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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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他妈妈让我去他家吃饭,吃饭的时候问了我爸妈是做什么的,然后问我是不是能赚很多钱,我说是啊。
    我看见他爸爸的表情闪动了一下,不过小孩子总不会想到太复杂的事情,毕竟当时我还是很单纯的。
    我跟燕乐乐和好了。
    我们又跟之前一样吃饭上下学。
    但是跟之前不太一样的就是他不再跟我知无不言了,我感觉有好几次他都欲言又止,然后就沉默了。
    意想不到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燕乐乐说我拿了他妈妈的陪嫁首饰。
    然后他们一家人气冲冲的报了警,连让我解释都没有直接让警察叔叔给我带到了警察局。
    我爸也来了,不分青红皂白的给了我一巴掌。
    我那时候才9岁,那一巴掌给我心灵上造成了不小的创伤。
    当我看见我爸从我床底下拿出来一个木匣子,里面的确装着不少昂贵的珠宝。
    然后燕乐乐一口咬定就是我拿的,还说我去他家的时候专门给我看过,还说我当时摸着爱不释手。
    放屁,我又不是小女生,我怎么可能喜欢那种东西,我又不缺钱。
    而且,前几天燕乐乐经常找理由来我家跟我一起看动画片,我又很乐意他来找我玩,我们就一起在屋里玩。
    然后平日里对着我笑得春风满面的温柔阿姨,燕乐乐的妈妈看了匣子里面的东西后,还故作夸张的说少了一条项链和手链。
    燕乐乐又说我前几天突然得到了一个新买的ps游戏机在他面前炫耀。
    我当时就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那个游戏机是我妈闺蜜给我买的,还让我不要告诉我爸妈。
    说还是不说?
    看着所有人都用着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就连我爸,我都没有见过他这样深深的皱眉。
    证据确凿,人证物证都有。
    我百口莫辩,我只是一个小孩子,我说什么大家都不会相信我。
    我爸配合着警察局算了算资产,决定私了。
    我家虽然不能算特别有钱,但是我爸妈还是有一定的存款。
    燕乐乐他妈张口就要我家二十万,对于那个时候,二十万已经算不少的钱了。
    相当于现在的二百万。
    我爸咬咬牙直接转给她了。
    然后,我们就搬家了,因为邻里邻居的吐沫星子简直能淹死人,我爸妈不想让我活在非议之中,顺便又给我转了学跳了级。
    在搬家那天收拾东西的时候,我在我书桌的边角处找到了那个遗失的首饰。
    我爸说当时他知道我没有拿,但是人家都诬陷到这个程度了,甚至还找了邻居来作证我经常去他家玩,就算我爸作为检察官,天天在法庭上判断他人的对错,可对于当时根本没有摄像头取证,而东西实实在在就是在我家出现的,没办法,只能赔钱处理了。
    不然,闹大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而且,那个首饰,我爸找人鉴定,最多值两千。
    我走的时候看见燕乐乐站在他家院里看着我满脸愧疚。
    我当时真的有很多话想要问他:
    “你为什么冤枉我?”
    “我难道不是你的好朋友了吗?”
    “你看见别人说我,你为什么不去帮帮我?”
    话到口中,我还是咽了回去,我没跟他说一句话,也没有再去看他一眼,再见了,我的第一个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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