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八章新证据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28  更新时间:19-12-27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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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关系的,储总,我相信咱们的律师一定有这样的实力,能够争取到让您满意的结果,您不用担心得太多。”
    在去法院的路上,郑茜还在不断地安慰着储遥。
    可怜郑茜以为储遥面无表情是紧张到脸都僵硬了,其实她根本不知道,储遥早就心坚似铁,做好了决定,一会儿无论怎么样,都要把自己和郑茜做的事情扯开关系,让郑茜去替自己坐牢了。
    说储遥的良心不会痛,是假的,毕竟这个小助理除了人有点傻以外,别的方面都挺好的,尤其是善良这方面,要不然怎么会这么轻易就能被自己利用呢。
    但一想到用良心痛一痛换取自己之后几年的幸福,储遥觉得还是挺值得的,所以她一直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以免自己临时后悔,毁掉的可就是自己的未来人生了。
    开庭时间到,原告被告双方均已就位,郑茜和叶天也在听众席上坐好了。
    叶天往旁边瞟了一眼郑茜,总觉得看她本人,不像是能做出那种坏事儿的来的人,但监控录像里录得清清楚楚的、江源的相机里拍得明明白白的,都是自己眼前这个看起来纯真烂漫的小姑娘。
    叶天叹了口气,也许真的是人不可貌相吧。
    法庭开庭后,所有人都要严肃安静,除了何权和储遥的律师争辩地不可开交以外。
    这是叶天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观看两个水平都很高的律师你来我往寸步不让地争吵,律师说起话来,真的就没别人什么事儿了。
    不过就算是外行人也能够看得出来,何权一直占领上风,很快他就率先来到了传唤证人的环节,并且得到了允许。
    “法官大人,我方申请传唤一号证人江源。”
    法官点点头:“同意传唤证人。”
    “证人江源,请你先自我介绍一下。”
    江源坐定,清了清嗓子,点头以示礼貌,答道:“法官好,陪审庭好,我叫江源,今年三十六岁,在星娱公司担任图片编辑一职。”
    “江源,请问你对我方之前提交的一号证据是否有异议。”何权开始对江源进行提问。
    一号证据已经摆在了法庭上,就是江源拍摄的郑茜和几个男人正把景如画往房间里送的画面。
    “没有。”江源坚定地摇了摇头。
    何权走进了些:“那么你能保证它所讲述的画面的真实性吗?”
    “可以。”江源坚定地点了点头。
    “你能够证明吗?”何权又问。
    江源略微思考了一下答道:“那些照片都是我亲自拍摄的,并且一直存在相机里,在洗出之前我一直未导出,因此也从未进行过编辑修改,我可以保证相片内容的真实性。”
    “反对!”储遥的律师见缝插针,“证人所说的话并不能证明一号证据的真实性。”
    法官思考了一下,点点头:“反对有效。原告律师,你们还能提供更加有效的方法来证明一号证据的真实性吗?”
    何权看了看江源,江源又思考了一下,望着何权无奈地摇了摇头。
    何权没有想到对方律师会有这一招,此时他也词穷了。
    看到尴尬的局面一时无解,叶天忽然想到什么,赶快从座位上站起来,靠近何权,伸手招呼他过来,小声商量了两句什么。
    何权眼睛一亮,用力地点点头,便回身对法官说道:“法官大人,我们申请休庭一小时,有新的证据可以提供,同时能够证明一号证据的真实性。”
    法官正在思考的时候,储遥的律师赶紧阻挠:“反对!法官大人,提交证据的时间已经过了,原告方这时再提交新的证据是不符合程序规范的。”
    何权和叶天担忧地看着法官,法官却点点头说道:“休庭一小时,接受新证据的提交。”
    储遥的律师傻眼了,但其实他知道法官的做法没有问题,他刚才只不过是虚张声势,试图打乱对方的计划罢了,不过可惜没有成功。
    “怎么回事,怎么忽然要休庭了?你们真的拿到新的证据了吗?”
    在休息室内,景如画问何权,又四周环顾了一圈问道:“还有,叶天去哪了?”
    “景总,您别担心,刚才我们说的新证据说新其实也不新,不过是我们之前没有想到的而已。但叶先生想到了,所以他和江源一起回去取那个我们一会儿要提交的新证据了。”何权对景如画解释道。
    听完何权的话,景如画才发现江源也不见了。
    在另一间休息室内,储遥毫不担心,因为她早就已经和自己的律师说好了,如果能够让对方输掉这场官司,那自然最好,如果情况实在不容乐观,那就直接把所有的罪名都推给郑茜,就说是她自己背着储遥偷偷去做的,储遥毫不知情。
    这样,储遥就能从中抽身出来了。
    四十分钟后,叶天和江源回来了,拎着一个黑色的小包。
    景如画一看就觉得这个包十分眼熟,自己一定在哪里见过。
    直到叶天和江源从那个包里面拿出一台尼康D7100型号的单反,景如画才终于明白他们所说的要新提交的证据是什么了。
    望着叶天手上的尼康,景如画欣慰地笑了。
    二十分钟之后,重新开庭。
    “法官大人,请允许我方提交三号证据。”
    法官点点头:“同意提交三号证据。”
    法庭的工作人员将那台单反拿了上来。
    何权上前打开单反,调到图册的界面,解释道:“法官大人,我们都知道这种型号的单反是不能作为存储设备使用的,也就是说,只能从它往电脑上发送所拍摄并保留下来的图片或视频,但不能把电脑上的图片或视频拷贝到这台单反里。”
    “反对!”储遥的律师又开始不安生了,“这不是关键证据。”
    “我还没说完呢。”何权友好而冷静地答道。
    法官看着储遥的律师,敲了敲锤:“反对无效,请原告律师继续陈述。”
    何权笑笑:“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存储在这台设备上的照片一定不会是被修改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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