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杀手江河日下 :武松的花样年华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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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有的人活着,却生不如死;为什么有的人宁愿去死,也不愿意苟活。
    其实,选择死亡,很需要勇气。我没有勇气去死,我苟活着。
    第一次有死的念头,在那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大哥的灵堂上,烛光随着暗风忽明忽暗。门缝中夹杂着呼啸声,让大哥的灵堂增添了几分幽怨。
    我一个人给大哥烧着纸钱,烧后的灰烬随风飘扬,少许未燃尽的片页带着闪烁的红光,飘零在屋子的每个角落。那一刻,我觉得人生都是灰暗的。我刚刚得到消息,大哥是被大嫂同西门官人合伙害死的。我伤心的,不是养育我的恩兄告别人世,而是我最心爱的女人居然如此蛇蝎心肠。
    我最喜欢听到别人叫我“二叔”。并不是因为“二叔”好听,而是因为在这个世上,只有大嫂这么称呼我。
    其实大嫂,也是一个平凡的女人。上天赐给她妖艳婀娜的身姿,却同时给了她一段痛苦凄凉的婚姻。武大是一个好男人,可是男人仅仅好,就有用了吗?看看一千年后的今天,有多少青年才俊,名牌大学毕业,丰厚的薪水体面的工作,但就是找不到媳妇。身材矮小是这些男人最致命的缺陷。而对大嫂而言,更致命的,是有一位高大魁梧英俊潇洒的二叔。同是一个娘胎出来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西门官人其实是最可怜的。可怜的是他不识人。他本可以性福的生活,继续泡二奶,找小蜜,在那个缺乏司法公正的社会里,合法抢夺娘家妇女也是易如反掌。西门庆本可以继续潇洒的活着,可是他高估了自己,看低了我武二。他不知道,有的人为了爱情可以放弃一切,有的人为了爱情愿意铤而走险,有的人失去了信念,可以做出任何事情。而他最可悲的,是忘记了,我曾经打死过一只老虎。能够打死老虎的人,是一个真正有血性的男人。
    那一夜,我悲愤异常,但是我没有失去理智。我知道还有一些事情需要我来做。我可以理解大嫂对大哥的恨,如果仅仅因此而杀了大哥,我会原谅她,但是我不能原谅她和姘夫合谋害死大哥,因为那是对我的侮辱。我曾经说过,谁都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谁都不能侮辱我的智商。我可以被发配充军,可以为了义气去杀人,可以被当作土匪,但是不能被认为是傻子。更何况当时,我还是捕头。
    杀人的过程很无聊。找到目标,手起刀落,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一个刚才还喘气的动物便倒在了面前。虽然追逐的过程被无数的小说描写的绘声绘色,但那仅仅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有的人打猎回味的是围捕的过程,而我打猎只注重抓到了什么。我的一句名言被千年之后的老总们反复传唱:不要告诉我这个项目的难度有多大,我只在乎这个项目是否完成,我不看过程,我只认结果。
    那一年,我认识了两个女人。在很多人的眼里,以为我最爱我的嫂嫂。英雄爱美女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是英雄,打虎的英雄,名扬四海;嫂嫂是美女,嫁错郎的美女,天下皆知。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承认我喜欢嫂嫂,但那只是一个血性男儿怜香惜玉的一点冲动而已。其实,我一生中最爱的女子,也在那一年认识的。认识她,是我一生最大的错误。认识嫂嫂之后,我杀了两个人,被发配充军;而认识她之后,我对人生失去了信念,彻底堕落成上山落草的土匪,并且带上了金箍,封闭了自己,变成了头陀,终于不娶。她,就是孙二娘。
    我永远都无法忘记我们第一次邂逅的那个土岗,残阳如血,照印着整座青葱的山岗变成了红色,血一般的红。一个红衣女子坐在山岗边休息。其实她穿的是青衫,而我只看见了红色的肚兜。我并不是一个好色的人,然后这件红色的肚兜救了我。那天晚上,在一间客栈,我又见到了肚兜,我这才知道,她是老板娘。
    我的处就是这样被破的。一生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当我戴上二娘送给我的金箍,我明白了,这枚金箍,套住的不仅是我的脑袋,还有我的心。我和二娘不会有结果的,因为张青是我的大哥。就好像千年来许多人都歌颂我和大嫂的爱情一样,那些都只是虚幻出的情节,意淫在无数的文人墨客的心中。我和大嫂的感情,被无数人追捧为神圣的爱情,那是个最大的误解。我和二娘的爱情,才是最神圣的,因为那一夜二娘哭得很伤心。我没有哭,我的眼泪埋藏在二娘的心里。
    我戴上二娘送的金箍,批下二娘理的长发,穿上二娘送的衣服,握着二娘打造的戒刀,义无反顾的走向了梁山。我知道那是一条不归路,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人生对我已经没有意义,爱情更没有意义,唯一还值得我去做的,就是找一帮谈得来的朋友,喝酒吃肉。
    数年后,我带着一条残缺的胳膊,埋葬了兄弟们的骸骨,带着对二娘美好的思恋,隐居田园。二娘送的戒刀是一对,我留下了一把,而将另一把刻有CUBE字样的戒刀,埋葬在我们初次邂逅的山岗上,纪念曾经的爱情。
    贴杀C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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