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01.七十年代男知青1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519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001七十年代男知青1
末世第七年,站在城墙上的元景看着外面乌压压的丧尸,眼里露出绝望之色,摆在他们希望城面前的只有一条绝路,他想问老天,这究竟是为何?为何不能给他们一条活路?
整个世界进入末世,这对元景来说只要人活着就好,他相信只要他努力,未必不可以在这末世中给自己和朋友挣出一条活路来,他们历经千难万险,几次险死险生,估计阎王殿里都留下了他们的姓名,从无到有,他们一点点打造出一座所有人心目中的希望城,可没想到却迎来丧尸围城的困境。
“元景,我们给你挡着,你带一队人冲出去,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以后再找机会给兄弟们报仇。”
“元景,这次丧尸围城太突然了,没有任何征兆,我怀疑这其中有阴谋,你一定要活着出去,替我们兄弟将幕后凶手找出来,让他为全城的百姓偿命!”
“不!”元景摇摇头,“凭我的异能,逃出去的机会微乎其微,宋哥,你不要说了,宋哥你的精神力异能在战场上能发挥的作用并不大,但能帮助你逃出去,也能更好的帮助你查出这背后的真相,宋哥你快带人走,我们去挡着,大家跟我冲啊,就算死,也要多杀几个丧尸。”
“冲啊——”一个个异能者跟着元景冲了出去,宋晖想要跟上,被后面几人死命拦住,让他记着元景的话,不要让元景等人的牺牲白白浪费了,大家都希望求一个真相。
宋晖狠狠抹了把泪,最后看了眼元景等人的身影,然后带人往另一个方向冲去,因为目前丧尸都被元景等人牵制住,相反的方向才是压力最轻的。
当宋晖离开的时候,与丧尸战在一起的元景也回头看了一眼,他知道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了,他并不是真的指望宋晖能为他们找出真相并报仇,只是给宋晖一个活下去的借口。
只是战到最后一刻,他胸中犹有强烈的不甘,这一路走来是那么的艰辛,这老天似乎专门跟他处处作对,可他依旧坚持下来了,在末世里挣扎活了七年。
他死了也就罢了,可他的同伴们呢?还有一整个希望城的幸存者呢?这一战最后能剩几个活口?如果真的是被人阴了,他更不甘心,想问个究竟。
异能耗尽,胸口被一只丧尸的爪子插进去,意识越来越模糊,他听到有个撕心裂肺的声音由远及近:“元景——”
他想睁开眼看看是谁,可整个人不断下坠,一直到陷入最深的黑暗之中。
……
“哐当哐当……”
“同志,你没事吧?同志,你的脸色不太好看,要不要喝点水?”
从昏昏沉沉中醒来的元景,看到四周不再是末世的景色,而是一个拥挤的绿皮车厢,鼻尖充塞的是各种酸臭味,心中大震。
面上却看不出来,元景看到旁边一脸关心看向他的年轻男子,轻轻摇了摇头:“没事,多谢,我休息一下就好了。”
“好吧,你趴这桌上眯一会儿,有什么事叫我一声。”
“多谢。”
元景向他道了声谢,就趴在面前的小桌上,顾不得四周混乱的环境,闭上眼睛开始整理让他脑子胀痛的内容,大段大段的记忆塞在他脑子里,有种脑子快被挤爆的感觉,他不得不忍痛开始接收。
他分明在末世丧尸围城的时候,被一头实力强大的丧尸杀死,可死后,他听到一个声音问他愿不愿意接受任务,只要出色地完成任务累积足够的积分,就可以获得重生的机会,拥有一次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元景毫不犹豫地点头说愿意,即使不为自己,为那些同伴队友,哪怕向恶魔出卖灵魂,他也要尝试一下。
刚说了愿意后,他就在这个身体里醒来了,他附身的这具身体姓季名元景,跟他挺有缘分。
只是这季元景的一生太过短暂,如今正是七三年,季元景作为下乡知青正在前往红星生产队的路上,两年后,季元景在山下捡柴的时候不幸被闯下山来的一头野猪撞上,被撞成重伤,没等送到医院就咽了气,当时季元景也才19岁,死在了最好的年华,没能等到回城见到他的亲人,就永远留在了他下乡的山村里。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季元景不会生出怨气,也不会有他的到来,季元景在这个世界中只是一个配角,一个活在主角记忆里的可怜的小炮灰,他的存在就是给主角作基石的。
季元景的父亲是大学教授,早年被人揭发举报有海外关系,批斗过后给发配到偏僻的农场接受改造,为了保住季元景以及那还在母亲肚子里的另一个孩子,季父主动与季母离婚,让他们母子与自己撇清关系,离婚后不久,季母就带着季元景与肚子里的另一个孩子改嫁了。
六个月后,季元景多了个弟弟叫郑华,季元景一直以为郑华是自己同父同母的亲弟弟,待他比继兄与另一个异父妹妹亲得多,季元景会主动下乡让继兄留在城里,也正是希望继父和继兄看在他的份上好好照顾郑华。
可直到他死后才知道,原来郑华根本不是他父亲的儿子,而是季母早与郑父勾搭在一起,举报季父的人也正是郑父,季母是提供消息的人,因为季父没有隐瞒过自己的枕边人,而季元景却对这个弟弟掏心挖肺。
季元景死了,季父也没能在农场里熬下来,等那场运动结束改开之后,季家的叔叔回来寻亲,寻到的只有郑华这个冒充季家血脉的人,季家叔叔以为他就是季父的儿子,因为报答郑家的恩情随了郑姓,丝毫没有怀疑,将对哥哥的感情都倾注在唯一的侄子身上,资助他开公司,使得郑华连带整个郑家都飞黄腾达。
可就在季家叔叔去世的那一刻,不知郑华存了什么心理,将实情透露给季家叔叔,让季家叔叔死不瞑目。
当然这故事的主角并非郑华,乃是郑华的儿子,年纪轻轻的霸道总裁,而季元景,就是活在郑总裁记忆角落里的一个可怜虫而已,却不知,没有这个可怜虫,又哪有后来的霸道总裁?他的霸道总裁是建立在季家一家三口的尸骨之上的。
元景长舒了一口气,不知后情也就罢了,知道后面的发展,这季元景简直活成了一个笑话,直到死都被至亲的人欺骗,死后还要被利用,难怪季元景会怨气冲天。
“这次我的任务是什么?”元景在脑子里问那带他来到这世界附身的系统。
“叮,宿主的任务:避开两年后的死劫,拯救季长林的生命,揭发郑华的身世,让季叔华认清郑华的真面目,任务成功奖励积分1000,任务失败则关小黑屋十年。请宿主努力完成任务,完成季元景的人生。”
元景想了想,这任务对他来说并不难,两年后野猪下山的时候只要打死野猪就行了,再不行他还不能躲开?
只要他替代季元景活下来,季叔叔的事情根本不成问题,至于季父那里,照后面的剧情发展,季父因为得到季元景死亡的消息后不久过世的,也许是因为太过悲痛,只要他好好活着,想来季父那里也问题不大。
终于理清了这些内容,元景的脑袋也舒服了不少,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再醒来时天已经黑了。
火车在两天后到他们插队地所在的县城火车站,元景拎着自己简陋的行李与其他人一起下火车。
刚醒来时关心他的男人也是知青,和他一个队的,叫陈建华,还有一位女知青,交流下来也是和他们一样到红星生产大队的,名叫王玲。
陈建华和季元景一样是从京城来的,王玲则是后来上车的,生得娇娇小小的,一看就是家里娇宠长大的吃不了苦的,上车挤到元景他们的车厢后,陈建华就硬是给她挤出了半个屁股的位置。
下火车的时候,陈建华也是抢着帮王玲拎行李,王玲的行李比元景的重多了,其中还有两床棉被,王玲脸红红的跟他道谢,当元景看过来时,王玲脸上更多了份娇羞。
季元景这副身体的皮相是很不错的,瘦削,人却长得白净,看上去斯斯文文,尤其是一双眼睛黑白分明,眼角微微上挑,微笑的时候波光潋滟,让人看得移不开目光。
陈建华却生得很魁梧,典型的北方人,在元景接受到的记忆里,季元景到了红旗生产大队后因为这皮相挺招姑娘喜欢的,有女知青,也有村里的姑娘。
只是季元景谁也没接受,因为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将来一定要想办法回城的,除了惦记在京城的季母和弟弟郑华,还牵挂远在农场的季父,所以哪里有闲心谈对象,更别说在农村结婚生子了。
尽管季元景摆明了态度,可这世上就是有不撞南墙不死心的人,导致对王玲一见钟情的陈建华,与季元景之间的关系就不太和睦了,更是被其他男知青排斥,一味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季元景,以至两年后身死的时候,他在几位爱慕他的姑娘心目中依旧是那么美好,还留下了许多惋惜,惋惜他的早逝。
元景起初也挺满意这身体的皮相了,但想到后面的情况又有些头痛,他一点不想要这些牵扯,只想尽快更好地完成他的任务,好能早点回到他的世界里,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元景,快点,前面有接待咱们知青的点。”陈建华大咧咧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元景抬头看去,脚下加快了步子。
“季同志,我来帮你拎行李分担一下吧。”王玲主动想帮季元景的忙。
只是她的手没还伸到元景身边,元景就斜垮出一步走到陈建华的另一侧,客气地说:“不必了,我这行李并没有建华的重。”
陈建华一人负责两人的行李,整个人都快成行李架子了,也没见王玲分担一下,似乎还很享受陈建华的殷勤,这让元景对她第一个印象就不太好。
王玲脸色僵了一下,似乎听出元景话里的意思,连忙脸红着要从陈建华那里拿回自己的行李,陈建华也不知听没听出元景话里的意思,见王玲非要分担,就从行李中分出一个属于他的比较轻的行李包。
“王同志别跟我客气,男同志力气就是比女同志大,这可不是瞧不起女同志的意思。”
作者闲话:
新坑,快穿文,第一次尝试,希望大家喜欢~~会加快速度写满三万字,本月就会参赛,请大家支持~~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