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雨  第一章 12月12日,雨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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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下舷梯,寒风夹杂着轻棉的雨丝迎面而来,机舱内外的温差,让我不禁打了一个寒战。看来天气预报说的没错,这座城市此刻正遭受着数十年不曾遇见的寒冷天气。真冷,风吹来,我不禁又紧了紧外套。诡异的天气,曾经在这座小城呆了10年,印象中这个南国小城一年四季始终是绿意盎然。即便是到了冬天,仍然是一片生机,人们连羽绒服都用不上,爱美的女生无所畏惧的穿着短裙在路上来去,也未见寒意。如今年这般寒冷的天气,着实令人诧异。离开这座城市居然已经有6年多了,所谓的时光流逝让人不得不惊叹他飞奔的速度,那些恍若昨日的往事,居然已经时隔6年!看着霏霏细雨,想着过去,人也有了几分恍惚。迷迷糊糊的把手续办理完毕,走出机场,又是一阵哆嗦。这温差,难怪报纸上说这小城的居民都在叫苦不迭。这寒冷程度,都快赶上长江沿岸的气温了,让一群四季享受阳光的人们来感受如此寒冷的气候,老天爷的创意有点让人匪夷所思。恍恍然,走到计程车等候处,许是天气关系,放眼望去居然一辆车都没有,只得百无聊赖的站在回廊里等着。回廊上没什么遮蔽物,寒风依然是夹杂着细雨从身上轻抚而过,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将你的衣襟惹湿,让你的头发轻拢着一层薄透的棉细水珠,而寒风却开心的笑着离开。我喜欢这种天气,虽然冷却让人清净。奇怪,我始终是喜欢这种清冷的冬季雨天,不要滂沱大雨,就要现在这种雨,几分暧昧,几分落寞。在回廊下站了许久,依然未有车来,无奈只得拖着行李去找机场保安,问问看是否有机场班车可以搭乘。一问之下,距离下一班车发车还要半个小时,前一班车才刚发出。半个小时,哎,去咖啡厅里喝杯咖啡吧。刚才在回廊上站那一会儿我的手脚已经冰冷了。被可恶的机场咖啡厅敲诈也好过自己在外头直哆嗦。
    机场的咖啡厅并不难找,循着咖啡香气走便是。走进去,客人并不多,只是空间里弥散着浓浓的咖啡香气,让人的精神一下子松懈下来。挥手招来服务生,看着他送来的菜单,发现这里居然有爱尔兰咖啡,惊喜之余也点了杯爱尔兰咖啡和一份黑森林蛋糕。我经常去泡咖啡厅,却不常见到咖啡厅里有爱尔兰咖啡,有时候碰到了,却也不正宗。爱尔兰咖啡名字里就带着一阵威士忌浓烈的熏香,爱尔兰人视威士忌如生命,也少不了在咖啡中做些手脚!以威士忌调成的爱尔兰咖啡,更能将咖啡的酸甜味道衬托出来,让你在品味咖啡的同时感受到酒精的浓烈。一杯爱尔兰咖啡就像冬晨冉冉升起的太阳,它会让你全身很快泛起暖意,思绪也会不由自主地随意飞扬。调配爱尔兰咖啡要用坚固的玻璃葡萄酒杯,或是高脚的厚壁玻璃酒杯。首先向玻璃酒杯中倒入热水,反复几次后,玻璃杯就会变热。最后几次用热水冲洗杯子的时候要将一柄小咖啡匙放入酒杯一同预热。将砂糖、爱尔兰威士忌和黑咖啡按顺序倒进玻璃杯,用咖啡匙搅拌,使糖充分溶解,这时仍然将小咖啡匙保留在玻璃杯中。最后一部分,也是最巧妙的部分:将一团奶油放在咖啡匙顶端,让奶油顺着咖啡匙柄的背面滑到咖啡中,这时咖啡匙的尖端仍然留在咖啡中。加热的咖啡匙放在咖啡中有助于保持表层奶油的形状。在加入奶油后就不要再搅动咖啡了,奶油的厚度以1厘米为最佳。调配爱尔兰咖啡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享受。当你把爱尔兰威士忌倒入热玻璃杯的瞬间,酒精会因为受热而挥发出来,满室飘荡着酒香,你会为之身心陶醉;紧接着倒入滚烫的黑咖啡,咖啡遇到威士忌的一刹那间,迸发的美妙气味会让你忘了生活中所有的烦恼。这是一种需要缓慢展示的过程,一般的咖啡厅太喧嚣了,弄不出这种让人享受的感觉。正想着,一个身着制服的女生推着一部金色的小推车来到我桌前。看了一眼车上的什物,心里一阵窃喜,兴许今天能碰上正宗的爱尔兰咖啡。服务生轻声问道:“先生,您好,请问是您点爱尔兰咖啡吗?”声音很轻,听着很舒服。我笑着点点头,允了。她微笑着开始操作,动作很娴熟,看着她的手,我想起了我生命中的第一杯爱尔兰咖啡。也是一个冬日的午后,一个女孩笑盈盈的捧着自己精心制作的咖啡,来到我面前。看她在制作的过程,我第一次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如此考究精致的咖啡。在那之前,我所谓的咖啡只有即溶咖啡。恍惚间,似乎又看到她那略带孩子气的笑脸,听到她甜甜的声音:“来,我请你喝世界上最好喝的咖啡。”轻轻闭上眼,那么真实的一切,居然就在刹那间消逝,心有一阵微微的抽疼。“先生,咖啡已经好了,请品尝。”服务生的声音划破了我的回忆。桌面上的咖啡,散发着浓郁的香气,一杯堪称完美的爱尔兰咖啡。我掏出钱包,给了服务生小费。平时,我是不给小费的,可今天,为了这杯咖啡,我必须付这笔小费。
    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看着顺玻璃慢慢滑下的雨水是种乐趣。半个小时,足够我慢慢啜饮这杯咖啡,难得碰上这么让我满意的爱尔兰咖啡,再多坐一会儿又有何妨?氤氲在咖啡的香气里,我脑子一片迷茫。6年前的离去和6年后的归来,为什么6年前的疼痛至今依然那么真实?她呢?那个被我深深伤害的她呢?还好吗?还在这座城市吗?我还能碰到她吗?邱枫,还记得我吗?沉沉的闭上眼,我在祈祷着重逢,祈祷的同时,心里却有着一丝隐隐的不安……睁开眼睛,雨依然再下,似乎还越下得欢畅了。玻璃上的雨水,如同水瀑般倾泻而下,世界一片洁净。一个年轻女子的身影从窗户前走过,她穿着件卡其色的风衣,举着把伞,迎风而行。偶尔回头,有时驻足,似乎是在等人。突然她回身走了回来,看见她的面庞,我一阵心悸。邱枫,会是邱枫吗?如此的相似,虽然隔着玻璃,隔着水瀑,但那轮廓……我从兜里抓出钱包,仓猝的扔了几张钱在桌上,急忙冲出咖啡厅。邱枫,等我,老天爷听到我的祈祷了,邱枫!跑得再快,却仍然不及汽车的速度,等我再次看到邱枫的身影时,却见她上了一辆宝蓝色的车,离去。“邱枫。”我用尽全力的大声吼叫,车速依然未减,她,也许没听到。独自站在雨中,车早已经没了影子。也许她是邱枫,也许她不是邱枫,可到底是不是呢?谁能告诉我答案,老天爷吗?轻轻叹了口气,心绪慢慢平复。四下张望,才发现刚才跑得匆忙,把自己的行李给丢在咖啡厅了,只得返回去拿。距离咖啡厅还有些路程呢,就看到我的行李摆在大门口了,边上还站个位服务生。“先生,这是您落下的行李。”才走到门口就听到如此甜糯的声音,定睛一看是刚才那位制作爱尔兰咖啡的女孩。我笑笑:“谢谢你,刚才太匆忙了。”女孩微笑着,递给我些钱:“你刚放桌上的钱,够喝好多杯爱尔兰咖啡了。”“就当是你帮我看顾行李的小费吧。”真不知道这句话怎么就脱口而出了。女孩摇摇头:“小费,你已经给过了。”女孩的眼神很坚定,我只得把钱重新塞回口袋里。突然想起时间,摸出手机一看,呀,快赶不上了。便赶紧跟女孩道别:“谢谢你,我要去赶机场的班车了。”女孩瞪大眼睛:“车已经开走了呀。”这下轮到我瞪大眼睛了:“开走了,不会吧?”女孩肯定的用力点点头:“就刚才开走的,还经过我们这里呢。”刚才?我想起来了,那辆从我身边经过,溅起泥水,把我衣服弄脏的庞然大物。神,我今天怎么干啥都是错过啊?也许是我的一脸失落,女孩问:“你是来旅游的吧?”我点点头。她继续问:“有订酒店了吗?”我摇头。“不嫌弃的话,跟我们咖啡厅的车进市区吧。车要送糕点去几个酒店,要有经过你满意的酒店,你就住那里吧。”女孩一脸真诚。她的建议听起来似乎不错,照着天气要拦到计程车应该不是件容易的事,等班车又是半个小时,一杯爱尔兰咖啡,罢了,照她建议吧。“目前,这好像是最好的方法了哦。”我对女孩说。女孩轻笑了下:“我去交代司机,等下开车来正门接你。”我点点头:“小姐,你贵姓啊?”女孩偏着头说:“我姓莫,叫我小莫吧。”“好,小莫。我姓叶,单名诺。”我说。小莫嘴里念叨着:“叶诺?叶落?给你取名的人可真有意思。好啦,你找个地方坐着,我去找司机,再几分钟他就要出发了。”小莫转身离去。
    跟随着车子,进入市区。路上或多或少的跟司机师傅聊着天,也小了解下要去的几个目的地。其中听到一家酒店,是我素来喜欢的地方,在我记忆里那儿有我中意的美食,住宿环境也很好,便告诉司机师傅我就在那酒店下车。司机师傅一路上绕来绕去,我倒有些迷路。6年里这座城市的变化之大,除了瞠目结舌,我找不出更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我的感觉。曾经静谧闲适的小城,如今已是这般。举目望去,四周尽是高楼,路上车水马龙,哪里还有当年那幅小城春秋的模样呢?一个水灵可人的小家碧玉蜕变成为摩登女郎,这感觉真不知道是喜或忧。雨还在没完没了的下着,面对这个曾经熟悉,现在却陌生无比的小城,我真没把握能找回6年前的一切。物是人非?如今却是人物均非,唉!胡思乱想着,车停了下来,我向窗外望去,是我要下车的地方。与司机师傅道了谢,便拉着行李走进大厅。行李小弟很热情的替我把行李放上行李车,又引我到总台去办那些繁琐的入住手续。运气不错,还有一间可以开窗看海的房间,我喜欢。
    打开房门,我把行李往旁边一扔,直挺挺的扑上床去。太舒服了,今天折腾了一天,这把硬骨头都快散架了。掏出手机看下时间,才2点多,快3点,睡一觉再去吃饭吧,反正不饿。一觉醒来,外面已经是灯火阑珊,雨以为似乎停了。我往床头摸摸,打开了小灯,一看手表快10点了,可真能睡呀。肚子似乎有些饿了,到卫生间略略整顿,便出门寻吃的去。酒店的餐厅已经没什么东西吃了,只得去外头看看。走出酒店才发现,雨并没有停,只是棉细得让人很难察觉,只有站在雨中被风吹过,才会发觉它的存在。服务生递过来一把伞,深蓝色的直柄伞,很精致,估计这个是房客独有的待遇吧。拦辆车,依着旧时的回忆告诉司机我想去的地方。其实也没把握哪家西餐厅是否还在,也忘记了他的名字,但是就是想去看看。10点多,也许是雨天的关系,路上没什么车。计程车司机不断的加速,他们可真是天生的赛车手,一路狂飙,张扬的碾压过路面小坑,顿时积水四溅。我看着车窗外,路上的夜景绚烂的让人迷醉。6年前,这座小城哪里有今天这般模样?很快的,车停泊在路口,司机解释说那边是单行道,他不能开进去。我点点头,付了钱下车。
    我四下张望,凭着依稀的记忆漫步雨中,街道边的树木被缠绕上了夜景灯,虽然瑰丽却也替那树觉得不适,何苦来着?小路上依然清静,就算找不着那西餐厅,只走这小路也算是无憾了。曾经对这座小城里的一切那么眷恋不舍,虽然我异地而来却疯狂的迷恋上这里,不经意间总是能找到对我胃口的事物景色,偏偏不能常驻这里,哎……迷迷糊糊的走着,一座红色建筑物映入眼中,找到了,就是这里。装潢依然如昨,透过玻璃窗看进去,气氛也依然如同往日。心里一阵欣喜,加快脚步走上前去。门童很正式的喊着“欢迎光临”,音调让人舒适,既清晰又不会打扰到其他客人,这里的服务生素来如此。接过我的伞,便有人引我入座。深夜里,四周似有若无的飘荡着萨克斯风的曲子,让人不禁筋骨松软。看罢菜单,点了一份经典的西冷牛排和我次爱的哥伦比亚咖啡,服务生欢快的离去,我则静候美食的到来。咖啡很快上来了,一个悦耳的声音:“先生,您的哥伦比亚咖啡来了。”觉得声音几分耳熟,我抬头细看:“小莫,怎么是你?”小莫的眼睛笑盈盈的:“我每天打两份工呀,上午8点到下午4点在机场那里,下午5点半就来这里继续咯。”“这么忙?”我有几分诧异,“机场到这里,那么一大段距离,你怎么过来?”小莫头一偏:“自行车呀。”我越发震惊了:“那你不就没时间休息了?”小莫满不在乎的说:“没什么呀,反正西餐厅咖啡厅都很闲,忙不到哪里去,又不是中餐厅!”小莫的眼睛眨巴了下,继续说道:“你一天喝两杯咖啡,晚上不失眠啊?”当小莫听到我下午在酒店里酣睡到10点,她的眼睛充满了不可思议:“你可太幸福了,我一喝咖啡就兴奋,压根睡不着。偏偏又爱喝得很,可难受了!”呵呵,我不由得抿嘴一乐,好个古灵精怪的小女生,竟然是这么真性情,难得!“小莫,几点下班?”话一出口,我立马后悔,这话问的似乎太唐突了。看小莫神色倒是稀松平常:“快了吧,11点就能收工。怎么?要请我吃宵夜啊?”我呵呵一笑,说:“你要愿意,我也不介意。”小莫舒展着笑颜:“等我下班了,看心情再说咯。”我刚要开口,一阵诱人的香味儿扑鼻而来,侍者优雅的将牛排放在我面前,掀开盖,香味越发浓郁。完美的配色和浓郁的香气,这就是我记忆里的经典。小莫说:“你吃完这盘东西,还吃得了宵夜呀?请客请得这么没诚意!”我一愣,笑道:“我请你吃,没答应我陪你吃呀。”“哈,”小莫捂嘴偷乐,“怎么原来你是个这么贫嘴的人?下午在咖啡厅我还以为你是世界上罕见的笨蛋呢。追着个什么东西都不知道,倒把自己的行李给扔了。”下午……那个轮廓又浮现在我脑海:及腰的长发,精致的五官,她很美是那种清新的美。如果硬是要找出不足,那唯有她那略显尖削的下巴了,虽然配着她的五官依然是那么自然,但总让人想起老人家常说的下巴尖的人福气薄。希望不会吧,也许她现在已经找到一个爱她呵护她的人,享受着幸福的生活。她那么懂生活情趣,娶了她的人一定也会很幸福吧。为什么我想着这些的时候,心里还有点酸酸的和丝丝的抽痛呢?回过神来,小莫不知何时已经离去,牛排在桌上冒着热气,我呐呐的拿起刀叉,对着牛排大动干戈。
    等到小莫离开西餐厅已经是12点多了,虽然是11点半下班,但是他们还要整理厨房、打扫餐厅,磨磨蹭蹭的也就12点多了。走出西餐厅,雨还在下。小莫牵着自行车跟我在雨中漫步。这么晚了,她的精神状态依然很好,到底年轻啊!“叶诺,你以前来过这里嘛?不然你怎么会知道这家西餐厅?”小莫问。我低头看着地板,雨滴跌落在水坑里,溅起小小的水花与涟漪,在路灯的照射下美得很特别:“我在这里生活过,在这里读大学,第一份工作也是在这座城市里。很可惜,最后没办法留在这里,虽然我很喜欢这里的一切。”“既然喜欢为什么不留在这里?”小莫又问。“人总有人的无奈吧。”我心底一丝苦笑。小莫转头看着我,猛的做了个鬼脸:“老兄,拜托下,现在不流行玩深沉了啦!你才几岁哦,搞得自己那么苦大仇深似的,没劲!”我看着小莫的神情,可爱极了。细细看来,小莫也是个挺漂亮的女孩,一对大眼睛水灵灵的,扑闪扑闪的,没准下一秒就会蹦出什么鬼主意来。我还发呆,就又听到小莫在说话了:“你住的酒店离这里还十万八千里远,你不会是要走路走回去吧?”是呀,这个我倒忘记了,可是这里四周静悄悄的,连车都没一辆,我怎么回去?小莫蹦蹦嗒嗒的凑到我面前:“你会骑自行车不?我会骑但是不会载人,你会不会载人啊?”我看着小莫:“我是会载人,但是我到酒店了,你怎么回家啊?”小莫满不在乎的说:“我住的地方离你那酒店不远,骑车10分钟内就可以到啦。”我说:“那对你不是很不好意思?让女生送男的回去。”小莫露出一个匪夷所思的表情:“你很矫情也,无聊,走啦,别噜苏。”我尴尬的接过自行车,骑上去,载着小莫直奔酒店。深夜的马路上没什么车,只有路灯和细雨,小莫这女孩倒是轻灵的很,载她一点吃力的感觉都没有,很快我们就到了酒店。小莫灵巧的跳下车:“终于到了,谢谢你哈,载了我那么一段路,省了我好多脚力呀。”我看着她:“应该是我谢谢你吧,没你这自行车,我还不知道怎么回来呢。”小莫拨弄着自己的刘海:“好吧,那我们是互相帮助。”我点点头,把自行车还给她。小莫跨上车便要离去,我又喊住了她:“能留个电话给我吗?今天才来这里,就老碰到你,挺有缘分的。”小莫叹了口气:“你是老夫子啊,要个电话都要这么啰嗦,手机拿来啦。”我摸摸口袋,糟糕,手机还在行李箱里,飞机上不能用手机,我就顺手塞进去了。小莫估计看出我没带手机:“你有笔吧?”我双手一摊,摇摇头。小莫抓着我的手直奔总台。借到了笔,小莫抓着我的手,摊开我的手掌看了看,自言自语道:“写手掌里,你要洗了手不就什么都没了么?”她又抬头看看我,伸手很用力的把我的袖子摞起来,说:“写这里可以保存久一点。”话才说完,也不问我同意不同意,就提笔往我手臂上写电话号码。才写完,我都还没回过神,小莫一甩头,扔了句Byebye,又蹦蹦嗒嗒的跑出大厅。我看着自己的手腕,哭笑不得,这丫头,不知道总台有便用签的么?大宝贝一个!我边拉袖子,边往电梯方向走去。回到房间,我悉悉索索的就冲到浴室去洗澡,累了一天,又淋雨了,冲冲热水澡真是舒服。洗完澡,舒舒服服的瘫在床上,正要睡去,突然又蹦了起来。我还真的忘记手臂上的电话号码就去洗澡了,这下糟糕,没准不在了。我拉开灯,在手臂上找,幸好是用圆珠笔写的,用沐浴乳洗过,虽然有点变淡,但是还能辨识出来。我赶紧找出手机,把号码存好,才有瘫回床上,闭上眼,我知道今天晚上我会睡的很沉,很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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