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羽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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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因为以前的时候,林清和林父林母一直住在一起吧,所以才没有察觉到林清身上的变化,林母自己在心中对自己暗自说道,可是看着自己的儿子,从一个野小子,变成了现在的大家工公子,她心中还是有几分的不敢相信,即便是现在,心中都有些迷迷糊糊的样子。
以前林清在家的时候,虽然不能说懒吧,但是却也称不上勤快,一般就是随便找个理由就出门了,一直到晚上的时候,才会从外面回来。
可是现在的林清,身上散发着淡淡的书卷气,好似书香世家的孩子一般,比之那些城市里面的孩子,还要强上几分。
每天除了帮助家长做些家务之外,就是拿着毛笔,习练毛笔字,虽说林父林母并不介意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样的,可是看着他们变好,他们的心中还是忍不住的开心。
;; ;; ;; ;;其实家庭里面根本没有什么大事,都是一些很琐碎的小事情,林清前世一直到后面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妈妈有多么的伟大,虽然不像是林父一样出去打工挣钱,可是家里面的诸多事务,却是让林母整理的井井有条。
林家今天打算炸些吃食,包括丸子,小酥肉,还有一种锅饼(用淀粉,粉条,馒头柔和到一起之后,炸出来的面食)。
林母烧开水之后,正在清洗着红萝卜,这些萝卜是用来切丝,然后炸丸子用的。
切好丸子之后,林母把刨丝器,准备把萝卜弄成丝,这个时候的刨丝器还是老式的那种,一个刨丝刀片固定在木框架中,而且每次等萝卜短的时候,特别容易伤到手,每次使用完以后也比较难清洁。
但是比起拿刀切来说,用这个确实要快得多,这也就是为什么林母自己来弄,而不是交给林清的原因,这个如果是新手的话,很容易伤到手的。
林清坐在板凳上,看着面前的红色萝卜丝,从刨丝器下面漏出来,偶尔间或着,还有黄色的萝卜心落下来,只感觉一片的安稳。
这已经是他们家每年过年的时候,都要做的事情了,可是每次林清都好像看不够一样,每次看,林清都会在心底惊叹一回,前世的时候,林清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惊叹什么。
可是当看过舌尖上的中国之后,他才明白,他惊叹的并不是那些断断续续漏出来的萝卜丝,而是家人之间的那种温馨气氛,事物从头到尾的制作过程,**上下五千年的传统文化。
刚炸出来的红萝卜丝丸子,特别的好吃,外酥里嫩,就连林清这个比较挑食的人,也会忍不住的吃上满满的一大碗,至于其他的炸食,他倒是不怎么喜欢了。
而炸这些东西的时候,最开始都是炸素食类的东西,怕的是先炸肉的东西之后,油会变腥。
而林清家里面,最开始炸的就是红萝卜丝丸子。
红萝卜弄成丝之后,把这些萝卜丝放到菜板上面,还要剁的更短一些,这个工作一般都是林父来做的,男人嘛,力气比较大一点。
而林母就会趁着这个时候,把粉条放到开水锅里面,把粉条都烫软,锅里面的水是刚刚就温好的,滚水里面滚上个五六分钟就行了,当然了,这也是因为粉条太多的原因。
农村里面炸东西可不像是城市里面,炸点东西够这一两天吃就行了,一般来说,农村过年的时候,炸的这些吃食,是要吃上十天半个月的,有时候可能会有二十多天,也不会讲究什么保质期之类的东西。
即便是林清自己,也不太讲究这个,这算是老祖宗千百年来传下来的习俗,林清并不觉得这其中有什么问题。
粉条烫好,也和萝卜丝一样,剁成段,当然了这个就不用那么短了。
把剁好的萝卜丝放到一个大盆子里面,按照一定的比例,放进面粉和淀粉,加入酱油,林母洗好双手,在揉吧着盆子里面的面粉。
大概揉吧了有个三四分钟就好了。
林清则是无聊的坐在院子里面,看着前面的大锅。
锅里面倒满了油,林清正在烧火,虽然说这个时候已经有煤炉什么的了,可是春节这个时候,因为炸的东西比较多,所以一般都会用这种比较大的锅,炸东西会更快一点,也会比较节省时间。
再看看林清身上穿的,其实已经和附近的同龄人一样了,至于林清自己买的那些衣服,早就已经被换下来了,烧火的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灰尘,林母也是担心到时候洗的不干净。
林清倒是不介意这个,但是却也不会和林母对着干,换上以前的衣服,就像是周围人一样,就是有点大了,毕竟他的身材比之先前的时候,要瘦上很多。
坐在大锅面前,林清身上散发着淡淡温和的气息,虽然说不上鹤立鸡群,可是比之身边的其他人,还是要超越一大截。
林晨晨坐在林清的身边,陪着林清,林清一边和林晨晨说着话,一边注意着锅里面的动静。
炸东西的时候,油温不能太热,要不然的话,炸出来的东西都会炸黑掉。
“小清,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爸妈呢?”
林清回头看去,却发现原来是自己的表姐张红霞,脸上不由露出灿烂的笑意,“霞姐,我前两天才回来的,今天家里面准备炸些吃食,我在这里烧火,我爸妈在里面准备东西呢!”
张红霞是林清二舅家的小女儿,林安然总共有三个舅舅,因为林清的外公去世比较早,林清的大舅舅为了下面的一众弟弟妹妹,没有结婚,至今单身,是张家的大家长。
林清的二舅是一个退休工人,每个月都会有固定的退休工资,这在农村来说,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情了,性格也比较平和,至于林清的二妗子,性格和二舅的差不多,人都比较温和,林清小时候就是在二舅家长大的。
二舅的膝下有一子两女,分别是张红军,张红敏,还有就是刚刚的张红霞。
林清的三舅舅是张家,除了林母之外最小的那个,所以张家对其也比较宠溺,却不料竟是养出个仇人来,林清前世的时候,也是上大学的期间,林清的三舅舅就已经和大舅二舅都闹翻了,来往也不多。
林清去三舅家比较少,也就是过年的时候,会过去拜个年,其他时候,都会直接去二舅家里去。
张红霞提着手里面的东西,和林清说了一声之后,就直接掀开门帘,进屋去了。
林清倒是也不恼,从口袋里掏出两根棒棒糖,递给身边的林晨晨一根,另一根则是放到了嘴里面,这也是他前世养成的习惯,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吃棒棒糖。
至于张红霞来林家究竟有什么事,林清倒是也并不是很关心,反正肯定不会有什么坏事,因为林母是家里面最小的妹妹,出嫁也比较晚,所以张红霞小时候,是被林母看着长大的,也和林母的关系比较好,一般来说,这个时候过来也就是过年前,买点东西过来看看。
再说林父虽然有几个兄弟,但是关系都不是特别好,林父和张家这边的关系反而更加亲近一些。
张红霞进屋之后,林父林母就不由乐了,“你今天怎么过来了?”
张红霞也不客套,直接凑到火炉边,烤了烤手,开口道,“我今天去县城逛街,回来的时候刚好路过这边,就想着过来看看。”
说完之后,又从自己随身的包里面,拿出一件羽绒服,对林母开口道,“小姑姑,这是我给你买的羽绒服,你看看合不合适?”
林母不由瞥了张红霞一眼,开口道,“其实不用给我买的,我身上的衣服已经穿不完了,小清先前的时候,就已经给我和你姑父都买了一件了,你又买一件!”
嘴里面虽然抱怨着,可是林母的眼中却满是高兴,不论如何,这也是对方的一片心意,林母自然会感到高兴。
“小清也买了吗,让我看看!”张红霞的眼中带着几分惊讶,开口说道。
毕竟现在的林清还是一个学生罢了,对于张红霞来说,林清能够养活自己就算不错了,还买羽绒服给家里人,这就有点让她惊讶了。
林母从里面拿出两件羽绒服,一件黑色的是林父的,还有一件深紫色的是林母自己的,牌子虽然说不上多好,却也绝对算不上差,却是美特斯邦威的,算是一个中端牌子吧。
不过对于林父林母来说,已经算是比较好的了。
两件羽绒服当时花了林清差不多一千两百块钱,不过对于林清来说,倒是挺值得的。
张红霞接过羽绒服,只是拿手摸了摸,就已经知道,比自己买的要好,毕竟小县城里面,其实也没有很好的牌子。
“还有这是他给你大爷,你爸妈买的衣服,你回去的时候,记得带回去!”林母说话之间,又从屋子里面拿出几件羽绒服,递给张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