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 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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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我从来没有想过。
我,炙炼儛,女,芳龄18,正值一朵花。千万,不,万万中难求的天才。长相一般,情书却时常能够收到一箩筐。
死党说我天生就有令男人着迷的气质。然而,事实也证明如此。
就比如说XX重点中学的校草,长得那个叫风流倜傥、气度不凡,迷死万千纯情少女。然而这样一个人,偏偏对我这么个无名小草一见钟情,导致之后对我是死缠烂打,还竟然扬言要把终生托付给我。我当时那个叫汗,当即立马将他打包送入了附近的精神病医院。
原本一个祖国未来的好栋梁就这样被我扼死在摇篮里了。
诸如此类的是接踵而来,而某些人却丝毫不知悔改,并有着越挫越勇的气势。没办法,于是,我成为当地警察局的常客……
其实我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和众多追求者中找一个交往试试看,可是我天生就换有一种怪病——那就是无论什么男人站在我的面前都好比萝卜一般。
试问,哪个正常人愿意与一根“萝卜”交往呢?
在这种情况下,情场“失意”的我只能转移目标……
好吧,学生时代我当要努力学习。可也许是太努力了(其实我觉得那些知识真是太简单了),不到16岁,我便从哈佛拿到各种博士学位。之后应邀加入FBI,成为侦探组组长。
假期太过无聊,就从在网路骇客中寻找乐趣。唉~没过多久,美国中情局的中央网络就如同自家后门般自由进出。再于是乎,我成为了全球S级赏金通缉要犯。
大概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决定尝试一下当一个赏金猎人的滋味。于是,我报名参加一个专门训练特殊赏金猎人的魔鬼训练营。仅半年时间就从450名精英中脱颖而出。
偶然一次机会,然我知道了当一个杀手的好处。好吧,我承认我是因为觉得杀手又酷又帅又能赚钱才决定成为一名杀手的。反正我从来没有就觉得我会是什么正义之士,对杀人也没什么罪恶感……久而久之,我成为黑势力中令人闻风丧胆的人。
……
由一天一位自称另一个世界的创世主来到了我的面前,说要和我做笔交易。说什么他的世界正需我这样的人,问我愿不愿意从BABY开始。
“有什么好处?”我问道。
“给你一切想要的……”
“……好。”我?了口茶,这茶真香。
创世主满脸黑线的看着我,左手一挥,把眼前人送入轮回之空。
朦胧中,我脑子里唯一想的是——我的茶还没有喝完。上好的羽泉龙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