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NO:03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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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安安自认,她是一个花痴。
    一个对爱情迷恋的女子,便是花痴。
    那个时候,陆安安已经开始写日记,因为初二那年,她的作文获得了全市中学生作文竞赛一等奖,便激励了她做一名作家的决心。为了能成为作家,陆安安除了天天写日记外,还天天趴在桌子上看小说,连上课的时间也不放过。
    爱情,是多么的美好啊,仿佛一个万花筒,任何一种组合,都缤纷,璀璨。
    陆安安在日记里写:真幸福呀真幸福呀,上天竟然让我遇到了李扬,如果我不早恋,如果我不追他,是不是有点对不住自己哇?
    陆安安还把一首元朝词人徐再思的词《折桂令。春情》抄了,写在日记里面: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
    空一缕余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
    正候来时,正是何时?
    灯半昏时,月半明时。
    后来陆安安这些日记,不知道为什么让她母亲林小如看到了,结果林小如气急败坏,一边骂她一边读了出来,读到这首词的时候,居然还读得声情并茂,有声有色,因为偷窥了别人的秘密,所以神态里有点不屑且洋洋得意,仿佛是舞台上的歹角,尤其像了《白雪公主》里面的巫婆,那个笑里藏刀的可恶后母。
    这使陆安安忿恨不已。
    陆安安站立了在旁边,一张脸涨得通红,感觉到仿佛在光天化日之下,给别人剥光了衣服,羞得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了条地缝钻了下去。
    最后日记给陆安安抢了过来,恼羞成怒之下,她找来了火柴,一把火烧掉了历年来的日记,烧掉了所有的前尘往事。
    陆安安一个星期不和她母亲说话,也不搭理她,非得要她母亲给她道歉不可,谁叫她侵犯她的隐私权?
    林小如嗤之以鼻:“什么隐私权?小孩子也有隐私权吗?”不但不给陆安安道歉,还毫不留情地批评陆安安,对她的人格进行了侮辱,一锤定音,永不让她有翻身的机会:“陆安安,你十足是茅坑里的石头,又硬又臭。”
    靠!这是什么样的母亲呀,有什么比喻自己的亲生女儿吗?
    陆安安气愤地嚷嚷:“林小如,你老了,老到无法交通,老到不可理喻。”
    陆安安觉得,她真是他妈衰神二代。
    沈宁宁说:“安安,你说话越来越粗俗,怎么满口脏字啊?”
    陆安安不理她,想着邓子言。
    邓子言的学习成绩很好,尽管他上课不大认真听课,常常开小差,或看小说,或发呆,但每次测验和考试,分数总是在班上前十名。
    邓子言自鸣得意,够臭屁够寡颜廉耻地自吹自擂:“因为我是天才,天生悟性高。”
    天才,是不是冲厕所第一名的那个天才?邓子言是不是那个天才很难说,但这个家伙真的是十分聪明,会一理通百理明。特别是英语,邓子言平常都不翻书的,可随便怎么考,都是满分。
    凭着感觉,陆安安敏感地感觉到,班里除了她,还有很多女生都对邓子言虎视眈眈,疯狂的迷恋着他,目光总是随着他转,为他的喜而喜,为他的哀而哀,更有大胆不要脸的女生寻找借口,亲近他,和他说话,那酢着骨头的样子,像三个世纪不见过男人的贱格样。
    邓子言不大理她们。
    只除了陆安安,他唯独对陆安安,是另眼相看的。
    陆安安不解之余,同时也沾沾自喜。
    陆安安想:是不是我比她们出色?为了得到正确答案,陆安安向沈宁宁求证。结果沈宁宁笑得喷饭,她打击她,她总是喜欢打击陆安安,不让陆安安高高的站在云端,非得要让陆安安跌落到地狱,然后看清楚她自己的平庸。沈宁宁毫不客气地说:
    “安安你真会臭美,又会自恋,什么你比她们出色?只不过你和邓子言是同一类人,物以类聚,臭味相投而已。”
    陆安安耸耸肩,很不以为然。
    邓子言告诉陆安安,他母亲是另一间中学的英语教师,他接触英语比接触汉语还要早,他很小的时候,母亲便教他用英语对话,用英文写日记,天天逼他看英文书。
    陆安安讨厌英语,那一串串猪大肠一样的字母,在她眼前飞来又飞去,像孪生姐妹,或孪生兄弟,陆安安常常背得两眼昏花,头昏脑胀,到最后也分不清,哪一个英语单词该对哪一个汉语词组对号入座。
    陆安安自圆其说:“我英语不合格,是因为我爱国。”
    陆安安想破头脑也想不明白,明明是中国人,为什么偏偏非得学英文不可?
    邓子言说:“为了出国呀。”
    陆安安撇撇嘴,习惯性地爆粗口,如果不爆粗口,就不显示出她的愤慨,安安说:“靠,我又不要出国。”
    邓子言说:“现在不出国,以后总要出的嘛。”
    邓子言出生在一个单身家庭,父亲因为癌症,很早便去世了,母亲守着寡,一个人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母亲对他的期望很高,希望他能上一间名牌大学,将来考研读博,或出国留学,光宗耀祖。
    陆安安说:“哦,原来想去做香蕉人。”
    邓子言这个土包子问了她:“香蕉人是什么意思?”
    陆安安极力压抑着自己想笑的冲动,拖长声音怪声怪气回答:“外面是黄皮肤,思想是西方人的思想,两个字:祟洋。”
    邓子言乜斜眼睛看她,学了她的口吻:“靠!”
    上了高中,学习变得紧张起来,四周围都溢漫着一种躁动的压抑的令人窒息的气息,几乎每一个同学都分秒必复习功课,每天不分白天黑夜,除了学习学习还是学习,每一个同学的愿望,是能考得更好成绩,争取上重点大学。
    大学,是每一个同学的梦想和希望。
    而陆安安偏偏在那个时候,迷上了看粤剧。
    沈宁宁想不通,粤剧有什么好看的?一句话本应该几秒钟讲完,却浪费时间,呀呀哎哎,忸忸怩怩,唱上大半天还没表达出来,沈宁宁尤其讨厌那音乐,锣鼓咚咚锵的,震耳欲聋,烦不胜烦。而陆安安却沉迷不已,还常常尖了嗓子,天一亮就跑到阳台里学着唱:
    分飞万里隔千山,
    离泪似珠强忍欲坠凝在眼,
    我欲诉别离情无限。
    ……
    即使陆安安是公鸡嗓,即使陆安安唱得跑了调,但陆安安还是喜欢。
    陆安安曾经背着家人,偷偷摸摸的跑到了巿艺术学院报考粤剧班,不知道是因为嗓门儿不好还是五音不全,抑或是什么原因,反正刚张口,一句“万里千山总是情”还没有唱完,便被主考官“咔嚓”了下来,结果陆安安懊丧了好久。
    但粤剧还是照看不误。
    最喜欢看《鸳鸯泪洒莫愁湖》。
    是一个极凄美的爱情故事:明朝永乐年初,忠臣少卿被奸臣所害,并株连其女被官卖到王府为奴,取名莫愁。莫愁才貌超群,与王府的公子徐澄一见钟情,私定终身。徐澄的祖母老太君为了门当户对,巴结权贵,强逼徐澄与奸臣邱丞相之女彩云成亲。故事的最后,被挖掉了双眼的莫愁含恨投湖自尽;徐澄与莫愁生死相恋,亦愤然投水,以死殉情。
    来生来世,再做夫妻。那一瞬间,惊心动魄。
    陆安安给感动得不行,吸溜着鼻涕哭得稀里叭啦的,看看人家爱得多么坚贞,非生即死的爱恋,最后终于以生命和爱情作了终结,魂魄相随。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
    十六岁的陆安安,也希望她的爱情,能够轰轰烈烈,爱恨痴缠,至死方休。
    晚上,上自习课的时候,陆安安对牢着课本,发愣。
    脑海里,忽然想着舞台上,着了古装的文武生与花旦婀娜多姿的身影,还有他们的眉目传情,耳朵边,隐隐约约有戏曲的声音,锣鼓声响,余音绕梁。
    终于,趁着老师走出教室,陆安安咬了咬牙齿,有着革命烈士视死如归的勇气,奋力拨开教室后面窗口略松了铁枝横条,在全班同学的目瞪口呆中,肆无忌惮的钻了出去。
    逃课,只是为了上戏院里看粤剧。
    班主任说,陆安安全把聪明劲儿用在旁门歪道上,如果肯专心学习,上重点大学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班主任嘴里的旁门歪道,是因为陆安安喜欢画画,喜欢看小说,喜欢跳舞,甚至她还能拉得一手好二胡。
    说起拉二胡,还有一段典故,那个时候陆安安还小,大概只得五。六岁,厂里看大门的有一个老头,头发半白了,据说以前曾经在粤剧团做乐师,后来粤剧团不景气,解散了,便到了厂里看大门。那个老头,人们都叫他做“邓伯”,他一有空,便坐在工厂大院的亭子里,“咿咿哎哎”地拉二胡拉个不停。有一次陆安安路过了,被那美妙动听的乐曲吸引住,就跑到他跟前,歪着头,认认真真地听了大半天。
    最后,陆安安大言不惭地说:“我也会拉。”
    陆安安还真的似模似样,拉出了一段简单的乐曲,那是邓伯刚才故意的在她前面重重复复拉的调子,陆安安无师自通,现炒现卖。邓伯看呆了,呐呐地说:“天才呀,天才。”就冲着邓伯这句“天才”,陆安安缠着父母,给她买了一把胡琴,天天傍晚跟了邓伯,“咿咿哎哎”地拉个不停。
    直到上初中。
    初中的功课繁重起来,时间越来越少,那个时候陆安安又迷上了小说,先是琼瑶,亦舒,张爱玲,后到金庸,卫斯里,她还看了不少的中外名著,陆安安曾经有过一天一夜不合眼睡觉的记录,那是为了一口气追看《乱世佳人》,最喜欢史嘉勒奥哈拉说的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对,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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