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夺命声色  第九十三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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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别了慕容明烁,凌蛟立刻快马加鞭地赶回了腾龙镇。还没来得及喝上一盏茶歇歇,一只苍鹰便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毛毛?”他第一反应是去查看它脚上的竹筒,“霜儿的信来了?”但是它忽然飞了起来,在他的头顶上盘旋了两周,随即朝着某个方向慢慢飞了过去。
    凌蛟看着它怔愣了片刻,突然想到了什么,当即跃上马背,打马狂奔了起来。
    洛红鸢的面前,绿萝已经不是那个娇弱妩媚的俏相公了,一身黑色劲装,手持一柄弯刀,看着他的眼神就犹如一条看着敌人的毒蛇。
    而他旁边的“黑犬”,手里握着条长棍,脚不跛,背也不驼,身子挺拔得如一棵白杨,不过相貌还是那么丑陋。
    绿萝厉声道:“城主叮嘱我二人,没有他的允许,绝不可让老鹰踏出这座宫殿半步。”
    洛红鸢冷冷道:“我的名字是,洛红鸢。”
    绿萝冷笑道:“管你是谁!反正你休想活着离开这里!”
    南宫锦拉了拉洛红鸢的衣角,小声道:“你的内力才刚刚恢复,能打过他们吗?”
    “只靠我一个人也许比较困难,但若是有帮手就不一样了。”
    “帮手?”他愣了愣,“你是说我吗?”
    洛红鸢没有回答,将他护在身后,叮嘱一声:“机灵点。”便专注地对付起了眼前的敌人。
    雪花仍在风中飞舞着,除了雪,风中还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那是百里春风的血吗?他已经死了吗?
    洛红鸢不知道,也并不想回头去确认一下。他现在,只想带着身后这个比自己小一岁的少年,离开这里。
    清月的剑锋上滴着血,一滴血流下,还没有落在地面上,洛红鸢的身子已经飞了起来。
    轻盈似云彩,迅疾似闪电。
    他的轻功,不只快,而且姿势非常优美,仿佛一只翱翔于天际的雄鹰,连绿萝和黑犬二人一时都看呆了。
    凭他的轻功,在这两人的眼皮底下逃掉并不困难,但他要想带南宫锦出去,只能先击败面前的两人。
    清月堪堪划过绿萝的脖子时,绿萝才反应过来扬起手中的弯刀。
    而黑犬比他更早地出手,用长棍急打洛红鸢的双腿,洛红鸢再次向上跃起,给绿萝提供了一些反应的时间。
    远远地,凌蛟看到毛毛停在了一座宅院门前的一棵树上,赶忙狠抽马臀一鞭子,急奔过去。
    还未到近前,他就听到了打斗声。再往前几步,定睛一看,满身血迹、披头散发的洛红鸢正和两个人打得难解难分。其中一个,他记得是凤露苑的一个小倌。另外一个,其貌不扬,出手却十分老辣。
    他忽又注意到,在他们旁边躲着一个少年。洛红鸢一面要与那二人对战,一面还要护着那少年,颇有些**乏术。
    他没有多做犹豫,便跳下马,冲了上去。然而有人却比他更快,只见一条黑影从身旁掠过,绿萝躲避不及,结结实实地挨了一鞭,俊俏的脸蛋上多了一条血痕。恨得咬紧了牙关,冷笑道:“呵,又多了个帮手?那也没用,顶多是给你在黄泉路上多个伴儿!”可是握刀的手却隐隐有些颤抖。
    而那令他心生畏惧的人,正是无间血衣堂的前护法,墨渊。
    凌蛟来不及多想墨渊怎么会找到这里,迅速抽出腰间的刀,与黑犬打斗了起来。“怎么会这样?”凌蛟问洛红鸢,“我还没来得及通知南宫家和神刀堂的兄弟接应。”“计划有变!”内力尚未完全恢复的洛红鸢一边咬牙坚持着战斗,一边回答道,“行动的机会不是时时都有,好不容易等到了,我只能先杀了他再说!”

    作者闲话:

    今天作者不求别的,只求看到这里的读者小可爱们留下个评论,鼓励也好,批评也好,作者认真想写好,希望能得到一点建议,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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