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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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从里面打开,一个清丽漂亮的女人系着围裙,看清来人之后笑弯了眼,“小泽!快进来,饭马上就好了。”
“阿姨,好久不见您,您还是那么年轻漂亮。”陈艾泽笑容乖巧,进了门换拖鞋。
“你这孩子,嘴还是这么甜。”林茹没有看见丈夫儿子,又问了句,“小杰他们人呢?”
“应该快到了,我朋友正好来这边,我就跟他顺道一起来了,先来帮您打下手。”
林茹把门关上,保养得很好的脸上又溢出笑容,“我记得你上次帮我打下手…把我做好的一盆鱼都扣在了地上…”
陈艾泽额角抽了一下,“这次绝对不会了,您再给我一次机会。”
林茹朝厨房那边走,“你歇着吧,刚刚考完试放松一下,桌上水果零食你自己随意,厨房你就别来捣乱啦…等着阿姨给你做好吃的!”说完已经钻进厨房里了。
陈艾泽远远看着厨房里林茹忙碌的身影,那是一个家庭里不可缺少的一幕,慈爱温柔的母亲系着围裙拿着铲子,锅里一定是丈夫孩子喜欢的菜,白雾升腾的小空间里满是脉脉温情。
看了一会,他转身去沙发上把自己摔了进去,闭上眼,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年纪轻轻的小少年,眉眼间却爬上了一丝疲惫和冷漠。
思绪乱七八糟的,就像一团乱了的丝线,陈艾泽捏了捏眉心,又想起了刚刚送他过来的男人,于是丝线渐渐地变幻出男人的身影。
成熟,性感,稳重,帅气,还会做饭,还是单身…
陈艾泽坐直了身子,从桌子上捞起一个苹果,一大口咬了下去,嚼的嘎嘣响。
林茹正好回头看见,笑着摇摇头,这孩子饿着了吧…吃个苹果都吃得这么恶狠狠…
门铃响了,陈艾泽啃着苹果去开门。
苏家父子三回来了。
“叔叔,好久不见。”陈艾泽笑着打招呼。
“你倒是腿长跑得快啊小泽,我这四个轮子的都撵不上你。”苏天华笑着打趣。
几人说笑着进了屋,热热闹闹,仿佛就是一家人。
不多时菜就可以上桌了,苏父脱了外套也去厨房帮忙,三个小孩儿被勒令待在原地不许动。
两个是因为父母照顾的好,远了庖厨,一个是因为从来没人教,也得远庖厨。
“阿泽,跟我说说哪道菜是你打的下手?”苏杰把脸伸过来贱兮兮的问。
陈艾泽把苹果核上的最后一点肉啃完,扔垃圾桶里,又拿纸巾擦手,就没听见这个问题。
“所以你那自行车怎么弄?”苏俊问。
“我跟他做了个交易,以后做饭给我吃,自行车不用他还了。”
“做饭给你吃?!去你家?!还有你那辆自行车怕不是一顿饭就能抵消得了的吧?”苏俊惊了。
“去他家,干嘛去我家?反正下学期开始就要住校,有没有自行车不重要。”
“哎你怎么知道他会做饭?”苏杰问。
“打电话的时候知道的。”
“阿泽,我记得撞了你的那个人是个大叔吧?男的吧?”苏杰的问题永远都是剑走偏锋。
“嗯,你见过大叔是女的吗?”
“我怎么有种不好的预感…。昨天你在阳台上煲电话粥莫非就是…。”苏杰在生死边缘试探。
“是啊,我就是跟大叔煲电话粥。”陈艾泽眯起了眼睛。
苏杰赶紧往苏俊身后缩了缩,露出半张脸,“嘿,不是我瞎说啊,昨儿你打电话那声音我听见了,就跟媳妇儿打电话语气似的…今天人一来,你就抛弃我们自己跟人走了…阿泽…你”
苏俊回身就是一掌拍在苏杰脑袋上,“你真是动漫看多了你,瞎yy什么呢!”
陈艾泽面上平静,心里却翻江倒海。
这时候苏父端着第一道菜出来了,“都去洗洗手,来上桌吃饭了。”
于是之前的话题就这么被饭菜冲走了。
桌上十多个菜,每个人喜欢吃的都有,陈艾泽认准了炸排骨,林茹的手艺很好,排骨炸的金黄酥脆,翠绿的薄荷叶入口即碎,撒上的辣椒粉和芝麻恰到好处,之前有什么不愉快的情绪,现下早已随着美味下肚了。
陈艾泽不是没有学过做菜,对于一个很早就自己生活的人来说,本应该很独立才是,可是于厨艺而言,天赋这种东西,不是谁都有。
在把排骨炸成了黑礁似的糊在锅底,还差点烧了厨房之后,他所幸把锅也扔了,之后就再也没尝试过,没耐心。
开吃之前,陈艾泽拍了个照片,他其实并不喜欢发朋友圈,只是每次来苏家吃饭,他都会拍一张发出去。
镜头特写了那盘排骨,配上文字:又见此妃,朕独爱之。
陆泽送了陈艾泽,回到家先去洗了个澡,一如既往浑身上下就套了条睡裤,里面什么也没穿,舒坦随性。
过长的裤脚踩了一点在脚底下,就那么光着脚走来走去,优雅懒散的像只猎豹,打开冰箱才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又懒得去买,都六点多了。
于是陆泽决定,麻烦一趟外卖小哥。
躺在沙发里点了一份饭,回了几条信息,划拉开朋友圈随便刷刷。
一开始都是广告内容,卖吃的,卖穿的,卖用的,晒自拍的,晒娃的,刚要退出去,就看见:
小朋友:排骨jpg又见此妃,朕独爱之。
陆泽嘴角勾了勾,点开图片,放大了看看,嗯,炸得还行,看起来色香味俱全。
他点开陈艾泽头像,点进去个人相册,往下一划拉,才发现基本没什么内容,偶尔有几张,时间跨度也是很长很长,基本都是半年左右。
都是简单的几个字,图片都是同一个地方,同一张桌子,各式各样的排骨照片。
看来,这小孩跟那家人的关系很好,基本隔上一段时间就会去那家吃一次饭,而且很喜欢吃排骨。
陆泽一直往下划拉,拉到了最后面,时间是在三年前,第一张图片漆黑一片什么都没有,第二张是一只血淋淋的手,看不清楚伤口在哪,血流的满手都是,文字:于血淋淋的绝望里重生,再见,青春年少。
陆泽憋了一口气,闭了闭眼再睁开,才把那张血淋淋的图片点开放大了看,这不是网上搬来的图片,就是现场拍的,也就是说,是小孩儿自己的手。
三年前,陈艾泽14岁,正是青春年少期,那个年龄,应该是蓬勃向上的花季,怎么会写出这么沉重压抑的文字。
陆泽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想了解那个小孩儿。
他很难理解这样的少年,回忆他自己的年少时期,是在父母的关怀陪伴和繁忙的学习里度过的,没什么太特别的事让他记忆深刻,他一路走得顺顺当当。
再往上翻,时间跨度就很大了,都是排骨的照片,偶尔有几张人物照片,不过都是背影,几个男孩子勾肩搭背走在一起,地上的影子拉得老长,热闹又孤寂。
门铃突兀的响了起来,陆泽头一次被自家的门铃吓着,才想起来外卖到了。
不知道是不是外卖做的不好吃,还是其他什么缘故,陆泽食不知味,脑海里还是那张血淋淋的照片。
罢了,好歹小孩儿挺过来了不是?三年后的他站在了他面前,说着要拿自行车换饭吃。
陆泽不自知的勾了唇角,求吃穷。
缘分就是很奇妙,于千千万万人里面遇到你,可能有过无数个相似的瞬间或是相似的人,可是擦肩而过都互不相识,偏偏你就是那个无数中的例外,只对你另眼相看,只对你上了心好了奇,这也就是所谓的冥冥之中自有注定。
陆泽活了快三十载,也不是没见过世面,一张割手的血淋淋的相片不至于让他怎样,可是这是陈艾泽的,那个意外撞了的小孩儿,他偏偏就翻遍了人家的相册,还看到了最后,还有点心疼,奇了天下之大怪了。
或许人都会有这么一个瞬间,胸中涌起一股复杂难言的情绪,说不清道不明,此时的陆泽便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