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初遇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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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夏天这种酷热的季节中,夜晚的街市绝对是人们散心的场所之一。中心广场便是整个苏宁市最大的夜市,这里被各种街边小吃,低价的首饰、服饰占据着。
    但是在苏宁市还有和中心广场一样出名的地方,便是位于他西边的洛丝丽,鱼龙混杂便是这里最完美的代名词。
    大大小小的排挡,随处漂着的垃圾,遍地污水,是这里的常态。顶着各种杀马特发型的痞子,在这里更是如鱼得水,无缘无故被人打,被人抢劫的事情屡次发生,以至于平常人对这儿更是望而却步。
    而在洛丝丽最东边的一个废弃的蓝球场中,秦淑便和这么一群小痞子对立着,中间带头的是一个花臂胖子,一双豆子大小的眼睛紧紧地盯着秦淑,还习惯性的用舌头舔着自己的一口黄牙。
    站在他旁边的是七八个穿着露肩背心花裤衩带着骷髅装饰的典型混混。头发颜色丰富的足以开染房。
    秦淑面无表情的盯着他们,随后便松了松衬衫上面的两颗纽扣,将袖口向上拉了拉。
    “全来吧,别浪费我时间。”
    花臂胖子看这架势,不由得冒起了冷汗,知道自己恐怕拖到钉子了。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只能硬着头皮上,向几个小弟们打了个手势。
    几个人立马蜂拥往上……
    唐糖刚从文具店出来,便接到了司晨的电话,将购物袋换到左手上,从口袋中掏出了手机,“有事启奏,无事退朝!”话语中带着浓浓的挑逗气息。
    “臭小子!我见面在收拾你?你在哪?干嘛呢?”
    “中心广场,刚从文具店出来。”唐糖将手机夹在肩上,从衣服口袋中掏出了一颗奶糖,塞进了嘴里。
    “我去,你小子从良了?什么时候变成三好学生了?还文具店!”司晨打趣道。
    “瞎逼逼什么?帮魏鑫去买东西的,他今天刚好打工,说偶像的限量海报出来了,缠着我,我闲的没事,就出来了。”唐糖无聊的看着广场中央的商品打折荧幕。
    “我就说呢,网吧三缺一,来吗?”
    “行,把地址发我手机上,我马来。”
    说完便挂了电话,一分钟不到司晨便把地址发了过来,唐糖看了眼地址寻思了一会儿,那地方有点绕路。走西边会近点,洛丝丽么?唐糖想了想,最后还是漫不经心的向那边走了过去。
    洛丝丽分为上半街跟下半街,上半街就是刚进去的地方,都是大排档,基本以吃饭为主,倒也还好。下半街是后半段,以住所为主,这里住着的都是社会最低层,靠着小时工挣钱的人,也是寻常人也根本不会光顾的地方。
    唐糖面不改色的看着周围,排挡老板的吆喝声混杂着遮天蔽日的烟味,倒是真为这里添上了一抹浓浓的色彩。
    随着越来越往后走,人也变得越来越少,也不知是唐糖的错觉,似乎连路灯都变得暗沉了不少。
    果然没过久,三个混混便盯上了他,其中一个随手拿出把匕首,在面前比划了一下,道:“小子,哥三几个最近手头很紧,准备在你手上收点油水,识相的把钱交出来,你或许还能完好无损的出去。”
    唐糖依旧面不改色嘴角时时刻刻都扬着若有若无的微笑,轻佻道:“钱我是没有,命就这一条,怎么?想拿?”
    混混看到他这目中无人的模样,不由得向前走了几步,声音也不由得向下拉了几个度,“我劝你识相点,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毕竟刀子无眼。”
    说完,其中一个已经走到了唐糖的面前,举起手中的匕首,准备在唐糖的脸上轻轻地拍了拍以示警告。
    但就在匕首即将碰到唐糖的时候,唐糖却用手紧紧夹住了刀,在对面还没反过来之即,便抬脚朝对方的腹部踢了过去,在对方因疼痛而微弯下腰时,立马夺过对方的匕首,非常熟练的将匕首抵在对方的脖子上。
    痞痞的笑道:“抱歉,我的刀子是有眼的,你猜,他会不会割破你的肌肤或者直接划破你的大动脉?”
    洛丝丽的人普遍都是吃软不吃硬的,一旦发现自己不是对手时便立马卸甲投降,这个混混也明显学到了其身份的精华,立马跪了下来,开始说起了好话。
    “爷!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您,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放我条贱命,来日必还……”其他两位也非常有眼力见的收起刀子求饶了起来。
    唐糖不由觉得无趣,打劫的水平差就算了,连让我活动筋骨我的水平都没有,这饶命的说词就像从一个训练营训练出来的一样,毫无新鲜感,毫无挑战力,像他这种常年以怼别人为乐的人都不屑回这个话。
    唐糖将嘴里还有一小块的奶糖嚼碎吃了下去,满意的舔了舔嘴唇。然后依旧是那个人畜无害的笑容,又将手中的刀子轻轻地拍了拍对方的脸,最后放到了对方的手上。才转身向旁边的小巷中走去。
    而在唐糖转身的那一刻,被他挟持的混混腿软的直接跪了下来,因为他清楚地感觉到他的脖子上已经有了道血痕。
    巷子中极为昏暗,外面的灯光本就暗能照进来的光线更是微妙,再加上他还是个夜盲症,所以只能随着感觉向前慢慢地走,估摸着小巷大概有两个人并排走那么宽。
    走了一段距离,唐糖发现脚下似乎还有几天前下的雨留下的水坑,应该是地势低和没有阳光的关系,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干。
    就在他纳闷这条巷子有没有尽头的时候,突然脚下一软,才意识到似乎踩到了什么?当他踩完以后,在原地愣了三秒,就在他奇思妙想抱着最坏的打算,可能踩到尸体时。
    一道声音从他身后传了过来,“你是眼睛有问题吗?”一道低沉的男音似乎隐隐带着点怒气。
    唐糖有点不好意思转过头,但奈何眼睛着实不行,只能看到点轮廓,听着声音应该是个男的。
    略带抱歉道:“这位仁兄,着实对不起,我因为赶时间,所以没有看路,再加上我实在没有想到这个小巷里竟然有人。”
    秦淑冷冷的盯着面前这个人,额头上的青筋直跳,踩就算了,偏偏还踩到了伤口处,这个也罢,他原本坐着的地方是干净的,结果唐糖过来时鞋子上沾了污水,秦淑能清楚的感觉到衣服上潮湿的水印。对于秦淑这种重度洁癖的人简直是折磨不说,这么明显的脚印,走出去那多丢人啊!秦淑浓浓的感觉到自己的尊严被践踏了。
    就在秦淑准备说滚,赶人走时,唐糖也察觉到了对方的冷漠,始终保持笑容的脸也露出了点尴尬,但他很快便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着血味。
    然后条件反射似的调侃道:“仁兄,你受伤了?我就说你闲着没事大半夜躺在这里招鬼干什么?”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唐糖依旧保持着嘴欠的本质。
    秦淑听完,也顾不上伤口了,二话不说就准备起来揍人,准备让唐某人体会一下什么叫社会的毒打,结果一包纸巾轻轻落在了他身上,使得他原本已经离开地面的身体僵住了。
    “不过还是抱歉啦!我身上没有止血的东西,希望这个可以帮到你啦!”唐糖说完便走了。
    秦淑静静的看了眼手上的纸巾,决定不跟他计较了。结果从远处断断续续的传来了一句,“兄弟,你打架这么虚,不行啊!小心肾不好。”
    秦淑:“……”要让我再逮到你小子,我要把他按地下摩擦。

    作者闲话:

    算是本卿的第一部耽美小说,不知道能不能写到最后,但我一定会加油的,文笔有点清涩,请大家包容。本文一小甜文,我会尽量避开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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