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纷争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013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三日终是过去,不急不徐。
三日里,伊晚和迟陌如以往相待,疏离而亲切,两个人都默契地把那一晚忽略,仿似从未发生。那些事,有的时候能改变两个人,当作从未发生,然后一切如常,对两个人,或者,是三个人更好。
但是,伊晚仍旧感到了迟陌的变化,越来越小心地呵护,越来越温和的笑容,越来越多不留痕迹的守护,还有,兔兔看向她时越来越仇视她的目光。
伊晚一直都知道,兔兔对迟陌的感情,恐怕那个聪明的男子心里也清楚,但他却是为何要将她留在身边呢?且百般宠爱,喜欢么?似乎不像,他甚至只许她碰触长袖---然则这正是极大的限度,他素不喜与人有身体上的碰触。或许,他所顾忌的不是兔兔,而是身后的某人吧!
甩甩头,伊晚闲看庭中已有些斑驳的树叶。又是秋天了么!果真是似水流年。“灭天”之事已逐渐准备,再过几年便是大举之日了吧!只是,那时的他们当如何呢!如她痛恨他们的父辈般痛恨自己么!伊晚揉揉有些胀痛的眼角,无奈地苦笑。
“怎么有了头痛的毛病?”一个清冷且饱含倦怠的声音响起,然后是一双微凉的手扶上伊晚的额头,轻轻揉着道。
伊晚一阵悦然,抬头果见孽影刚毅冷俊的面容,一双黑瞳仍是临走时的样子。
只是,终归不一样了,是哪一点了呢?他,还是自己。烦闷间又看到黑衣掩映下的一袭白衣,在不远的门口静静看他们略显暖昧的初作,笑容淡淡。
“灭天”一成,一切便再难挽回,这两个男子,也终会离开吧。但没有选择,已踏入“溪铭”——以一名主人的身份开始,她已斩断所有犹豫,退路。
再无可避之时,人惟有前进。哪怕,会毁灭。
不知什么时候,院中只剩两人,以及一地斑驳的落影。
伊晚又回了头注视黄叶,笑容淡淡,开口说:“你来了,朝中的事忙完了么?”
“没有。”意料中的答案。伊晚知上次他被急急调回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毕竟她是乱党,是有“灭天”在握的前朝遗孤,孽影怎样权倾朝野,也断不可与这样的女子来往。
“在这里还习惯吗?”这次是孽影询问。
“很好,迟陌很细心。”
“那就好。”语至此又是一阵沉默,两人仿佛再没了语言。良久仍只是树叶的轻响。伊晚心叹:他终是没问关于那次武林大会的事,想来亦不知朝中那股势力的存在吧。只是自己此番在武林掀起如此风波。朝廷也不会忌惮吗?还是有,但他不说呢?
“兔兔是什么人?”想了想伊晚终于开口,其实若想知道关于任何人的事她只须令“辟邪”去查。一定详细且精准,但因着迟陌的一张脸,她终是不愿使用这种不甚光明的手法。
“她是宁王的幼女,但因是妾室所生,未得封号。”顿了顿,孽影继续说,“她虽为庶出,但因活泼机敏,深受宁王疼爱,三年前在一次宴会上见到陌,便嚷着要跟来郓城,宁王无法,只得让她跟来……说是兔兔的心思,想来也不尽然,宁王应是与那些皇戚一样要拉拢陌吧!”
“拉拢?”伊晚蹙眉,微感不解,迟陌除了承袭父亲的地位外并无其它封职,为何人人却竭力争夺呢?
孽影却是有些惊讶,“你竟不知吗?只要陌愿意,川南一带二十万的兵马悉数归他,”随即又有些了然,嘴角一瞥露了个似笑非笑的表情:“想来你是未调查过陌了,为什么?留在一个一切未知的人身边应当不是你的作风,哪怕是我的托付。你,是因为他的脸么?”
伊晚料到了孽影此刻的表情,淡淡回道:“没什么,只是陌的出现不在预料罢了。”
孽影的表情瞬间变得有些奇怪,“我的出现便是你的意料之中么?”
不知为什么,伊晚觉得孽影的这句话竟染了哀伤,哪怕那是如平常一样清冷的语调。
“我不是神,我算得了事,却算不了人。”
风乍起,一片黄叶飘零,落到伊晚摊开的手掌,微凉的触感,伊晚终于感受到了早秋的寒意。
右手腕上,一片暗黑的金属光泽隐隐夹杂宝石不甚明了的光辉,映着如新生婴孩般娇嫩白皙的手,倾国倾城。
凉风习习,吹得院中的落叶翩然而逝,一抹纤细的身影缓缓掠过巨大的枯树前。
“快点快点,鸟在那里。”一声娇嫩的呼喊,然后是人拉弓微眯左眼的样子。
离弦之箭,擦着呼呼风声破空而出,宁王是皇帝昔年开疆拓土时的一名勇将,她的爱女自也是一身好箭法。
凌厉,迅猛,不偏,不倚,不回头。一只箭羽,便这样直直地呼过那抹依旧的身影,而人影仍是缓缓前行,似乎丝毫未曾停顿。
孽影和迟陌一同从房中出来,眼见的便是这样危急的一幕。箭已离后颈不足三尺,飞身去挡亦或出口提醒均不可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闪着光直入那仍未察觉的人体内。
得逞后满意的笑容泛起在一张娇嫩的脸上,恰若罂栗,泛着危险的光。
蓦然间,白色的丽影略左跨一步,让箭擦肩而过,划破些许衣衫,凌厉的箭势骤减,因为已有两根纤纤细指夹住了它。
看到突变横生,兔兔呆楞了一瞬,脸色忽得苍白,哀泣道:“伊晚姐姐,对不起,我本是想射那鸟的,不曾想……”豆大的泪珠适时地滚落,恰若梨花带雨,芙蓉含露,楚楚可怜,一双灵动的大眼却是看向了伊晚——手中的箭矢,仿佛害怕它又会突然折转射向自己一般。
听到兔兔的话,孽影迟陌却是皱了眉头,伊晚仍是神色不变,慢慢地转身望向兔兔,目光中看不到喜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