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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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半肚子的怒气和半肚子的伤感饱饱的来到教室。
我觉得我的回头率应该会很高,毕竟我的发色和瞳色很罕见,可惜一路上几乎没人注意我。
唉~这年头大家帅哥都不要看了。(某人:“你可以先把那顶大帽子和那副遮了你三分之二脸了的大眼镜拿掉吗?”)
教室里真的很无聊,还不如在宿舍睡觉的有趣。看来精神的一天就要在这个不精神的教室埋没了。
三三两两的有几个人聚在一起聊天,讨论的话题无非就那么一个——林风来了。
其实这里听过林风没见过林风的占了多数,因为有人说他今年40。
我好生佩服他们,今年他才21。
我说过他是个男孩。
然后我很无聊很无聊的等到老师来上课,再然后历史重演般的方杰又踢门进来。
值得注意的是他又没喊报告。
我觉得上课没意思就和他聊天,还没开口就被老师点名。
他嘿嘿的奸笑一声学我开起了小差,我们两个一起神游到了侏罗纪。
真的好无聊好无聊的挨到了中午,铃声响起的第一刻我就用声速奔向我在白金的唯一乐趣。
方杰一直在我后面追,所以路上驻留在我身上“欣赏”的目光不断。
他一直追我到食堂,确切的说是餐厅,然后不顾我愿不愿意坐在了我旁边。
我说你干嘛跟着我。
他说他爱上我了。
我说我信你就不是人。
他说他突然发现我像小号版的林风。
我说我和林风像关你屁事。
他说他是林风的头号fans。
我说这话谁信。
他说谁都不信。
我说我晕。
然后我真的晕了。
1分钟后我起来把美味的午餐解决掉,然后回宿舍接着晕。
下午的课2点开始,所以我足足晕了3个小时。
3个小时内我踢飞了找抱枕的方杰4次,他叹息了总共5次,说这样的抱枕浪费了可惜,晚上再接再厉。
下午的课又是一分一秒得挨,我觉得这个学校像地狱。那些老师我教他们还嫌对不起自己。
明明应该是清爽的一天硬是让我浑浑噩噩的度了过去。
晚上狠狠的淋了一个冷水浴,换了套蓝色的睡衣被方杰说成了天使。
我很客气的说了声谢谢,他说其实我和他还没得比。
用了12万分的精神去堤防他,直到确定他睡着我才闭眼。
可是第二天早上他又在我旁边数我睫毛,还夸了一句这个抱枕真的好舒服。
于是我决定以后白天睡觉晚上玩电脑。
又很无聊很无聊的过了一天,无聊得我整个人能挤出水来。
一整天身边的八卦就没断过,这次的主题傻子都知道是林风。
如果你对林风还不够熟悉,我不介意你把他想像成神,这样你的心里会有他的具体概念。
我想我比这里的任何人都了解他,所以对这些八卦我选择了闭耳不闻。
如果你有疑问我怎么不去杀方钱,我会告诉你他这个月不在白金,而我又懒得出去。等他下个月回来了在杀。
请不要怀疑是方杰的缘故。
我很想大喊一声,我好无聊。当然我也确实这么做了,在方杰耳边喊的。
他气冲冲的骂了句神经病,然后说明天带我出去玩。
那么既然是明天的事,我决定现在开始睡觉,于是我又开始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