊,我好几次想问,都被沈冲给岔开了话题。吃过饭,小新自觉地站起来收拾碗筷:“姐姐,今天我洗碗,你和未来的姐夫出去走走。”
    “啊,你洗碗?”我还在发呆,沈冲拉着我就走:“让他做,我们去办重要的事。”
    “冲,小新他闯什么祸了?”一出门我就问沈冲。
    “没什么,就是弄断了几个孩子的手,我已经处理好了。”沈冲轻描淡写地说。
    弄断手,这还了得。我转身就想去教训那臭小子,这次也太过分了。
    “没事没事,我已经教训过他了。”沈冲将我拉住:“这孩子戾气太重,幸好本性不坏,我以后会好好调教的。”
    “他怎么会这样,这么小的孩子,每次下手都这么狠。”想到小新的未来我很担忧。
    “回了草原我会每天都带着他,去去他的狠劲。他啊,从小靠聪明把自己养大,太相信自己的聪明了。还好,碰到我这个姐夫,他应该不至于会吃什么亏。过几年等他学好一点,还能是个不错的勇士。”沈冲谈起小辈挺严肃的。
    “那今天的事我怎么说?”
    “你就别说了,你看他的样已经知道内疚,放他一马算了。”沈冲笑着。
    “冲,你教育小孩挺有一套哦。”那我以后可省事喽。
    “那是当然。”沈冲得意洋洋:“你生十个二十个我都给你养得壮壮的。”
    “我们干什么?”看他带着我往街上走,我问。
    “一会你就知道了。”沈冲神秘地笑着。
    我莫名其妙地跟他走了半天,到了本地最出名的成衣店。
    “我还有衣服啊。”我不解地问。
    “我的新娘,你没有喜服哦,挑布料吧。”沈冲在我耳边小声说。
    “哇哇哇--------------这缎子好漂亮啊。”听到这话,我兴奋地扑在红红的喜服区。
    挑好了布料量好尺寸,要一个月后才能取货。我和沈冲从成衣店出来,沈冲又拉着我向外城走去。
    “冲,有点晚了,我们去外边干什么?难不成,你想那个那个,野,野合?”我小声问。沈冲惊异地回头,瞪大眼睛看着我:“兰儿,我都没想到这个好事呢,谢谢你提醒我。”我的后悔药啊,总是不够吃:“冲,没想到就算了,你一路鞍马劳累,休息休息再说拉。”他没说话,贼笑着,拉着我越走越快。
    在我把自己骂了一千八百遍的时候,他终于在一个绿树环抱的房子前停住了。
    “这漂亮吗?”他问我。
    “很漂亮啊。”
    他笑笑,上前敲门,开门的是满身灰尘的拉无叔叔。他一打开门就笑了起来:“少主啊,刚收拾好,姑娘也来看房子了。”
    “姐姐来了,”捧着纱巾的红娘从门边探出脑袋:“姐姐,我正给你挂帘呢,现在挂淡绿的,成亲的时候再换上鲜红的。”
    “进去啊。”沈冲一推我,我反应过来,高高兴兴地拉着红娘进去。
    这是一幢两层木房,下边一层有一个大大的客厅,宽宽的房间里只放了几张矮矮的卧榻,地板是打蜡打得铮亮的桃木,屋子中间的柱子旁放着淡雅的花草。窗户是这个时代不多的落地式,采光很好。
    “姑娘,我就住不惯承天那种憋屈的房子,就按蒙落房屋的样子装修了一下。这个屋子老象少主的屋子了。那边还有六间大客房,有一间我给你那弟弟弄成房间了。“拉无自豪地说着。
    “蒙落还有房子啊?”我奇怪地问,还以为蒙落应该全是帐篷呢。
    “蒙落当然有房子,还有城市呢。”沈冲的脸上明显在说-----你真没见识。
    “姐姐,上面是卧室,我布置的。”红娘拉着我跑上二楼。地板仍然是光亮的桃木,宽大的房间里放着梳妆台衣柜等用品。用圆门隔开了一个空间,里面放置着一张类似现代席梦思的雕花大床。床上已经铺好了大红锦被,圆形红帐更添了几分风情。床下垫着豹纹地毯。二楼的窗户仍然是落地窗。从床那走出去可以直接伸手摸到院子里的树枝。
    “姐姐,我已经转移目标了,唉,拓拔哥哥你就用吧。”红娘仍是那么开朗:“要是你用不惯,我可以再给你介绍一个。”
    “红娘,你讨打。”后面跟着的沈冲急了,红娘笑着从窗口飞了下去,敢情这种窗户是专为他们这些武功人士准备的。
    “喜欢吗?这房子结婚用,本来想明天搬进来在告诉你,又怕你说我擅自安排。”沈冲拉起我的手放在下巴处抚摸。
    你现在告诉就不是擅自安排了?我笑了一下。
    “店面那边不是有那么多地方吗?这房子住一阵子就空,多可惜。”
    “我毕竟是主少汗,成亲不能太马虎,那边是做生意的地方。再说你以后在草原呆腻了,想到承天来玩也可以住这啊。”沈冲眼睛里全是温柔:“明天他们就去把东西全搬过来,好不好?”
    “姐姐,下来挂纱啊。”红娘在下边喊。
    “亲我一口就带你下去。”沈冲把脸凑过来。我捧起他的脸使劲吸了一大口。
    “哦!哦!”下面有人看见了,一个劲的起哄。沈冲大笑着,抱着我飞下去。
    和红娘他们一起收拾会屋子,快要关城门的时候沈冲叫上我回家。他说这房子离城有一段距离,所以特地给我挑了一匹马,以后方便一点。
    “沈冲,你给我挑的这马是什么玩意?你还是马专家呢。”我看着这匹马爷爷抗议,这匹老马,是我驮它啊还是它驮我?看这老得发灰的毛,这没精打采的眼睛,这垂头丧气的样。和旁边的黑火比,一个是凯迪拉克,一个是凤凰牌自行车。一个烤全羊,一个就是路边的麻辣烫。
    老马看我不高兴,温柔地笑着,把头凑过来,友好地打了个喷嚏。
    “不行拉,我不要。我宁愿骑头小毛驴。”
    “你懂什么?你看这马经验多多。”沈冲拍了一下马背,然后突然拔出刀,发出啸地一声:“看到了吧?”
    “看到什么?你拔刀啊?”
    他急急地将刀在老马面前晃了晃,哇哇地大叫两声,老马很不给面子地甩了甩头。
    “看到了吧?”他又问。
    “看到你在做奇怪的事。”我老实答。
    “这马,山崩不会跑,鞭抽不会惊,走得稳稳当当。你只走出城这段路,要黑火那种马干什么?万一被什么东西惊了怎么办。坐这马最安全,被石头砸扁了它都不会跑,等你先在这种马上坐习惯了,到草原我才敢给你弄好马骑。”沈冲象个兜售马匹的小贩,而我就被他这个小贩忽悠上了老马。
    回到家,那个做贼心虚的孩子竟然做好了饭。虽然做得很难吃但是我吃得很香,总算体会到做父母的心情了。
    吃过了饭小新又殷勤地洗碗,
    我觉得沈冲的做法太对了,要是小新能坚持下去就更好了。
    晚上睡觉正要关上房门,沈冲卡在了门口:“兰儿,我给你看样东西。”
    “什么东西?”我估计他想来采花。
    他神秘地朝小新的房间看了看,拉开自己的衣襟。我伸头一看,里面放着一本书-----《房中术》。
    “你在哪买的这东西啊?”我怎么也想不到他会买这种书。
    “拉无送的。”沈冲脸红了:“兰儿,我们一起看啊,有图的。”
    “好,你去把你屋里的油灯搬过来,我眼睛不好,看不清。”我知道他现在有点弱智。
    “你等我啊。”他果然上当,屁颠屁颠地跑了。我迅速关上房门,吹灭了油灯,躲在被子里把今天所有兴奋都笑了出来。我真是太幸福了,这辈子足够了。
    “兰儿,兰儿。”他摸回来敲门,我故意装着打鼾。小色狼无可奈何地转了一圈后,翘着小尾巴黯然离去。
    心情好了天气都好,第二天晴空万里,我们全家人快乐地将不多的东西搬到了城外。大哥虽然没到,还是派了几个兵丁来。想起这阵子有久没去干娘家了,决定过几天去看看。虽然不喜欢他的小妾,但一家人毕竟不能老吵架,能忍就忍了。
    收拾好后,我和红娘佳米佳雪她们做了一顿新屋饭招待了帮忙搬家的人。到了晚上,拉无他们按照蒙落的习惯在新屋院子里开篝火晚会,给新屋压邪。
    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沈冲弹琴,他弹的是一种草原乐器,节奏非常快,随着他手的波动一串串欢快的音符流了出来。在众人的起哄下,他拿琴对着我唱起了奇怪的歌。他的声音犹如他的刀法一样刚劲有力。我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不过从比较害羞的佳米的反应可以看出来,他唱的是情歌。
    “姐姐,他唱要和你生十个孩子呢。”红娘大笑起来。
    沈冲唱完,所有的蒙落人都拍手叫好。拉无拿起琴开始弹起来,蒙落人都站起来,开始围着篝火跳舞。沈冲来到我身边,一个蒙落礼:“美丽的姑娘,能请你跳个舞吗?”我向他伸出手,他将我拉了起来,开始在我面前跳起雄壮的蒙落舞,我也学着红娘的样子跳了起来。
    蒙落真是一个欢乐的民族啊,中国人有个缺点就是不喜欢表达自己的感情。即使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了也是如此,我在舅舅家的时候开篝火晚会,苗族人围着火堆跳得开开心心,尽情唱啊跳啊笑啊,一些外地的游客却老老实实地站在外边看我们跳。让客人寂寞是很不讲礼貌的,于是我们一个拉一个将他们拉了进来,我拉的那个是和我大差不多的女孩。将这个刚才说话说得震天响的女孩拉进来后,我惊奇地发现,这位话坛女将的风采荡然无存。简单的几个动作她学得倒快,可惜就是不能真跳出来。看她小幅度地伸手动腿,力度连个蚊子都拍不死,矜持得不得了,最晕的是所有的女同胞都穿着高跟鞋,明明通知她们是跳舞的篝火晚会的。真不理解她们为什么喜欢穿高跟鞋参加无聊的舞会,喜欢到乌烟瘴气的地方蹦迪,真到了真情流露的大自然中享受最健康的欢乐与舞蹈的时候却不会了或是不敢了呢?
    世界上喜欢跳舞的民族都是最欢乐而且有魅力的民族,比如西班牙人就没有人不会跳舞。蒙落族人的习惯让我对这个民族的了解更深了,也让我更能理解沈冲和他父亲帮助寒君的做法,这样至情之事,蒙落族人,做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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