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假设人生没有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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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任岚跟我约了在公司对面的牛排馆见面。
这家伙还是一如既往地高冷帅酷,只往那儿一坐,就招来了整个饭店的回头率。这时候谁要是来张写真给沈曦发过去,估计这丫头当场就得疯了。
我微笑着在他对面坐下,“中午就吃牛排,这么隆重啊。”
任岚向身边的侍应生点点头,示意上菜。
“好久没跟你吃饭了,隆重一点也应该。”他抬头看我一眼,“我点了红酒配沙朗,你最喜欢的。”
“还是小叔叔最了解我。”我笑道,“看来咱们那几年在国外扎堆吃牛排的交情没白费。”
待两厢里坐定,任岚帮我倒了杯冰水。
“听说你最近在计划做私募基金?”他问道。
“呵,这你都知道……”我啧啧,心里却在快速过滤是哪个混蛋放出去的风声。
“现在私募审查很严格,你得有心理准备……”任岚说道,“不然你来我那儿吧,我给你挂个名。”
“别了,我还是想自己把程序走一遍。”我笑笑,“人生必经之痛嘛,其实也挺有意思的。”
“你现在手上有多少储备资金?”
“不多,也就700来万吧。”
“起步算不错了……”他点点头,“要不要我再加你点儿?”
“欢迎啊!”我举杯,“有你这尊大佛在,不怕没钱赚。”
“小意思。”任岚跟我碰了碰杯,眼里有一闪而过的笑意。
……
侍应生端着托盘过来,开始一道道上菜。
副菜他选的是是烤土豆泥和玉米沙拉,三分熟的沙朗入口鲜嫩多汁,配上香醇浓厚的波米滋淋酱,一口咬下去,如同到了天堂。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在美国第一次吃牛排的经历?”任岚问道。
“在惠灵顿街上那次是吧?当然记得……”我笑了,“当时你以为我带了钱、我又以为你带了钱,结果两个人都没带。害得餐馆老板差点报警。”
“这可是我人生第一次吃白食。”
“是啊,简直可以载入史册了。”
“后来到底是谁付的帐?”
“是你吧……”我回忆道,“你把我当人质押在饭店里,然后跑回去拿了信用卡来的。”
“真是有够糗。”任岚叹了口气。
“所以啊,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呵呵笑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钱就只有死路一条。”
任岚忽然沉默下来,手里的叉子一动不动,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怎么不吃了。”我问道。
“嗯,吃着呢。”
……
午餐的后半场结束得平平淡淡,早前建立起来的某种友好气氛,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消散了。
任岚这个人就有这种本事,冷冰冰的话又少,叫人永远摸不透他的心思。这在业界被称为大神气质,可以让客户产生一种近乎崇拜的信心,舍得把全副身家交在他手里。
可另一方面,我们这些身边的朋友却有些受不了他。尤其是沈曦这种单细胞生物,喜不喜欢全都挂在脸上,在感情上差着任岚不是一个段位,与其说是追求,我看倒更像是作死。
任岚用餐巾抹了抹嘴,招呼侍应生过来结账。
“我下午还有事,先走了。”他用手机扫了码,照例将小费夹在了账单里。
“等等,那个……”我其实还想给他讲讲沈曦的事,无奈大神已经转过身、头也不回地向门口走去了。
——真是多说一句都不给机会啊。
我叹息着看着任岚离去的背影,脑子里不可遏制地回想起和他初见面的情景……
我的爷爷是位著名的国画画家,上过中国当代名人录,退休前是美院院长。
我的亲奶奶在我五岁大的时候就去世了。爷爷在鳏居了三年之后,突然宣布要再婚,而结婚对象竟是他的一位女学生,两人的年纪差了二十有余。
——可想而知,这件事在我家引起的轩然大波。
我爸是独子,面对一个比自己仅大了一岁的后妈,不仅要经受心理上的极度不适应、还得开始考量爷爷身后的遗产分配问题,不能说不辛酸。
最最头痛是这位新科小奶奶居然还带来个拖油瓶。十岁上下的男孩儿,连亲生父亲是谁都不知道,只跟着妈妈姓任。
然而,学艺术的人就是心胸开阔!
爷爷对任小琴之前未婚生子的黑历史一点儿也不介意,反而对她们母子加倍的悉心呵护,还真的把任岚当做了自己的亲儿子。
我还记得那天下午,爷爷把大家叫到他那里吃饭。从卧室里走出来个表情僵硬的小男孩儿,脸色臭得可以挂油瓶。
爷爷把我拉过去,让我管任小琴叫小奶奶。老爸老妈心里有气又不敢明说,只好跟自己的食欲较劲——几个小时过去了,一桌子菜半点也没动。
作为一个小孩子,我才不理会大人的这些愁苦,只凑过去死皮赖脸地缠着任岚玩耍。
“我叫魏霖,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小男孩冷眼瞅着我,根本没有要搭理的意思。
“小霖,他叫任岚。以后你得叫他小叔叔,知道吗?”爷爷慈眉善目地说道。
“可他跟我一样大呀……”我有些不服气。
“谁叫人家辈分大呢。”老爸没好气地多了一句嘴。
整个家庭聚会在极度的别扭和不愉快中草草收场。
不管爸妈怎么想,我对任小琴这个人总体感觉倒还是可以的。
想想这都什么社会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姑娘上赶着嫁一老头儿,完全不图你的身家也是不可能的吧。
新闻里报道的相亲活动里,哪个爹妈不是支着面小牌子坐地吆喝:有女肤白貌美、名牌大学毕业,欲寻有房有车、年薪高于二十万的本地户口男士?
任小琴人长得登登样样,有才有貌有学历,最最重要对爷爷还好——咱们且不谈这个“好”里头有多少是真心的成分,但至少结婚这二十年来,人家既没搞外遇、又没在饭菜里下毒,真心已经很不错了!
因着家里人的缘故,我几乎没什么机会跟任岚接触,以至于每次见面,我都会挖空心思创造机会和他一起胡闹。
任岚这小子的脾气是绝对的难搞,简直像茅坑里的石头那样又臭又硬。幸亏我是那种天生的大路性格,才能对他一忍再忍。
爷爷家邻居在院子里种了棵李树,一到秋天,满树上挂着沉甸甸的果实,馋得我直流口水。
那天,我好说歹说拉动了任岚去隔壁偷李子。我俩从篱笆墙上翻过去,一个负责在上面摘、一个负责在下面放哨。
任岚对这种偷鸡摸狗的行为有点不齿,一个劲儿地叫我差不多了就赶快下来。我憋着干这事已经好几年了,哪有那么容易放弃,于是只顾盘腿坐在树上玩命往嘴里塞。
塞着塞着——
不对了!
树下面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条大狗,“汪汪汪”冲我狂叫,我赶紧找任岚,可那人竟像凭空失踪样的找不见了。
我心里一慌,一个倒栽葱从树上摔下来,被地上的石块划破了额头,送到医院急诊室缝了三针。
事后老妈气得不行,当着小奶奶的面训斥任岚,说他教唆我去干危险的事,还把我一个人扔在树上就跑了。
任小琴迈着优雅的步子,走到儿子对面,低声问道:“到底是不是这样?”
她在说这话的时候,任岚一路低着头看地板,眼里尽是不屑。
我一看,这事有冤情啊!于是赶紧站出来澄清,却被老妈一把揪住了耳朵。
“唷唷疼……疼,妈你快放手!”我呲牙咧嘴地直叫唤。
“让你下次再跟小叔叔玩。”老妈咬牙切齿地哼了一声。
最终,我和任岚的那么点儿在萌芽状态的情谊,就这样被野蛮地腰斩了。此后的好多年里,我俩都是桥归桥、路归路,见了面一个字也不多说,直到我后来去美国留学,才又一次和他发生了交集。
关于读书这件事,我们家是这样的——
爷爷一心想要书画传家。
老爸勤奋刻苦、没天分。
我有天分、却懒得学。
在这一点上,只有任岚颇安慰了爷爷的玻璃心,既有天分又刻苦、和他母亲一样去念了美院。而我,则在两年后填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金融专业,然后一路晃去了美国。
刚脱离樊笼快活了没多久,突然爸妈打来一通越洋电话,告诉我说任岚也来美国了,还跟我同一所大学念金融。
“啥?”我一听,当时就傻了,完全搞不懂这家伙想要干嘛。
“爷爷叫你帮忙照顾下……总之,你自己要多长个心眼。”老妈语重心长地交代。
那天周日,我开着刚买的甲壳虫得瑟地去机场接他。
从出站甬道那远远走来一人,手里推着行李箱,四下张望。
——两年不见,某人身上果然又多了几分艺术家的优秀气质。在这样一个嘈杂纷乱的环境里,我居然一眼就认出了他。
“任岚,在这儿呢!”我向他挥手。
任岚也看见了我,于是推着行李慢慢走近来,在我面前站定。
“要叫小叔叔,别没大没小的。”他平静地说道,眼睛里带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